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廈門經濟特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wenjianjingshen,jiehegongzuoxuyao,shamenshigonganjujuedingzuzhisuoshushiyedanweishamenshigonganwenzhirenyuanfuwuzhongxinmianxiangyouxiujingwufuzhurenyuangongkaizhaopinbianneigongzuorenyuan。xianjiangjianzhanggongburuxia: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設置的資格條件;
(五)依據《廈門經濟特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第三十五條“公安機關下屬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在編工作人員時,可以安排一定的崗位定向招聘優秀輔警”。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報考(聘用)資格的情形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公職或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四)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
(五)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六)公務員或參公人員錄用後服務年限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
(七)現役軍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製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即2025年及以後才學業期滿的全日製普通教育學生);
(八)曾連續6個月以上在國(境)外留學、工作或生活,難以進行有效考察的;
(九)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十)聘用後即構成應回避關係的;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平台和信息發布
考生須通過“閩政通APP”L4級身份認證,方可報名。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在廈門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管理係統(以下簡稱“報名係統”,網址:https://app.hrss.xm.gov.cn/syzp/v3/)進行報名,請報考者登錄報考。
本次考試後續信息在廈門公安公眾服務網(http://ga.xm.gov.cn/)進行發布通知。
四、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信息請直接登錄“報名係統”查看。
具體資格條件要求請在報名時進一步對照查閱。
五、報考須知
《廈門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麵向優秀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編內工作人員報考須知(2024年9月)》(附件1,以下簡稱《報考須知》)屬於簡章的組成部分,請報考者認真閱讀並遵守。
六、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
2024年9月2日10:00—9月9日17:00
請報考者本人登錄“報名係統”如實並準確填寫(修改完善)個人信息,按係統要求提交個人近期正麵免冠二寸彩色數碼證件照(jpg格式,規格200K以下)。
(二)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
2024年9月2日10:00—9月10日15:00
(三)申訴
2024年9月2日10:00—9月10日17:00
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務必在上述時間內通過“報名係統”提出申訴,逾期不予受理。
(四)打印準考證
2024年9月24日10:00起自行登錄“報名係統”上網打印。
(五)筆試時間
擬定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具體時間和要求詳見準考證及後續廈門公安公眾服務網(http://ga.xm.gov.cn/)通知。
特別提醒:
1.以上各類截止時間均為程序設定,時間一到將自動關閉。
2.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
3.筆試後續環節的時間安排等,以廈門公安公眾服務網通知為準。
七、考試辦法
采取筆試和麵試相結合的方式,麵試前還須加試心理測評。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麵分100分,題型為客觀題,考試時長2小時,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時請正確填(塗)準考證號碼,否則以“0”分計。
2.符合筆試加分規定的加分對象、加分分值及所需證明材料等詳見《報考須知》。
3.筆試成績=筆試卷麵分+加分。筆試成績不設合格線。
(二)資格複核
從參加筆試的報考人員中,按崗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資格複核人選。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資格複核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資格複核具體時間、地點、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在廈門公安公眾服務網另行公布。無故缺席資格複核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通過資格複核的考生現場領取《心理測評通知書》。
(三)心理測評
通(tong)過(guo)資(zi)格(ge)複(fu)核(he)的(de)考(kao)生(sheng)參(can)加(jia)心(xin)理(li)測(ce)評(ping),測(ce)評(ping)內(nei)容(rong)參(can)照(zhao)公(gong)安(an)機(ji)關(guan)招(zhao)錄(lu)人(ren)民(min)警(jing)察(cha)心(xin)理(li)測(ce)評(ping),測(ce)評(ping)結(jie)果(guo)不(bu)折(zhe)合(he)分(fen)數(shu),不(bu)計(ji)入(ru)筆(bi)試(shi)成(cheng)績(ji),僅(jin)判(pan)定(ding)合(he)格(ge)與(yu)否(fou),未(wei)合(he)格(ge)者(zhe)不(bu)能(neng)參(can)加(jia)麵(mian)試(shi)。
