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人事廳關於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以及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辦理2024年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製內衛生類專業技術工作人員筆試加分手續的通知》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現就2024年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製內衛生類專業技術工作人員筆試加分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公示如下:
一、經審核確認,共有13位考生符合本次招考筆試加分條件,具體如下:
經泉州市教育局審核,確認陳慧玲等2位考生符合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張弛等2位考生符合泉港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石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林超凡等4位考生符合石獅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林孝民等2位考生符合南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許巧發等2位考生符合安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經泉州台商投資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審核,確認陳鍇潤考生符合泉州台商投資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
其他招聘單位在加分申報期內沒有人員申報加分。
現對上述加分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4年10月 23日至10月27日,公示名單詳見《2024年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製內衛生類專業技術工作人員筆試加分人員名單》(附件)。
二、公示期間,對加分人員的加分分值、加分理由等方麵有異議的,請及時向加分審核確認部門反映。
監督舉報電話:
泉州市教育局:0595-22781630;
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95-87987377;
石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95-85677278;
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95-86373512;
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95-23260317;
泉州台商投資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
三、公示對象在公示期間經群眾舉報並核實,或在招聘後期的資格複審、檔案審查等環節被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取消加分或聘用資格。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