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寧夏黨政幹部隊伍源頭建設,選拔培養年輕幹部,根據中組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調生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8〕17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寧夏經濟社會發展和幹部隊伍建設實際,經研究,決定麵向國內部分高校2026年應屆畢業生招錄一批選調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範圍及數量
(一)招錄範圍
1.北京大學等39所國內部分高校;
2.北京交通大學等105所高校相關專業;
3.中國政法大學等5所高校法學類專業;
4.寧夏大學等4所寧夏區內高校。
麵向上述高校及相關專業2026年全日製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生招錄(具體招錄高校見附件1)。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在職攻讀學曆學位人員和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專升本(含參加職業技能高考等)、獨立學院、民辦院校的畢業生(含高等教育所有階段)及畢業後申請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生不列入招錄範圍。
(二)招錄名額。
計劃招錄240名。具體招錄職位和名額見《2026年度寧夏招錄選調生職位表(一)》(附件2,以下簡稱《職位表(一)》)和《2026年度寧夏招錄選調生職位表(二)》(附件3,以下簡稱《職位表(二)》)。
上述招錄範圍對應的序號與職位表中招錄高校範圍所列數字代碼相對應,報考時須符合招錄高校範圍要求。
二、招錄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者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國(境)外居留權;
2.本科生一般不超過25周歲(1999年11月<含>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0周歲(1994年11月<含>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9年11月<含>以後出生),具有參軍入伍經曆的年齡可順延;
3.有正確的政治立場和政治態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愛黨愛國,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甘於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
5.在校期間能順利完成各學科學習任務,學習成績優良,如期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曆、學位證書;
6.道德品行好,作風踏實,組織紀律觀念強,誠實守信,吃苦耐勞,有較好的人際溝通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報考者取得應屆學曆學位須符合報考職位要求,所學專業認定以應屆學曆畢業證書為準;
9.具備擬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調: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2)在選調高校就讀期間,擔任校院係團委書記、副書記、部長、副部長,黨(團)支部書記、副書記,校院係學生會主席、副主席、部長、副部長,班長、副班長,以及校社團負責人,且任職時間連續滿1年以上(以聘書或任職文件為準);
(3)在選調高校就讀期間,獲得校級及以上學生、三好學生,學生幹部,畢業生,黨(團)幹部,黨(團)員等榮譽稱號或獲得國家獎學金、省部級獎學金、校級二等及以上獎學金;
(4)具有參軍入伍經曆。
寧夏區內4所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具備上述四個條件之一。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違紀違法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被開除公職的;
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8.已被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錄(聘)用為正式工作人員的;
9.在校期間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學術不端和道德品行存在問題的;
10.在校或者工作期間受過處分的,以及因學業成績影響延長學製畢業的;
11.現役軍人;
12.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係、直係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係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13.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錄中應屆畢業生須於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之間畢業並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曆、學位證書(博士研究生須於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之間取得)。報考法院係統法官助理,檢察院係統檢察官助理、偵查輔助人員,行政機關中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複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職位,應當取得報考職位適用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在本次招錄麵試人員名單確定前,參加2025年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達到報考職位要求資格證書相應合格分數線。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麵貌)截止時間為2025年11月10日。
