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廈門海事法院擬麵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現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1名,從事輔助崗位。具體詳見《廈門海事法院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2024年8月)》(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無違法犯罪記錄;
3.品行端正,有責任感,能吃苦耐勞,願意履行非在編聘用人員義務;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崗位條件
1.年齡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在1984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間出生);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經濟貿易類專業,具備3年以上政法工作經驗。(需提供原單位工作證明及醫社保繳交證明)
(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本次招聘
1.現役軍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製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即2025年及以後才學業期滿的全日製普通教育學生);
3.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聘用後即構成應回避關係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三、報名有關事項
(一)報名時間
2024年8月21日10:00至2024年8月23日17:00。
本次報名采取線上報名和現場同步審核的方式進行報名。
1.線上報名:請在報名平台(網址:https://www.xmgxrc.com/xmhr-portal/#/home)注冊並報名對應崗位,報名時請提交個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與職業資格、簽字報名表等掃描件。
2.具體方式如下:手機端:關注“廈門高新人才”公眾號→點擊“用戶中心”→點擊“社會招聘”,找到意向崗位,點擊“投遞簡曆”,進行投遞。
(注意:1.報名表須從招聘簡章附件下載。2.需在“人才招聘”係統投遞簡曆,否則投遞無效。)
(二)現場審核
報名後會統一進行線下審核,審核時間及地點將以短信形式通知。現場報名審核時應攜帶填寫簽署的《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近期1寸正麵免冠彩色證件照2張(貼在報名表上),連同以下材料複印件(並現場提供相應的原件由工作人員現場確認)一式二份:
1.《廈門海事法院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
3.畢業證書和學曆證書複印件;
4.《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其他資料複印件(如個人獲獎情況、相關職業技能證書等)。
報名表中各欄目均為必填項,填寫不完整(含電子照片)的不予審核報名資料。
報考人員需先進行線上報名,報名完成後將會以短信形式通知現場報名審核時間。
(三)注意事項
1.baokaorenyuanxurenzhenyuedubenjianzhangbingduizhaogangweixinxi,querenfuhejianzhangguidingjinibaogangweizigetiaojianhoufangkebaoming,bingxuduibenrendebaomingzigejisuotigongcailiaodezhenshixingfuze。fanbufuheguidingtiaojianhegangweiyaoqiude,yijingheshi,lijiquxiaobaoming、考試或聘用資格。
2.本次報名無需繳納報名費。
3.所有報考者通過資格審核後不得更改,並以通過資格審核後的崗位參加考試。
四、考試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麵試考核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麵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參加麵試人數與崗位擬聘用人數比例等於或低於1:1的,該崗位麵試合格成績不得低於70分(含)。麵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本次招聘體檢由廈門海事法院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體(ti)檢(jian)不(bu)合(he)格(ge)的(de)不(bu)予(yu)聘(pin)用(yong)。參(can)加(jia)體(ti)檢(jian)人(ren)員(yuan)應(ying)根(gen)據(ju)通(tong)知(zhi)按(an)時(shi)參(can)加(jia)並(bing)配(pei)合(he)體(ti)檢(jian),否(fou)則(ze)視(shi)為(wei)放(fang)棄(qi)資(zi)格(ge)。體(ti)檢(jian)結(jie)果(guo)由(you)廈(sha)門(men)海(hai)事(shi)法(fa)院(yuan)負(fu)責(ze)通(tong)知(zhi)。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在(zai)得(de)知(zhi)體(ti)檢(jian)結(jie)果(guo)7日(ri)之(zhi)內(nei),對(dui)體(ti)檢(jian)結(jie)果(guo)有(you)異(yi)議(yi)的(de),可(ke)按(an)相(xiang)關(guan)規(gui)定(ding)提(ti)出(chu)書(shu)麵(mian)複(fu)檢(jian)申(shen)請(qing),以(yi)複(fu)檢(jian)的(de)結(jie)果(guo)為(wei)準(zhun)。自(zi)行(xing)體(ti)檢(jian)的(de)一(yi)律(lv)無(wu)效(xiao)。女(nv)性(xing)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因(yin)懷(huai)孕(yun)需(xu)申(shen)請(qing)延(yan)期(qi)體(ti)檢(jian)的(de),應(ying)提(ti)供(gong)相(xiang)應(ying)的(de)醫(yi)學(xue)證(zheng)明(ming)並(bing)與(yu)廈(sha)門(men)海(hai)事(shi)法(fa)院(yuan)約(yue)定(ding)延(yan)緩(huan)體(ti)檢(jian)的(de)最(zui)長(chang)期(qi)限(xian)。
體(複)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待定,屆時通知。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廈門海事法院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並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審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學曆(位)、專業目錄
用於報考的學曆(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學位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持境外學曆(位)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曆學位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4年)》作為崗位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的依據。其他來源的專業指導目錄不作為本次報考和審核的依據。報考者應嚴格按照所持證書(認證報告)上內容隻字不差、如實填寫所學專業。
七、公示和遞補
(一)根據崗位要求及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並在廈門海事法院(www.xmhsfy.gov.cn)公示5個工作日。
(二)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勞務派遣入職手續。
(三)在麵試、體檢、考察、公(gong)示(shi)但(dan)未(wei)辦(ban)理(li)勞(lao)務(wu)派(pai)遣(qian)等(deng)就(jiu)業(ye)程(cheng)序(xu)時(shi),因(yin)考(kao)生(sheng)放(fang)棄(qi)資(zi)格(ge)退(tui)出(chu),或(huo)不(bu)符(fu)合(he)規(gui)定(ding)被(bei)取(qu)消(xiao)聘(pin)用(yong)資(zi)格(ge)等(deng)情(qing)形(xing)出(chu)現(xian)招(zhao)聘(pin)名(ming)額(e)空(kong)缺(que)時(shi),由(you)廈(sha)門(men)海(hai)事(shi)法(fa)院(yuan)提(ti)出(chu)意(yi)見(jian)決(jue)定(ding)是(shi)否(fou)遞(di)補(bu)。
八、其它事項
(一)擬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辦理勞務派遣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含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資待遇按市直單位非在編相關崗位工資標準執行。
(二)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由中共廈門市紀委駐廈門海事法院紀檢監察組實施監督。
(三)報考者所留的聯係方式應準確無誤並保持暢通,屆時電話或短信通知,請考生留意接聽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麵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僅適用於本次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廈門海事法院解釋,必要時另行補充通知。
聯係人:梁老師,電話:
廈門海事法院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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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鏈接:
http://www.xmhsfy.gov.cn/swxx/fygg/qtgg/202408/t20240820_283486.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