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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和《福建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要求,7位同誌符合招考職位的報名條件和回避規定,通過考錄規定程序,擬錄用到廈門市翔安區工作,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間,若公示對象存在不得錄用或影響錄用的情形,歡迎以來電、來信、來訪等形式及時反映有關問題線索。
公示時間:2025年7月21日至7月25日(五個工作日)
招錄單位電話: 監督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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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翔安區委組織部
2025年7月20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