三、招錄程序
(一)組織推薦
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和《職位表(一)》、《職位表(二)》後,如實、準確填寫《2026年度寧夏招錄選調生報名推薦表》(附件4,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向所在院係黨組織提出申請;院係黨組織對照報考資格條件審核簽署意見並加蓋黨組織印章送交學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審核;學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會同院係黨組織對申請人資格條件進行審核,並簽署審核推薦意見、加蓋印章。
我校工作流程:報考人員需於2024年11月17日17:00之前,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並簽字確認,將蓋有院係黨組織章的報名推薦表送至學校就業創業指導中心審核並加蓋公章(思明校區在頌恩樓一樓學生事務大廳,翔安校區在翔安學生事務大廳)。
(二)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者通過組織推薦後,於2025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7日18:00登錄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http://www.nxpta.com)提交職位報考申請,上傳經學校推薦、審核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照片或掃描件進行報名。
符合《職位表(一)》報考資格條件的考生,可同時兼報1個《職位表(二)》中的職位(須符合擬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資格初審工作根據報考者所報職位,由招錄單位和各地級市黨委組織部負責。報考者可於提交報考申請2個工作日後,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在最後1個報名日報名的報考者應在當天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各職位報名情況將在報名階段每天上午10:00zainingxiarenshikaoshizhongxinwanggongbu,gongbaokaozhecankao。zigechushenhegezhe,fangkecanjiakaoshi。zigechushentongguohoubudegenggaibaokaozhiwei。duibaokaozigedeshenzhaguanchuanluyongquanguocheng。zaigehuanjiefaxianbaokaozhebufuhebaokaozigetiaojiande,junkequxiaoqibaokaozigehuozheluyongzige。
筆試開考比例一般為5:1(報考人數與職位招錄名額之比),部分專業性較強、生源較少的職位筆試開考比例可降至3:1。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職位,減少或取消招錄名額。招錄名額取消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三)考試
本次招錄考試包含筆試和麵試,滿分各150分,由寧夏區委組織部統一組織。
1.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含《申論》),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查考生政治素質、專業素養、綜合分析能力等,在北京、上海、武漢、廈門、西安、成都、濟南、長春、銀川市分別設置考點,考生在報考時可自主選擇,同一時間開考。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登錄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在線打印,打印時間段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筆(bi)試(shi)結(jie)束(shu)後(hou),根(gen)據(ju)招(zhao)錄(lu)計(ji)劃(hua)和(he)筆(bi)試(shi)情(qing)況(kuang)劃(hua)定(ding)合(he)格(ge)分(fen)數(shu)線(xian),筆(bi)試(shi)成(cheng)績(ji)低(di)於(yu)合(he)格(ge)分(fen)數(shu)線(xian)的(de),不(bu)列(lie)入(ru)選(xuan)調(tiao)範(fan)圍(wei)。報(bao)考(kao)者(zhe)可(ke)登(deng)錄(lu)報(bao)名(ming)網(wang)站(zhan)查(zha)詢(xun)本(ben)人(ren)筆(bi)試(shi)成(cheng)績(ji)。
2.麵試。主要測查考生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信息獲取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等,分兩批次進行。具體為:
第一批次:報考《職位表(一)》zhongzhiweidekaosheng,bishijieshuhoujizuzhimianshi,shijicanjiabishirenyuanjiweimianshirenxuan。genjumianshizhengtiqingkuanghuadinghegefenshuxian,mianshichengjidiyuhegefenshuxiande,bulieruxuantiaofanwei。
