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擬麵向社會公開招聘海滄區駐區單位輔助人員。現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信息
本次招聘技術輔助崗位2名,具體招聘條件詳見《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滄分局公開招聘技術輔助人員崗位信息表(2023年10月)》(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無違法犯罪記錄;
3.品行端正,有責任感,能吃苦耐勞,願意履行輔助人員義務;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本次招聘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即2023年11月02日(報名截止時間)前未取得相關學曆(位)證書的;
3.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聘用後即構成應回避關係的人員,回避情形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三、報名有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的方式。報考人員隻能報考一個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後不得更改報考崗位,並以初審通過的報考崗位參加麵試。
1.報名網址:
請將報名材料發至郵箱:;
2.報名時間:
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02日
3.報名材料:
報名時需提交《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滄分局公開招聘技術輔助人員報名表(2023年10月)》(附件2)、身份證、戶口簿、崗位要求的學曆(位)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掃描件。
4.資格審查:
報(bao)名(ming)時(shi)根(gen)據(ju)各(ge)崗(gang)位(wei)所(suo)需(xu)條(tiao)件(jian)及(ji)材(cai)料(liao)接(jie)受(shou)考(kao)生(sheng)報(bao)名(ming),考(kao)生(sheng)資(zi)格(ge)審(shen)查(zha)貫(guan)穿(chuan)招(zhao)聘(pin)工(gong)作(zuo)全(quan)過(guo)程(cheng),考(kao)生(sheng)報(bao)名(ming)時(shi)需(xu)確(que)認(ren)自(zi)己(ji)符(fu)合(he)所(suo)報(bao)崗(gang)位(wei)要(yao)求(qiu)的(de)條(tiao)件(jian),所(suo)提(ti)供(gong)的(de)有(you)關(guan)證(zheng)件(jian)和(he)資(zi)料(liao)必(bi)須(xu)真(zhen)實(shi)有(you)效(xiao),如(ru)有(you)虛(xu)假(jia),一(yi)經(jing)發(fa)現(xian),立(li)即(ji)取(qu)消(xiao)其(qi)考(kao)試(shi)及(ji)聘(pin)用(yong)資(zi)格(ge)。
5.麵試通知:
麵試時,提前2天電話通知。
(二)注意事項
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報(bao)名(ming)時(shi)須(xu)認(ren)真(zhen)閱(yue)讀(du)各(ge)崗(gang)位(wei)招(zhao)聘(pin)資(zi)格(ge)條(tiao)件(jian),確(que)認(ren)自(zi)己(ji)符(fu)合(he)擬(ni)報(bao)崗(gang)位(wei)條(tiao)件(jian)方(fang)可(ke)報(bao)名(ming),並(bing)須(xu)對(dui)本(ben)人(ren)的(de)報(bao)名(ming)資(zi)格(ge)及(ji)所(suo)提(ti)供(gong)材(cai)料(liao)的(de)真(zhen)實(shi)性(xing)負(fu)責(ze)。凡(fan)個(ge)人(ren)填(tian)報(bao)信(xin)息(xi)失(shi)真(zhen),不(bu)符(fu)合(he)報(bao)考(kao)條(tiao)件(jian)和(he)崗(gang)位(wei)要(yao)求(qiu)的(de),一(yi)經(jing)核(he)實(shi),立(li)即(ji)取(qu)消(xiao)其(qi)考(kao)試(shi)資(zi)格(ge)或(huo)聘(pin)用(yong)資(zi)格(ge)。
符合崗位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四、考試方式
(一)資格複核
報名結束後,由派駐單位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對資格審核合格的,將於10 月30日進行電話通知。報考者攜帶以下報名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進行考試資格複核:
1.《海滄區駐區單位公開招聘輔助人員報名表(2023年10月)》(附件2)
2.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3.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4.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材料及所在黨支部出具的介紹信);
5.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
6.兩寸正麵免冠彩色近照1張;
(二)考試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和麵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通過資格複核的人員進入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卷麵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電話或短信通知為準。
2.麵試:采用結構化麵試的形式,從通過資格複核、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按與崗位擬聘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資格複核人選。筆試成績合格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筆試成績合格實際人數確定。麵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參加麵試人數與崗位擬聘用人數比例等於或低於1:1的,該崗位麵試合格成績不得低於70分(含)。麵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3.綜合總分=筆試成績×50%+麵試成績×50%。
從筆試、麵試和綜合總分均合格者中,根據綜合總分排名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體檢人員。若綜合成績並列的,則麵試成績排名靠前者優先錄取。
五、體檢與考察
(一)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人選從根據麵試成績排名順序,按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體檢由派駐單位組織,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文件的要求,具體檢測方法由體檢醫院結合實際確定,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報考人員在得知體檢結果7日(ri)之(zhi)內(nei),對(dui)體(ti)檢(jian)結(jie)果(guo)有(you)異(yi)議(yi)的(de),可(ke)按(an)相(xiang)關(guan)規(gui)定(ding)提(ti)出(chu)書(shu)麵(mian)複(fu)檢(jian)申(shen)請(qing),以(yi)複(fu)檢(jian)的(de)結(jie)果(guo)為(wei)準(zhun)。自(zi)行(xing)到(dao)其(qi)他(ta)醫(yi)療(liao)單(dan)位(wei)體(ti)檢(jian)的(de)一(yi)律(lv)無(wu)效(xiao)。女(nv)性(xing)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因(yin)懷(huai)孕(yun)、哺乳期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相應的醫學證明,並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體(複)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派駐單位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並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審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