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5年中小學教 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5〕14號)《寧德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寧教人〔2025〕19號)等規定要求,現就我區2025年下半年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國家及我省規定的申請條件,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或取得《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符合上述條件,在蕉城區認定的人員還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戶籍在蕉城區或持有蕉城區居住證(須持有原件且在有效期內);
(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在蕉城區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寧德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台居民;
(三)駐蕉城區現役軍人(含現役武警)。
二、認定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在本公告指定醫院體檢合格。
(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學曆要求: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曆;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曆;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曆。
4.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學曆要求。教師資格認定的有效學曆是指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係列學曆,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或通過“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認證。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曆學位,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學曆學位認證,可作為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曆學位。
(四)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和對外漢語學科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
網報時間:2025年10月13日- 10月31日。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應在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通過 “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賬號注冊和認定報名,逾期不得補報。
認定機構選擇“蕉城區教育局”,現場確認點選擇“蕉城區政務服務中心”。
正確選擇考試形式: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的申請人選擇“國家統一考試”;持《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申請人選擇“免試認定改革人員”。選擇錯誤將無法正常認定。
正確選擇“認定申請所在地類型”:戶籍在蕉城區的申請人選擇“戶籍所在地”;非蕉城區戶籍持有蕉城區居住證的申請人選擇“居住地”。
在讀研究生應以已經取得的本科學曆申請認定,係統中的“是否在校生”欄需選擇“否”。
同一申請人每次隻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申領後的一年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一般性的技術谘詢請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常見問題”欄目相關問題說明或致電010-58800171谘詢。
(二)體格檢查
1.體檢時間:2025年10月13日- 10月31日(工作日)。
2.委托醫院:寧德人民醫院(地址:蕉城區八一五西路11號,聯係電話0593-2766812)。要求隨帶身份證和《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1份(表格見附件1,自行雙麵打印),體檢表須粘貼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與網上報名同版)。
3.體檢標準:以《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印發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閩教師〔2018〕20號)為準。具體操作可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4.體檢報告由認定機構工作人員統一領取,申請人員自行取得的任何檢查材料,均不得作為教師資格認定體檢依據。
5.體檢費用由申請人自理。
6.體檢注意事項詳見附件2。
(三)現場確認(受理)
申(shen)請(qing)人(ren)網(wang)上(shang)申(shen)請(qing)後(hou),必(bi)須(xu)在(zai)規(gui)定(ding)時(shi)間(jian)內(nei)持(chi)教(jiao)師(shi)資(zi)格(ge)認(ren)定(ding)要(yao)求(qiu)的(de)申(shen)請(qing)材(cai)料(liao)到(dao)確(que)認(ren)點(dian)進(jin)行(xing)現(xian)場(chang)審(shen)核(he),在(zai)規(gui)定(ding)時(shi)間(jian)內(nei)未(wei)到(dao)現(xian)場(chang)確(que)認(ren)的(de),視(shi)為(wei)自(zi)動(dong)放(fang)棄(qi)申(shen)請(qing)。
1.現場確認時間:2025年11月12日- 11月18日(工作日,共5天)。
2.現場確認地點:蕉城區政務服務中心二樓綜合窗口(閩東中路33號),聯係電話:0593—2915095。
3.現場確認時需提交的材料:
⑴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必備)(居民身份證、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⑵戶口簿或居住證(原件,必備)。蕉城區戶籍的持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非蕉城區戶籍在我區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
⑶學曆證書。學曆信息與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核驗不通過的,應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取得電子認證報告並自行打印),否則將視為不合格學曆不予受理。港澳台學曆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學曆學位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曆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的原件。
⑷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⑸考試合格證明或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
⑹《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由認定機構統一到體檢醫院領取)。
⑺《個人承諾書》(網上簽署)。申請教師資格全麵推行師德承諾製度,申請人應如實填寫《個人承諾書》並按程序要求上傳。
⑻近期免冠正麵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要求與本次網報上傳照片同版,照片背麵寫上姓名、學科)。
⑼因姓名、身份證號碼變更無法在係統上核驗學曆或普通話等級水平的申請人,應攜帶信息變更證明材料。
其中,在網上報名時能夠通過係統比對核驗的,材料3、4、5無需提供版。
(四)審核認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委托區公安局、區檢察院對申請人開展犯罪記錄查詢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是否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
(五)頒發證書。符合法定的認定條件者,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證書領取地點:現場確認點(蕉城區政務服務中心二樓綜合窗口,可申請配送到付)。
四、其他事項
1.申請人要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或體檢)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體檢醫院、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2.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對申請人做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或“喪失教師資格,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
3.嚴格落實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教育部聯合印發實施的《關於落實從業製度的意見》要求。
4.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依法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審查確認,符合法定的認定條件者,頒發教師資格證書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由申請人自行交人事管理部門存入個人人事檔案。
5.現場確認或領證時申請人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現場的,可委托他人辦理,須提供委托書(見附件3)及申請人身份證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6.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寧德市教育局認定,具體方案詳見寧德市教育局相關公告。
寧德市蕉城區教育局
2025年9月18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