筆試、麵試結束後,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報考職位簽約(高校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人數與招錄名額1:1比例確定簽約人選(麵試成績須達到合格分數線),由寧夏區委組織部與學校、擬錄用人員簽訂高校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申論》成cheng績ji由you到dao低di分fen的de順shun序xu確que定ding。放fang棄qi簽qian約yue的de,在zai同tong一yi招zhao錄lu職zhi位wei筆bi試shi成cheng績ji合he格ge分fen數shu線xian以yi上shang人ren員yuan中zhong由you到dao低di分fen依yi次ci遞di補bu。無wu人ren遞di補bu的de空kong缺que職zhi位wei,由you寧ning夏xia區qu委wei組zu織zhi部bu組zu織zhi未wei簽qian約yue人ren選xuan(放棄簽約的除外)進行第二輪選報(須符合選報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隻進行一次)。第二輪選報結束後,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選報職位簽約人數與招錄名額1:1比(bi)例(li)確(que)定(ding)第(di)二(er)輪(lun)簽(qian)約(yue)人(ren)選(xuan)。協(xie)議(yi)簽(qian)訂(ding)後(hou)即(ji)確(que)定(ding)為(wei)體(ti)檢(jian)人(ren)選(xuan)。因(yin)考(kao)生(sheng)放(fang)棄(qi)體(ti)檢(jian)造(zao)成(cheng)的(de)空(kong)缺(que)名(ming)額(e),在(zai)同(tong)一(yi)職(zhi)位(wei)內(nei)按(an)照(zhao)筆(bi)試(shi)成(cheng)績(ji)由(you)到(dao)低(di)分(fen)的(de)順(shun)序(xu)依(yi)次(ci)遞(di)補(bu)。
第二批次:報考《職位表(二)》中職位的考生,筆試及第一批次簽約完成後,按各招錄職位麵試人數與招錄名額3:1的比例確定麵試人選(招錄名額為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照2:1的比例確定),在銀川市參加麵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部(bu)分(fen)生(sheng)源(yuan)少(shao)的(de)職(zhi)位(wei)可(ke)適(shi)當(dang)降(jiang)低(di)麵(mian)試(shi)開(kai)考(kao)比(bi)例(li)。第(di)一(yi)批(pi)次(ci)已(yi)簽(qian)約(yue)考(kao)生(sheng),不(bu)得(de)參(can)加(jia)第(di)二(er)批(pi)次(ci)麵(mian)試(shi)。因(yin)考(kao)生(sheng)放(fang)棄(qi)麵(mian)試(shi)資(zi)格(ge)出(chu)現(xian)的(de)空(kong)缺(que)名(ming)額(e),在(zai)同(tong)一(yi)招(zhao)錄(lu)職(zhi)位(wei)筆(bi)試(shi)成(cheng)績(ji)合(he)格(ge)分(fen)數(shu)線(xian)以(yi)上(shang)人(ren)員(yuan)中(zhong)由(you)到(dao)低(di)分(fen)依(yi)次(ci)遞(di)補(bu)。參(can)加(jia)麵(mian)試(shi)的(de)考(kao)生(sheng)不(bu)能(neng)形(xing)成(cheng)競(jing)爭(zheng)的(de)(即同一職位實際參加麵試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的比例未超過1:1的),考生的麵試成績達到其所在麵試考場(同一考官組、同一麵試題本)所suo有you考kao生sheng的de平ping均jun分fen,或huo者zhe達da到dao其qi所suo在zai麵mian試shi考kao場chang其qi他ta職zhi位wei進jin入ru下xia一yi步bu環huan節jie麵mian試shi者zhe麵mian試shi成cheng績ji最zui低di分fen,方fang可ke進jin入ru體ti檢jian等deng後hou續xu環huan節jie。所suo有you職zhi位wei麵mian試shi最zui低di合he格ge分fen數shu線xian為wei90分。麵試成績在寧夏黨建網、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公布。
筆試、麵試結束後,根據考試總成績,在同一職位內按到低分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申論》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合並職位體檢人員確定後,由各地級市黨委組織部在同一招錄職位內,結合考試成績、專業特長和工作需要等統籌進行“二次崗位分配”。因考生放棄體檢或“二次崗位分配”造成的空缺名額,在同一職位內,按照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麵試成績×50%
考試總成績按照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
(四)體檢
體檢在寧夏區內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費用由寧夏區委組織部承擔。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及操作手冊執行。公安係統職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因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後考生放棄造成的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五)考察和資格複審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的內容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實施辦法》(寧組發〔2015〕44號)等執行,重點了解考生在校期間的思想政治表現、學習成績和遵紀守法等情況。考察時同步對考生進行資格複審,考生需提供報名推薦表、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原件、複印件,或者本院校出具的能夠如期取得學曆學位證書等證明材料。
