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等的人士。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法》在(zai)出(chu)生(sheng)國(guo)籍(ji)上(shang)采(cai)用(yong)血(xue)統(tong)主(zhu)義(yi)和(he)出(chu)生(sheng)地(di)主(zhu)義(yi)相(xiang)結(jie)合(he)的(de)原(yuan)則(ze)。不(bu)承(cheng)認(ren)中(zhong)國(guo)公(gong)民(min)具(ju)有(you)雙(shuang)重(zhong)國(guo)籍(ji)。中(zhong)華(hua)人(ren)民(min)共(gong)和(he)國(guo)國(guo)籍(ji)法(fa)規(gui)定(ding),凡(fan)定(ding)居(ju)外(wai)國(guo)的(de)中(zhong)國(guo)公(gong)民(min),自(zi)願(yuan)加(jia)入(ru)或(huo)取(qu)得(de)外(wai)國(guo)國(guo)籍(ji)的(de),即(ji)自(zi)動(dong)喪(sang)失(shi)中(zhong)國(guo)國(guo)籍(ji)。(香(xiang)港(gang)和(he)澳(ao)門(men)兩(liang)個(ge)特(te)別(bie)行(xing)政(zheng)區(qu)則(ze)根(gen)據(ju)中(zhong)華(hua)人(ren)民(min)共(gong)和(he)國(guo)全(quan)國(guo)人(ren)民(min)代(dai)表(biao)大(da)會(hui)常(chang)務(wu)委(wei)員(yuan)會(hui)對(dui)國(guo)籍(ji)法(fa)在(zai)兩(liang)地(di)實(shi)施(shi)的(de)解(jie)釋(shi),處(chu)理(li)當(dang)地(di)居(ju)民(min)的(de)國(guo)籍(ji)問(wen)題(ti)。)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時擁有中國和外國的雙重國籍的。);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大法,規定擁有最高法律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曾於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過四個憲法,現行憲法為1982年憲法,並曆經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訂。)、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製度;
3.遵守紀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和職業道德(職業道德,就是同人們的職業活動緊密聯係的符合職業特點所要求的道德準則、道德情操與道德品質的總和,它既是對本職人員在職業活動中的行為標準和要求,同時又是職業對社會所負的道德責任與義務。);
4.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詳見附件1);
5.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的,即在1987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間出生,以身份證為準),如相關崗位對年齡條件另有要求的,以此類推。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現行公
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聘用資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是指依照我國的刑事法律,行為人的行為構成犯罪,並經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經人民法院判處刑罰”,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刑法規定的各種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開除公職指國家機關或公共企業、事業單位中的正式職務——擔任公職被開除。開除公職不包括除名。開除公職一般是針對幹部而言,普通單位不應當予以開除,而是應當除名。)人員,以及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涉嫌犯罪與犯罪的區別:(1)涉嫌犯罪是:很有可能是犯罪、有犯罪的嫌疑,涉嫌犯罪人比不“涉嫌”的人嫌疑要大,僅此而已。(2)而犯罪是指:經人民法院審理後確定其有罪、有何罪,隻有經人民法院正式審理、宣判確定有罪的人,其行為才是是犯罪、他才是罪犯。(3)不管案件有多複雜、不管證據是否充分:在沒有經過人民法院審理並作出有罪判決之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的行為都不能被定性為犯罪、嫌疑人都不能被稱呼為罪犯。)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具有現役軍籍,正在服現役的軍人。現役是兵役的一種。在我國,現役軍人是指正在中國人民解放軍部隊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服現役、具有現役軍籍,尚未退伍、轉業、複員的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製的在讀學生,各類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畢業生(已解除協議的除外);
6.聘用後構成回避關係的;
7.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為國有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如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被懲戒對象等)。
符合報考條件的國有單位在崗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或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崗編外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和人事管理權限相應的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後方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龍岩市支企服務專員在崗高校畢業生報考的,須經所在服務單位和相應項目縣級(或以上)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報考。本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編製內人員和編外人員)辭職(解除合同)後2年內不得報考原所在(聘用)單位。
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請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時間為2023年5月22日起至5月26日止(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方式及地點:
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在zai報bao名ming時shi間jian內nei通tong過guo現xian場chang報bao名ming的de方fang式shi進jin行xing報bao名ming,每mei個ge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限xian報bao一yi個ge崗gang位wei,如ru有you同tong時shi報bao考kao二er個ge及ji以yi上shang崗gang位wei的de,認ren定ding為wei所suo報bao考kao全quan部bu崗gang位wei無wu效xiao。符fu合he條tiao件jian的de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到dao相xiang應ying招zhao聘pin單dan位wei報bao名ming,各ge招zhao聘pin單dan位wei的de報bao名ming地di點dian和he聯lian係xi方fang式shi等deng詳xiang見jian附fu件jian1。
3.報名所需提交材料:
