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廈門市委廈門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全麵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廈委發〔2019〕3號)、《關於翔安區中小學幼兒園非在編教職工及編外聘用人員加強規範管理和調整工資福利待遇的通知》(廈翔教〔2022〕2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現將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本校公開招聘非在編合同教師辦法予以公布。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
3.報考中學非在編合同教師要求具備相應學科崗位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曆。
4.以下人員不得報名:
(1)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直屬事業單位
(2)在編教師;
(3)現役軍人;
(4)考錄(不含轉任)後服務年限(含試用期)不滿2年以及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5)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尚未解除黨(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6)具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機關、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應在麵試資格複核時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麵證明,確有實際困難的,經市、區教育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應在麵試資格複核時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麵證明,確有實際困難的,經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可在體檢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聘用全過程,一經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本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根據不同階段,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聘用資格或單方解除聘用合同等處理。
二、聘用時間
2024年2月
(具體時間在待辦理入職時確認)
三、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根據學校教學需要,招聘科目、人數如下:
初中語文、化學各一人。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8日18:00
報考者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掃描下方二維碼報名。

報(bao)考(kao)者(zhe)須(xu)認(ren)真(zhen)閱(yue)讀(du)本(ben)公(gong)告(gao)中(zhong)招(zhao)聘(pin)條(tiao)件(jian),確(que)認(ren)符(fu)合(he)條(tiao)件(jian)方(fang)可(ke)報(bao)名(ming)。本(ben)人(ren)應(ying)對(dui)報(bao)名(ming)資(zi)格(ge)及(ji)所(suo)提(ti)供(gong)材(cai)料(liao)的(de)正(zheng)確(que)性(xing)真(zhen)實(shi)性(xing)負(fu)責(ze)。凡(fan)個(ge)人(ren)填(tian)報(bao)信(xin)息(xi)失(shi)真(zhen)、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其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
學校組織相關骨幹人員對報考者的網上報名信息進行審核。初審結果將通過電話通知符合條件者到校應聘(聯係電話務必準確,未接到通知者,恕不再行回複)。
(三)確認招聘人數和崗位
資格初審後確認招聘人數和崗位。資格初審通過的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不足3:1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四)資格複審
學校組織相關骨幹人員對擬進入麵試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現場審核。具體人選將通過電話通知。
資格複審時間:具體時間電話通知。
資格複審地點:廈門市新圩學校清淵樓一樓學術報告廳。
參加資格複審時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並依序裝訂成冊。
1.報名表;
2.戶口本、居民身份證;
3.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或職稱文件;
青海事業單位考試
4.教師資格證書或證明;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明;
6.學曆、學位證書(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製普通教育學曆報名者,須提供“學信網”“學位網”查詢認證或教育部學曆認證中心出具的加蓋原件複印件印章的學曆認證報告);
7.獲獎證書;
8.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複審,視為自動放棄麵試資格。
通過資格複審者方可參加麵試,報考資格的最終確認以擬聘用階段的審核為準。
(五)麵試
麵試以課堂教學(片段教學)測試、專業綜合技能測試、結構化麵試等形式進行。
麵試由學校自行組織。學校的麵試方案提前報區教育局,經審核同意後實施。
麵試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按崗位擬聘人數1:1或低於1:1比例參加麵試的,合格成績為70分(含)以上。麵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用。
體育(足球)、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小學科學等學科和中學實驗教師加試專業綜合技能,重點考核報考者的專業能力。專業綜合技能測試成績和課堂教學(片段教學)測試成績各占麵試成績的50%。專業綜合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專業綜合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再進入下一輪測試。課堂教學(片段教學)測試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1.麵試時間:具體時間電話通知
遼寧事業單位考試就上雲職公招
2.麵試地點:廈門市新圩學校學淵樓二樓。
3.麵試成績:學校當天通過電話通知。
(六)聘用
1.體檢
體檢人選在總成績合格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序,按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總成績相同,我市應征入伍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同等條件下優先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由各校按規定組織,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要求執行,體(複)檢費用自理。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日內向學校提出複檢申請,複檢隻能進行一次,由學校組織到上一級醫院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果為準。
體檢人員應按要求參加體檢,並配合體檢。不按要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的人員不予聘用。
2.公示和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校公告欄上公示7個工作日。
