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做好2025年教師資格製度實施工作的要求,現就2025年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注冊對象
(一)公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的在崗教師;
(二)依法舉辦的民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在崗教師;
(三)在教師進修院校、教育教學研究機構、電化教育機構、青少年宮等教育機構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並聘任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係列職稱的在編在崗人員。
以上對象還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距上次定期注冊合格已滿5年;任教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此前的注冊結論為“暫緩注冊”,現已達到定期注冊合格條件。
注冊對象外的其他教師資格證持有人不參加定期注冊。
二、注冊流程及時間安排
申請人網上報名、確認點現場確認、初審、公示以及複核時間:9月15日—11月21日;終審時間:11月24日—12月12日;發放注冊貼時間另行通知。
chuguojiafadingjiejiariheyinteshuqingkuangzhongguojiaoshizigewangxuyaoweihuguanwangshijianwai,zhongguojiaoshizigewangjiangzaiyishangshijianduanmianxiangdingqizhuceshenqingrenhedingqizhucejigoukaifang。gedikaizhandingqizhucedejutishijianyougejijiaoyuxingzhengbumenjiehebendishijijinxinganpai,bingtongguoguanfangwangzhan、新聞媒體等予以公布。
三、其他事項
(一)政策規定。全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按照《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印發<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規則(試行)>的通知》(閩教師〔2017〕64號)執行。
(二)注冊範圍。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製定定期注冊實施方案,合理安排本年度定期注冊範圍。
(三)經(jing)費(fei)。定(ding)期(qi)注(zhu)冊(ce)工(gong)作(zuo)不(bu)向(xiang)教(jiao)師(shi)和(he)學(xue)校(xiao)收(shou)取(qu)任(ren)何(he)費(fei)用(yong),各(ge)級(ji)教(jiao)育(yu)行(xing)政(zheng)部(bu)門(men)應(ying)將(jiang)中(zhong)小(xiao)學(xue)教(jiao)師(shi)資(zi)格(ge)定(ding)期(qi)注(zhu)冊(ce)工(gong)作(zuo)經(jing)費(fei)列(lie)入(ru)年(nian)度(du)財(cai)政(zheng)預(yu)算(suan),予(yu)以(yi)。
(四)工作谘詢。工作中有任何問題和建議,請與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機構聯係(詳見中國教師資格網“谘詢服務”欄)。
福建省教育廳
2025年9月11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