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學院位於福建東南沿海、海上“和平女神”媽祖故鄉、具有“海濱鄒魯”和“文獻名邦”之稱的中國宜居港城--莆田市,是2002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福建省人民政府舉辦的省屬公辦全日製本科高校。
根據工藝美術學院科研工作需要,擬麵向2024屆畢業生公開招聘編外科研助理1名,現發布啟事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體檢符合福建省現行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
3.應聘者須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和資格,且為2024屆未就業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崗位序號 | 崗位 名稱 | 招聘 人數 | 相關專業要求 | 崗位要求 |
1 | 科研助理 | 1 | 藝術設計類相關專業 | 1.本科及以上學曆,學士及以上學位; 2.具有一定的木工相關知識,能較為熟練使用木工設備製作木質產品(各類家具、木質文創產品、3d打印等); 3.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服從調配,團結同誌,能夠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
2024年事業單位考試
三、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莆田學院官方網站首頁通知公告欄、莆田學院人事處網站及工藝美術學院網站公開發布。
四、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8日止。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如實填寫《莆田學院公開招聘科研助理報名登記表》,將報名表及身份證、學曆證、學位證、其它獲獎證書電子版打包壓縮後統一命名為“2024年科研助理+姓名”發送至郵箱gymsxy@ptu.edu.cn。
五、資格審查及考試
1.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形式審查。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莆田學院公開招聘科研助理報名登記表》,重點查證應聘人員專業、年齡、屆別等情況。
2.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進行考試。考試實行結構化麵試的方式,具體另行通知。
3.進入麵試階段的考生,麵試成績必須達70分以上(含70分)方為合格,麵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不予聘用。
4.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即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及考試時間與地點將在莆田學院官方網站首頁通知公告欄、莆田學院人事處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
六、體檢
筆試成績
根據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de)比(bi)例(li)確(que)定(ding)擬(ni)聘(pin)任(ren)體(ti)檢(jian)人(ren)選(xuan)。體(ti)檢(jian)標(biao)準(zhun)及(ji)項(xiang)目(mu)參(can)照(zhao)福(fu)建(jian)省(sheng)現(xian)行(xing)的(de)教(jiao)師(shi)資(zi)格(ge)申(shen)請(qing)人(ren)員(yuan)體(ti)檢(jian)標(biao)準(zhun)執(zhi)行(xing)。未(wei)按(an)時(shi)體(ti)檢(jian)的(de),視(shi)為(wei)自(zi)動(dong)放(fang)棄(qi)。體(ti)檢(jian)不(bu)合(he)格(ge)或(huo)自(zi)動(dong)放(fang)棄(qi)的(de),按(an)成(cheng)績(ji)排(pai)名(ming)順(shun)序(xu)依(yi)次(ci)遞(di)補(bu)。
六、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選在學校和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考(kao)核(he)通(tong)過(guo)且(qie)體(ti)檢(jian)合(he)格(ge)者(zhe),工(gong)藝(yi)美(mei)術(shu)學(xue)院(yuan)對(dui)接(jie)福(fu)建(jian)海(hai)峽(xia)人(ren)力(li)資(zi)源(yuan)股(gu)份(fen)有(you)限(xian)公(gong)司(si)莆(pu)田(tian)分(fen)公(gong)司(si)與(yu)畢(bi)業(ye)生(sheng)簽(qian)訂(ding)勞(lao)務(wu)派(pai)遣(qian)協(xie)議(yi),並(bing)備(bei)案(an)至(zhi)莆(pu)田(tian)學(xue)院(yuan)人(ren)事(shi)處(chu),期(qi)限(xian)3年,期滿經考核合格,根據項目需要可續簽1次,原則上總聘期不超過6年。
八、工資待遇
月工資為稅前3000元(含個人繳納五險一金個人繳交部分),五險一金用人單位繳交部分(約1000元左右,具體金額根據基數調整後確定),不再享受學校其它福利(包含但不限年終獎、文明獎、綜治獎、食堂夥食補貼、工會福利等)。
九、聯係方式
甘肅公務員
聯係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區西天尾鎮紫霄東路2121號(紫霄校區),郵編:351100。
聯係人:黃老師,聯係電話: 1360511116
十、其它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或通過任何關係影響招聘工作。違者取消應聘和聘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2.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應聘者考試和聘用資格。
3.應聘者往返交通、食宿及體檢等費用自理。
4.學校和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