(2)公(gong)示(shi)結(jie)果(guo)無(wu)異(yi)議(yi)或(huo)經(jing)區(qu)教(jiao)育(yu)局(ju)核(he)實(shi)不(bu)影(ying)響(xiang)聘(pin)用(yong)的(de),擬(ni)聘(pin)人(ren)員(yuan)於(yu)公(gong)示(shi)期(qi)滿(man)後(hou)規(gui)定(ding)時(shi)間(jian)內(nei)提(ti)供(gong)辦(ban)理(li)聘(pin)用(yong)手(shou)續(xu)所(suo)需(xu)的(de)材(cai)料(liao),與(yu)勞(lao)務(wu)派(pai)遣(qian)公(gong)司(si)簽(qian)訂(ding)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後(hou),再(zai)選(xuan)派(pai)到(dao)相(xiang)關(guan)學(xue)校(xiao)。未(wei)按(an)規(gui)定(ding)時(shi)間(jian)提(ti)供(gong)聘(pin)用(yong)手(shou)續(xu)的(de),視(shi)為(wei)放(fang)棄(qi)聘(pin)用(yong)資(zi)格(ge)。
四、相關說明
(一)全日製普通教育學曆是指經教育部門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曆。持有國(境)外學曆學位,並可提供書麵認證報告或可進行學曆學位認證查詢的,可報考要求全日製普通教育專業條件的崗位。
(二)持下述學曆(位)報考者應於麵試資格複核時提供書麵認證報告或可進行學曆學位認證查詢,具體如下:
1.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國外學曆(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曆學位認證書》、《台灣地區學曆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學曆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屬國內院校與國(境)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曆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曆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曆學位認證書》或《中外合作辦學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2.持非全日製普通教育學曆(位)及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曆學位的報考者的學曆必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確認;有學位條件要求的,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確認。雙學曆(位)報考者用於報考的學曆(位)證書如不是全日製普通教育第一學曆(位)的參照執行。
3.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於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並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者,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在本省範圍內承認其學曆、學位。此類報考者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曆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上電子注冊並可進行查驗或按規定經過學曆(位)認證。
除了明確要求全日製專業條件的崗位,報考者專業可以按照本人收錄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輔修專業予以認定。輔修專業對應的學位應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上可查詢。福建省教育廳網站“輔修專業”便捷查詢窗口http://jyt.fujian.gov.cn/電子注冊的《輔修專業證書》,不作為報考崗位所需專業對應的學曆和學位的查詢依據。
2024年事業單位考試
(三)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證指中學(含職業學校)、小學、幼兒園的教師資格證。持有中學(含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證人員可報考小學相應學科教學崗位。
(四)本次招聘麵試後根據崗位錄取情況報區教育局同意後可進行遞補。
(五)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港澳台人員(不得持有外國國籍),按照國家、省和我市有關規定實施招聘。
(六)凡發現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違規作弊現象的,一經發現,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
(七)報考者應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除取消考試(聘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聘用前,學校將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核實擬聘用人員有無失信被執行情況。發現擬聘用人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應查看對應案號並聯係執行法院,函詢、核實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的進展情況。被執行人已履行義務的,應在招聘單位約定的期限內提供執行法院的書麵證明,方可進行聘用;尚未履行義務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報考者在試用期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應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根據《福建省人民檢察院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公安廳關於開展預防校園性侵犯專項行動的通知》(閩檢會〔2019〕2號),報考者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並提交《入職承諾書》。聘用前,學校將擬聘用人員信息通過公共安全管理平台進行審查。
(十)報考者所留的聯係方式應準確無誤並保持暢通。
(十一)本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工作要求
(一)學校高度重視,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統籌、溝通、配合,認真做好資格審核、考試、聘用等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嚴格程序,規範操作,嚴肅紀律,主動接受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二)嚴格落實回避政策。凡與學校領導人員有夫妻關係、直係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係血親關係或者近姻親關係的,不得被聘用從事人事、財務、監察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工作。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係的,實行公務回避。
(三)谘詢方式
聯係電話:7070124(辦公室);聯係人:黃老師;辦公地點:廈門市翔安區新圩鎮山岬路105號清淵樓308室。
(四)區教育局招聘投訴電話:7889103。
本(ben)公(gong)告(gao)僅(jin)適(shi)用(yong)於(yu)本(ben)次(ci)非(fei)在(zai)編(bian)合(he)同(tong)教(jiao)師(sh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工(gong)作(zuo),未(wei)盡(jin)事(shi)宜(yi)由(you)廈(sha)門(men)市(shi)新(xin)圩(wei)學(xue)校(xiao)負(fu)責(ze)解(jie)釋(shi)。情(qing)況(kuang)確(que)實(shi)特(te)殊(shu)的(de),由(you)學(xue)校(xiao)提(ti)出(chu)意(yi)見(jian),報(bao)區(qu)教(jiao)育(yu)局(ju)研(yan)究(jiu)後(hou)作(zuo)出(chu)決(jue)定(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