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第十中學為集美區教育局直屬公辦中學。學校創辦於1975年,位於集美區紡織東路7號,地處集美繁華地段,毗鄰園博苑,交通便利,人文環境優越。因工作需要,經集美區教育局同意,根據“公開、平等、競爭”的原則,擬公開招聘非在編教職工,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德和師德規範,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正在接受立案調查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等人員不得聘用。
(二)教師崗位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熱愛教師職業。
2.具有本學科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
3.取得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二級乙等(語文學科二級甲等)及以上。
4.能勝任中學教學及班主任工作。
5.身體健康,年齡一般在35歲以下,具有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可放寬至45歲。
(三)報賬員
崗位條件
1.品行端正,誠信正直,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履行非在編聘用人員義務,願意並能夠承擔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2.年齡3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且能勝任崗位工作。
3.工作中能吃苦耐勞、認真細致,責任心強,具有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4.大專及以上學曆、財會專業,工作經驗一年及以上,能夠較熟練操作各類辦公軟件,並通過校方的財務實務操作測試。熟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政府會計製度》等法規文件。有學校工作經驗者優先錄用。
工作職責:
1.負責管理學校現金及銀行存款支付。
2.根據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規定,認真審核各項報銷憑證。對不符合國家方針政策和財務製度的款項,在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的基礎上,有權監督、拒付。
3.負責掌管學校庫存現金和銀行賬戶的款項。根據規定按銀行賬戶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並日清月結,定期和銀行對賬,做到正確無誤。
4.負責學費等費用的收繳工作。負責學校票據的開具、管理及核銷。
5.負責稅務申報等稅務相關工作,確保稅務合規,及時了解並執行國家稅收政策。
6.根據工作需要可在兩校區間往來辦公,確保各項財務事務銜接順暢
7.完成學校和科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6年2月5日下午6:00止。
2.報名方式:請掃下麵二維碼報名。
3.線上提交資料:有意者在規定時間內將《廈門市第十中學招聘非在編教職工報名表》(見附件)並附上相關證書材料(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其他可證明自己工作能力和業績材料等);教學輔助崗位考生需攜帶相關資料(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書、其他可證明自己工作能力和業績材料)電子文檔及證書掃描成一個PDF文件,文件以“應聘崗位+姓名”命名。
報考者須認真閱讀本公告中招聘條件,確認符合條件方可報名。本人應對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其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核與麵試
1.麵試通知:學校資格審核後將擇優電話聯係,請保持電話暢通(未接到通知者,請恕不再另行回複)。
2.繳交材料:電話通知來麵試的應聘者請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其他獲獎證書等有關證書的原件、複印件及個人簡曆到校,麵試當天提交複審。
3.麵試方式:非在編教師麵試辦法:片段教學及教育綜合能力麵試;報賬員麵試方法:結構化麵試及財務實務操作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錄用方式:麵試結束後,根據考生成績由到低分排序錄用;麵試隔天以電話形式通知擬錄用人員。麵試成績將在學校公開欄公示5個工作日,對未被錄用者,簡曆等相關材料恕不退回,亦不另行通知。
(三)聘用
1.經(jing)公(gong)示(shi)無(wu)異(yi)議(yi)後(hou),通(tong)知(zhi)擬(ni)錄(lu)用(yong)人(ren)員(yuan)與(yu)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簽(qian)訂(ding)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擬(ni)錄(lu)用(yong)人(ren)員(yuan)應(ying)根(gen)據(ju)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相(xiang)關(guan)要(yao)求(qiu),按(an)時(shi)體(ti)檢(jian)並(bing)提(ti)供(gong)相(xiang)應(ying)材(cai)料(liao),若(ruo)因(yin)個(ge)人(ren)原(yuan)因(yin)無(wu)法(fa)簽(qian)訂(ding)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的(de)視(shi)為(wei)放(fang)棄(qi)錄(lu)用(yong)資(zi)格(ge),未(wei)按(an)時(shi)參(can)加(jia)體(ti)檢(jian)並(bing)提(ti)交(jiao)體(ti)檢(jian)報(bao)告(gao)的(de),視(shi)為(wei)放(fang)棄(qi)受(shou)聘(pin)資(zi)格(ge)。體(ti)檢(jian)結(jie)果(guo)不(bu)符(fu)合(he)崗(gang)位(wei)要(yao)求(qiu)的(de),不(bu)予(yu)聘(pin)用(yong)。學(xue)校(xiao)將(jiang)從(cong)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中(zhong)進(jin)行(xing)遞(di)補(bu)錄(lu)用(yong)。
2.擬錄用人員須簽訂師德承諾書和誠信承諾書,若有違反師德規定或有失信行為的,一經發現隨即予以解聘。
3.聘用期一年,任職期限內學校對錄用人員進行年度工作考核,經考核為良好以上的,下一年度若該崗位仍需進行招聘的則優先錄用。
四、薪酬待遇與管理要求
1.工資待遇:根據集府辦〔2022〕71號《廈門市集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調整非在編教職員工工資福利待遇的通知》《廈門市第十中學關於印發學校非在編教職員工工資福利待遇分配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執行。被錄用者將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按相關規定繳交醫社保、公積金等。
2.受聘人員應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學校規章製度,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和調整,認真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3.學校重視受聘教師專業引領,定期組織培訓,做好幫帶工作,非在編合同教師的業務和專業水平。
4.學校支持非在編合同教師申報職稱評審,對非在編合同教師進行年度工作考核。
5.學校有食堂和午休室(午餐補貼與編內教師同等享受)。
五、聯係方式
谘詢電話:(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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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第十中學
2026年1月20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