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人事廳關於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以及泉州市教育局《關於辦理2024年泉州市公辦學校補充公開招聘編製內新任教師筆試加分手續的通知》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現就2024年泉州市直部分公辦學校補充公開招聘編製內新任教師筆試加分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公示如下:
經泉州市教育局審核,確認洪嘉彬考生符合泉州市公辦學校補充公開招聘編製內新任教師筆試加分條件。
現對上述加分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4年8月223日至8月26日。公示期間,對加分人員的加分分值、加分理由等方麵有異議的,請及時向加分審核確認部門反映。監督舉報電話:。
公示對象在公示期間經群眾舉報並核實,或在招聘後期的資格複審、檔案審查等環節被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取消加分或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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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泉州市直部分公辦學校補充公開招聘編製內新任教師筆試加分人員名單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