因未通過考察或資格複審等環節造成的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六)公示、錄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公示名單,在寧夏黨建網和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發現不符合招錄資格條件或存在影響錄用問題的,取消錄用資格,不再遞補。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2026年寧夏選調生錄用對象,下發錄用文件。
提(ti)倡(chang)誠(cheng)信(xin)報(bao)考(kao),維(wei)護(hu)選(xuan)調(tiao)工(gong)作(zuo)的(de)嚴(yan)肅(su)性(xing),擬(ni)錄(lu)用(yong)人(ren)員(yuan)體(ti)檢(jian)後(hou)放(fang)棄(qi)選(xuan)調(tiao)的(de),記(ji)入(ru)公(gong)務(wu)員(yuan)錄(lu)用(yong)考(kao)試(shi)誠(cheng)信(xin)檔(dang)案(an)庫(ku)。第(di)一(yi)批(pi)次(ci)已(yi)簽(qian)約(yue)的(de)擬(ni)錄(lu)用(yong)人(ren)員(yuan)不(bu)予(yu)解(jie)約(yue)。
四、招錄政策
(一)選調生正式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選調生工作辦法》管理,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轉正定級,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二)新錄用的選調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按照中央組織部要求到基層鍛煉2年。其中,區直機關錄用的選調生須派駐到對口幫扶的縣(市、區)、鄉鎮(街道)鍛煉2年,並至少安排1年時間到村任職;市級及以下機關錄用的選調生派駐到村任職2年。派駐到鄉鎮、村工作期間可享受鄉鎮工作補貼。對鍛煉期滿後留在縣(區)繼續工作的選調生,納入當地年輕幹部培養對象管理。
(三)選調生在村任職期間不得借調或交流到上級機關工作。選調到縣(市、區)、鄉鎮(街道)機關工作的,經地級市黨委組織部批準,可以參加縣(市、區)、鄉鎮(街道)集中性工作,每年不超過3個月;選調到區直機關工作的,所在單位不得提前調回。
(四)選調生職務職級晉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德才表現突出、工作需要的,在區直機關、市、縣(區)領導職數範圍內可依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規定,破格提拔使用。
(五)選xuan調tiao生sheng實shi行xing國guo家jia統tong一yi規gui定ding的de工gong資zi製zhi度du,錄lu用yong到dao鄉xiang鎮zhen工gong作zuo的de,可ke按an照zhao相xiang關guan規gui定ding享xiang受shou鄉xiang鎮zhen工gong作zuo補bu貼tie。對dui錄lu用yong到dao國guo家jia和he自zi治zhi區qu鄉xiang村cun振zhen興xing重zhong點dian幫bang扶fu縣xian(區)(紅寺堡區、同心縣、原州區、西吉縣、海原縣、鹽池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的博士、碩士選調生分別給予7萬元和3萬元一次性安家費。
(六)區直部門(單位)錄用的選調生,其檔案由區直部門(單位)管理。地級市及以下機關錄用的選調生,其檔案由地級市黨委組織部統一審核後,轉遞到選調生工作單位所在市、縣(區)dangweizuzhibuguanli。gezhaolujiguangenjujingjishehuifazhanhexuantiaoshenggenzongpeiyangxuyao,jiangxuantiaoshengpeiyangshiyongnaruganbuduiwujianshezhengtiguihua,bingjianlixuantiaoshenggerenchengchangdangan,jinxinggenzongpeiyangguanli。
五、其他事項
(一)本(ben)次(ci)選(xuan)調(tiao)生(sheng)招(zhao)錄(lu)不(bu)收(shou)取(qu)任(ren)何(he)費(fei)用(yong),不(bu)指(zhi)定(ding)輔(fu)導(dao)用(yong)書(shu),不(bu)舉(ju)辦(ban)也(ye)不(bu)委(wei)托(tuo)任(ren)何(he)機(ji)構(gou)和(he)個(ge)人(ren)舉(ju)辦(ban)考(kao)試(shi)輔(fu)導(dao)培(pei)訓(xun)班(ban)。目(mu)前(qian)社(she)會(hui)上(shang)出(chu)現(xian)的(de)假(jia)借(jie)公(gong)務(wu)員(yuan)考(kao)試(shi)命(ming)題(ti)組(zu)、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網絡學習卡等,均與本次招錄無關。請廣大報考者警惕,避免被誤導幹擾,謹防上當受騙。
(二)凡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寧夏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政策谘詢電話:
寧夏區委組織部: 6669312
電子郵箱:
各招錄單位聯係電話詳見《職位表(一)》和《職位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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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度寧夏招錄選調生高校名單
2.2026年度寧夏招錄選調生職位表(一)
3.2026年度寧夏招錄選調生職位表(二)
4.2026年度寧夏招錄選調生報名推薦表
5.2026年度寧夏招錄選調生職位專業指導目錄
(責任編輯: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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