(四)麵試
參加麵試人員為心理測評合格者。
麵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麵試采用結構化麵試方式,由麵試評委進行當場打分。實際參加麵試人數(以麵試當天實際參考人數為準)與擬聘人數比例等於或低於1:1的,報考者麵試成績應達到7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體檢。麵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等在廈門公安公眾服務網另行公布。
(五)綜合總分
綜合總分合格線為60分。具體計算公式為:
綜合總分=筆試成績×40%+麵試成績×60%。
筆試成績、麵試成績、綜合總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數點後2位(必要時可增加小數點位數)。對於綜合總分相同者,按以下順序進一步確定名次排列:
1.按麵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列;
2.若麵試成績相同,按筆試實際成績(追溯小數點位數)從高到低排列;
3.若筆試成績依然相同,符合國家、福(fu)建(jian)省(sheng)或(huo)廈(sha)門(men)市(shi)文(wen)件(jian)規(gui)定(ding)優(you)先(xian)對(dui)象(xiang)的(de),優(you)先(xian)進(jin)入(ru)體(ti)檢(jian)環(huan)節(jie)。若(ruo)無(wu)優(you)先(xian)對(dui)象(xiang),由(you)麵(mian)試(shi)組(zu)織(zhi)部(bu)門(men)重(zhong)新(xin)組(zu)織(zhi)麵(mian)試(shi),按(an)成(cheng)績(ji)從(cong)高(gao)到(dao)低(di)確(que)定(ding)體(ti)檢(jian)人(ren)選(xuan)。
八、體檢和考察
從麵試成績和綜合總分均合格者中,根據綜合總分排名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合格者列入考察對象。
體檢和考察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九、公示
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並在廈門公安公眾服務網(http://ga.xm.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擬聘人員基本信息等。
對未取得有關證書的人員(如2024屆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等)可先予以公示,在規定時限內(詳見《報考須知》)提供相應證書後,再辦理聘用手續。
十、遞補
資zi格ge複fu核he環huan節jie,因yin考kao生sheng放fang棄qi或huo被bei取qu消xiao心xin理li測ce評ping資zi格ge,由you此ci產chan生sheng進jin入ru心xin理li測ce評ping人ren數shu未wei達da到dao規gui定ding比bi例li的de,可ke在zai規gui定ding時shi限xian內nei,從cong該gai崗gang位wei筆bi試shi成cheng績ji從cong高gao到dao低di依yi次ci遞di補bu。
心理測評環節,因考生放棄或心理測評不合格的,不組織遞補。
麵試後至辦理入職審批手續前,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報考人員放棄資格等,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遞補(每個聘用名額原則上僅可遞補一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市人社局備案。
已辦理本次招聘人員入職審批手續的,擬聘用人員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等情形出現的名額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十一、聘用手續辦理
公示結果無異議,或經招聘單位會同主管部門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應於公示期滿後2個月內提供辦理聘用手續所需的材料(含個人人事檔案),因情況確實特殊、無法在上述期限內提供完備資料的,與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協商同意並書麵承諾後可適當延長材料提交時限(延長時限原則上不超過1個月),否則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十二、其他事項
(一)資(zi)格(ge)審(shen)查(zha)貫(guan)穿(chuan)招(zhao)聘(pin)全(quan)過(guo)程(cheng),報(bao)考(kao)者(zhe)應(ying)誠(cheng)信(xin)報(bao)考(kao),凡(fan)材(cai)料(liao)信(xin)息(xi)不(bu)實(shi)且(qie)影(ying)響(xiang)資(zi)格(ge)審(shen)查(zha)結(jie)果(guo)或(huo)弄(nong)虛(xu)作(zuo)假(jia)存(cun)在(zai)違(wei)紀(ji)違(wei)規(gui)行(xing)為(wei)的(de),一(yi)經(jing)查(zha)實(shi),取(qu)消(xiao)考(kao)試(shi)(聘用)資格並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駐廈門市公安局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三)報考者在“報名係統”中所留的聯係方式應準確無誤並保持暢通。
(四)關於招聘內容、政策等問題可在工作日上班時間谘詢各招聘單位(聯係方式查閱所報考崗位信息)。
網絡技術問題,可在工作日上班時間谘詢技術人員(0592-5359692)。
(五)本次考試有關考務信息將及時通過廈門公安公眾服務網發布,請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七)本次招聘用編形式以崗位信息為準。
(八)體檢、考察、試用期等規定,若國家有頒布新的標準或辦法,按新政策執行。
本簡章僅適用於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會同市組織人社部門解釋,必要時另行補充通知。
廈門公安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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