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填報《上杭縣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單位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簡稱《報名表》)1份,並提供招聘崗位要求的以下相應報名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各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曆證書(學(xue)曆(li)證(zheng)書(shu)是(shi)學(xue)製(zhi)係(xi)統(tong)內(nei)實(shi)施(shi)學(xue)曆(li)教(jiao)育(yu)的(de)學(xue)校(xiao)或(huo)者(zhe)其(qi)他(ta)教(jiao)育(yu)機(ji)構(gou),對(dui)完(wan)成(cheng)了(le)學(xue)製(zhi)係(xi)統(tong)內(nei)一(yi)定(ding)教(jiao)育(yu)階(jie)段(duan)的(de)學(xue)習(xi)任(ren)務(wu)的(de)受(shou)教(jiao)育(yu)者(zhe)所(suo)頒(ban)發(fa)的(de)文(wen)憑(ping)。)、學位證(學(xue)位(wei)證(zheng)書(shu),又(you)稱(cheng)學(xue)位(wei)證(zheng),是(shi)為(wei)了(le)證(zheng)明(ming)學(xue)生(sheng)專(zhuan)業(ye)知(zhi)識(shi)和(he)技(ji)術(shu)水(shui)平(ping)而(er)授(shou)予(yu)的(de)證(zheng)書(shu),在(zai)我(wo)國(guo)學(xue)位(wei)證(zheng)授(shou)予(yu)資(zi)格(ge)單(dan)位(wei)為(wei)通(tong)過(guo)教(jiao)育(yu)部(bu)認(ren)可(ke)的(de)高(gao)等(deng)院(yuan)校(xiao)或(huo)科(ke)學(xue)研(yan)究(jiu)機(ji)構(gou)。目(mu)前(qian)我(wo)國(guo)學(xue)位(wei)分(fen)為(wei)三(san)類(lei):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博士學位。其中,學士學位裏還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統稱學士學位)書和其他相關資格證書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2)報考有相關工作經驗(經曆)要求崗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工作單位的書麵證明和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協議(聘用合同)及聘用單位繳交社保證明等有效佐證材料;
(3)國有企業單位在崗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或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崗編外人員報考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人事管理權限相應的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該證明文件必須蓋有單位公章才有法律效力。);服務基層項目、龍岩市支企服務專員在崗高校畢業生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所在服務單位和相應項目縣級(或以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該證明文件必須蓋有單位公章才有法律效力。);
(4)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證件照片3張(1張貼於《報名表》上,2張用於製作筆試準考證,照片背麵用圓珠筆標注姓名);
4.現場報名人員應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到相應的招聘單位報名,並提供相關報名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
(二)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報名,並對《報名表》填報的報名信息和提交的相關報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各(ge)招(zhao)聘(pin)單(dan)位(wei)負(fu)責(ze)報(bao)名(ming)的(de)工(gong)作(zuo)人(ren)員(yuan)對(dui)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進(jin)行(xing)資(zi)格(ge)初(chu)審(shen),合(he)格(ge)者(zhe)方(fang)可(ke)報(bao)名(ming)。報(bao)名(ming)結(jie)束(shu)後(hou)由(you)各(ge)招(zhao)聘(pin)單(dan)位(wei)負(fu)責(ze)按(an)照(zhao)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的(de)資(zi)格(ge)條(tiao)件(jian)和(he)要(yao)求(qiu)進(jin)行(xing)資(zi)格(ge)審(shen)查(zha),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經(jing)資(zi)格(ge)審(shen)查(zha)合(he)格(ge)方(fang)可(ke)參(can)加(jia)考(kao)試(shi)。
招聘考試辦法
根據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情況,按以下考核、考試辦法進行招聘。
(一)如ru果guo相xiang關guan崗gang位wei的de報bao名ming人ren數shu不bu超chao過guo該gai崗gang位wei招zhao聘pin人ren數shu,延yan長chang報bao名ming時shi間jian,延yan長chang報bao名ming時shi間jian結jie束shu後hou報bao名ming人ren數shu仍reng不bu超chao過guo該gai崗gang位wei招zhao聘pin人ren數shu的de,由you招zhao聘pin單dan位wei通tong過guo考kao核he方fang式shi(含崗位工作要求的業務知識和能力等方麵考核、麵試)招聘,考核方案由招聘單位另行製定,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
(二)如果相關崗位的報名人數(含延長報名時間後的報名人數)超過崗位招聘人數,相關崗位的報名人員將按以下辦法通過筆試和麵試相結合的方式招聘。筆試、麵試由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1.筆試(滿分按100分計)
(1)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筆試不指定複習用書。
(2)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等以核發的《筆試準考證》為準。
2.麵試(滿分按100分計)
(1)麵試人選確定。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人數3倍確定麵試人選,確定為麵試人選的最後1名若有同分數者,一並確定為該崗位麵試人選。如果參加筆試人數不足招聘人數3倍,則參加筆試的人員全部確定為麵試人選。
(2)麵試內容。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查參加考試人員的理論政策水平、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
(3)麵試要求。麵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等以核發的《麵試通知書(通知書會指明麵試時間地點及具體要求,請考生嚴格執行。)》為準。參加麵試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麵試通知書(通知書會指明麵試時間地點及具體要求,請考生嚴格執行。)》等原件。
(4)麵試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相關崗位參加麵試人數少於或等於招考人數時,報考者的麵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為合格。麵試未達合格線的人員,不確定為考察、體檢人選。
3.綜合成績計算
(1)考試總成績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麵試成績×50%。
(2)筆試成績、麵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數點後2位。
(四)有關事項
如有報考人員不按考試規定的要求參加筆試、麵試的,視作自願放棄招考資格;如有報考人員在考試時違反筆試、麵試考場規則等,情節嚴重的,取消招聘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