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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崗位類別 | 崗位名稱 | 麵試內容、要求及占分值 | 麵試方式 | 準備時間 | 麵試限時 | 麵試者隨帶材料 | 備注 | |
| 初中教師崗位 | 生物教師 | 片段教學 | 上杭縣現行初中生物教材(北師大版)中某一環節進行片段教學(滿分100分)。 | 片段教學 | 40分鍾 | 10分鍾 | 考試用筆 | |
| 地理教師 | 片段教學 | 上杭縣現行初中地理教材(湘教版)中某一環節進行片段教學(滿分100分)。 | 片段教學 | 40分鍾 | 10分鍾 | 考試用筆 | ||
| 體育教師 | 技能展示 (由命題評委從田徑中抽取一個項目,籃球、排球、足球中抽取一個項目) | 講解。即考生對所選項目的技能動作進行動作規格和重難點的概括講述(共2項,每項10分) | 考生先講解,再展示規定動作 | 每個項目準備10分鍾 | 每個項目3分鍾 | 考試用筆 | ||
| 動作展示。即考生完成所選項目技能動作展示(共2項,每項40分) | ||||||||
| 小學教師崗位 | 語文教師 | 片段教學 | 上杭縣現行小學語文教材(義務教育教科書統編教材)中某一環節進行片段教學(滿分100分) | 片段教學 | 40分鍾 | 10分鍾 | 考試用筆 | |
| 數學教師 | 片段教學 | 上杭縣現行小學數學教材(人教版)中某一例題新授環節進行片段教學(滿分100分) | 片段教學 | 40分鍾 | 10分鍾 | 考試用筆 | ||
| 科學教師 | 片段教學 | 上杭縣現行小學科學教材(教育科學出版社出版)中某一環節進行片段教學(滿分100分) | 片段教學 | 40分鍾 | 10分鍾 | 考試用筆 | ||
| 小學教師崗位 | 體育教師 | 技能展示 (由紀檢、命題評委從田徑中抽取一個項目,籃球、排球、足球中抽取一個項目) | 講解。即考生對所選項目的技能動作進行動作規格和重難點的概括講述(共2項,每項10分) | 考生先講解,再展示規定動作 | 每個項目準備10分鍾 | 每個項目3分鍾 | 考試用筆 | |
| 動作展示。即考生完成所選項目技能動作展示(共2項,每項40分) | ||||||||
| 音樂教師 | 片段教學 | 上杭縣現行小學音樂教材(人教版)中某一環節進行片段教學(滿分50分) | 片段教學 | 40分鍾 | 10分鍾 | 考試用筆 | / | |
| 技能展示 | 由考生在鋼琴、聲樂、舞蹈、管弦樂四項中自選兩項展示(每項25分,共50分)。鋼琴、聲樂、管弦樂自選一首曲目,要求背奏、背唱,不配伴奏;舞蹈自選,種類不限。 | 現場表演 | / | 10分鍾 | 考生所需器材(含舞蹈配樂U盤)自備 | 考場提供鋼琴、U盤播放器。 | ||
| 美術教師 | 素描寫生 | 抽簽確定考生座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寫生作業(滿分50分) | 現場寫生 | / | 90分鍾 | 考生自備美術專業測試的繪畫用具 | 考場提供4k考試用紙 | |
| 片段教學 | 上杭縣現行小學美術教材(人教版)中某一環節進行片段教學(滿分50分) | 片段教學 | 40分鍾 | 10分鍾 | 考試用筆 | |||
| 特殊教育學校 | 特殊教育 | 片段教學 | 上杭縣現行特殊教育教材(培智,人教版)中某一環節進行片段教學(滿分100分) | 片段教學 | 40分鍾 | 10分鍾 | 考試用筆 | |
| 幼兒園教師 | 幼兒教育 | 片段教學 | 上杭縣現行幼兒園教材(福建省幼兒園教師領域用書〈2017版〉)中某一環節進行片段教學(滿分100分) | 片段教學 | 40分鍾 | 10分鍾 | 考試用筆 | |
| 注:各招聘職位設定的麵試限時均為上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