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心愛護基層幹部的政策措施,根據《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關於印發<進一步做好從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閩委組通〔2017〕94號)、《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關於印發<福建省2024年度從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實施方案>的通知》(閩委組通〔2023〕53號)精神以及事業單位聘用有關規定,結合各縣(市、區)實際,決定從泉州市優秀村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中考試聘用10名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報考資格條件參照福建省2024年度從優秀村(社區)主幹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以下簡稱“公務員專項考試”)的標準執行。
二、招聘崗位
根據各縣(市、區)實際情況,本次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共招聘10人,麵向崗位所在縣(市、區)符合報考條件的上述人員,具體名額如下:
招聘單位 |
崗位類別及名稱 |
招聘人數 |
備注 |
鯉城區街道事業單位 |
專技(綜合) |
1 |
麵向轄區社區主幹 |
豐澤區東海街道下屬事業單位 |
管理(綜合) |
1 |
|
晉江市街道下屬事業單位 |
管理(綜合) |
1 |
|
洛江區馬甲鎮綜合便民服務中心 |
管理(綜合) |
1 |
麵向轄區村主幹 |
石獅市鄉鎮事業單位 |
管理(綜合) |
1 |
|
南安市鄉鎮事業單位 |
管理(綜合) |
1 |
|
安溪縣鄉鎮事業單位 |
管理(綜合) |
1 |
|
永春縣達埔鎮綜合便民服務中心 |
管理(綜合) |
1 |
|
德化縣上湧鎮綜合執法隊 |
管理(綜合) |
1 |
|
惠安縣鄉鎮事業單位 |
專技(綜合) |
1 |
備注:未明確具體招聘單位的,新聘用人員由具體縣(市、區)參照公務員專項考試,原則上安排在所在鄉鎮(街道)事業單位聘用或就近安排聘用,不得安排在聘用後即構成應回避關係的崗位。
三、招聘方式、考試辦法和體檢考察
(一)招聘方式
我市2024年度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中考試聘用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與福建省2024年度麵向優秀村(社區)主幹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同步進行。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考公務員專項考試視同兼報所在縣(市、區)的鄉鎮(街道)事業單位招聘崗位,不再組織報名申請。推薦、審核、加分、筆試均采納公務員專項考試結果,考試成績“一考兩用”,不再另行組織。(具體考試辦法詳見《福建省2024年度從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公告》)
(二)同分排序
對報考同一職位的人選考試成績相同者,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序;若筆試成績相同,則按客觀題成績進行排序;若主觀題、客觀題的成績都相同,則由所在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組織加試一場麵試,名次按加試的麵試成績排序。
(三)體檢
在公務員專項考錄工作完成後,從各縣(市、區)報考同一職位且成績達到合格線的人選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考試聘用名額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並由相關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組織其填報《泉州市優秀村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考試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體檢工作由各縣(市、區)組(zu)織(zhi)人(ren)事(shi)部(bu)門(men)統(tong)一(yi)組(zu)織(zhi)實(shi)施(shi),體(ti)檢(jian)的(de)項(xiang)目(mu)和(he)標(biao)準(zhun)參(can)照(zhao)公(gong)務(wu)員(yuan)專(zhuan)項(xiang)考(kao)試(shi)相(xiang)關(guan)要(yao)求(qiu)進(jin)行(xing)。人(ren)選(xuan)放(fang)棄(qi)體(ti)檢(jian)資(zi)格(ge)或(huo)體(ti)檢(jian)不(bu)合(he)格(ge)的(de),取(qu)消(xiao)聘(pin)用(yong)資(zi)格(ge)。體(ti)檢(jian)合(he)格(ge)的(de),確(que)定(ding)為(wei)考(kao)察(cha)人(ren)選(xuan)。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縣(市、區)組(zu)織(zhi)人(ren)事(shi)部(bu)門(men)具(ju)體(ti)組(zu)織(zhi)實(shi)施(shi)。考(kao)察(cha)按(an)照(zhao)事(shi)業(ye)單(dan)位(we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編(bian)製(zhi)內(nei)工(gong)作(zuo)人(ren)員(yuan)相(xiang)關(guan)規(gui)定(ding)進(jin)行(xing)。考(kao)察(cha)對(dui)象(xiang)被(bei)列(lie)為(wei)失(shi)信(xin)被(bei)執(zhi)行(xing)人(ren)且(qie)尚(shang)未(wei)履(lv)行(xing)義(yi)務(wu)的(de),取(qu)消(xiao)其(qi)考(kao)察(cha)資(zi)格(ge)。人(ren)選(xuan)放(fang)棄(qi)考(kao)察(cha)資(zi)格(ge)、考察時發現人選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結論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因體檢、考察缺席或不合格造成招考職位空缺的,原則上應從所在縣(市、區)報考同一職位且考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人員中,按照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若實際體檢、考察人數已達到考試聘用名額1︰1比例的,不再遞補。
四、聘用
(一)各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在縣(市、區)相關網站和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相關手續。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缺額不再遞補。
(二)各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對新聘用人員要嚴格管理、放手使用,將他們安排在直接與基層群眾聯係、能夠充分發揮作用的工作崗位。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員在鄉鎮(街道)事業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三)因無合格人選進入聘用環節導致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補充招聘。
五、注意事項
(一)報考者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報考者和工作人員在考試及相關環節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複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均與考試組織部門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者要誠信考試,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公告由市組織人事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
泉州市優秀村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考試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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