根據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福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福州市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辦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4〕65號)、《關於進一步做好福州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81號)和長樂區人民政府《關於開發長樂區公益性崗位等有關問題的專題會議紀要》(〔2024〕215號)等文件精神,福州市長樂區金峰鎮人民政府擬向社會公開招收15名公益性崗位人員用於輔助性工作崗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福州市長樂區金峰鎮人民政府麵向社會公開招聘15名公益性崗位人員,輔助開展我鎮安全巡邏和保潔等一般事務性工作。
二、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福州市長樂區金峰鎮人民政府3樓308辦公室(報名谘詢電話:)。
三、崗位招聘條件
1、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具有福州市本地戶籍;
2、有較強的溝通與語言表達能力;
3、具備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5、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零就業家庭人員、退伍軍人、隨軍家屬;
6、持有效的《就業創業證》且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具體認定結果以人社部門出具的文書為準)。
四、崗位薪酬待遇及聘用期限
1、本次招收公益性崗位為B類公益性崗位,崗位基本工資2300元/月(以上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本次招收人員勞動合同期為三年(合同一年一簽),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招收;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招收。試用期與正式招收後的報酬標準相同。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麵試的方式進行,由福州市長樂區金峰鎮人民政府另行通知。
報名材料包括:《就業困難人員申請公益性崗位登記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證複印件(攜帶原件核對)、學籍在線檢驗報告或畢業證書複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已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類別的《就業創業證》(未辦理人員可前往福州市長樂區勞動就業中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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