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你提交的人力資源服務相關事項書麵報告審批申請材料(申請受理號:sp10350111202308230371885830)收悉。1.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二十條: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應當自工商登記辦理完畢之日起15日內,書麵報告分支機構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第二十一條: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終止經營的,應當自工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辦理完畢之日起15日內,書麵報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2.《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及備案有關工作的通知》(閩人社文〔2018〕316號)第三條:後續監督管理事項書麵報告製度認為基本符合要求,同意變更《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該企業法定代表人由李朝波變更為張是全,核定項目如下:
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50100ma33310l6l
二、公司名稱:福州市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三、經營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嶽峰鎮福新路中段312號江盛大廈三樓y3011
四、法定代表人:張是全
五、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編號:(閩)人服證字〔2019〕第0106000712號
六、經營許可有效期限:2023年8月23日至2025年4月13日
福州市晉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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