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三明明溪縣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範圍
《2024年三明明溪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58名)》已於2024年3月21日發布,本次三明明溪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8名,報名條件及招考範圍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曆、專業、職業(執業)資格或技能條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年齡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間出生),具體以招聘崗位中要求的年齡為準。
7.香港、澳門、台灣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可以報考。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聘用資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誡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以及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以及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行為,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4.按有關規定或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後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人員;
5.聘用後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明確的回避關係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8.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9.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製在讀非應屆畢業生(即2025年及以後才學業期滿的全日製普通教育學生),各類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畢業生;
10.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但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24年三明明溪縣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