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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和《福建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要求,1同誌符合招考職位的報名條件和回避規定,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為莆田市涵江區公務員,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間,若有疑議,歡迎以來電、來信、來訪的形式及時反映情況。
公示期:2023年7月11日至7月17日(五個工作日)
監督電話:
考錄主管部門電話:
招錄機關組織人事部門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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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關於福建省2023年度莆田市涵江區擬錄用人員的公示
文章來源:http://gwykl.fujian.gov.cn/Portal/pt/klbulletin/bee3ddc9-8f0f-4474-a3c1-78b27c4f6679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