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
光澤縣公務用車服務中心招聘駕駛員3人(勞務派遣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的駕駛員為本縣常住人口。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操守。
(三)具有高中或中專以上學曆。
(四)持B2、B1及以上準駕車型。
(五)無違紀行為、無違法犯罪記錄、無酒駕毒駕行為;無不良信用記錄、未列入失信執行人員名單;無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主要責任),招聘年度內無多次違章記錄,近三年內無因違章駕駛被吊銷駕照情況。
(六)身體狀況健康,心理素質良好,無任何可能帶來駕駛安全隱患的疾病。
(七)鑒於公務用車駕駛員崗位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招聘以男性為主,持B2、B1及以上準駕車型駕駛證的年齡25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即1979年11月10日至1999年11月10日之間出生);持A1準駕車型駕駛證的年齡25周歲以上、48周歲以下(即1976年11月10日至1999年11月10日之間出生)。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用現場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工作日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光澤縣公務用車服務中心辦公室(光澤縣榮興花園6棟203室)。
3.聯係人:羅先生,電話:
吳女士,電話:
(二)證件資料: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曆證、駕駛證及加分項證明資料原件及複印件,縣醫院體檢證明,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藍底),以及《光澤縣公務用車服務中心駕駛員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一式兩份(報名者自行到光澤縣人民政府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guangze.gov.cn),報名者所提供信息及資料應真實有效,如與事實不符,取消報名資格。報名者所提供的所有個人信息資料複印件恕不退還。
(三)資格審查:由光澤縣公務用車服務中心、光澤縣金心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核合格者參加理論、技能考試。
四、具體程序
遵循麵向社會、公開公平、擇優錄用的原則,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理論、技能考試和綜合聯審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考試項目。理論和技能考試總成績100分,其中理論考試占30%,技能考試占70%。
1.理論考試。進行科目一、四考試(交通法規、安全駕駛知識等)。
2.技能考試。現場考評駕駛技能水平、應急處理及溝通協調能力等。
(二)加分項目。在理論考試、技能考試的總成績之外,采用加分的形式:⑴中共黨員加1分;⑵退伍軍人加1分;⑶持汽車維修(機修)等相關資格證書的加1分,加分項目累計不超過3分。
(三)其(qi)他(ta)要(yao)求(qiu)。招(zhao)聘(pin)公(gong)告(gao)發(fa)布(bu)後(hou),報(bao)名(ming)者(zhe)自(zi)行(xing)到(dao)縣(xian)總(zong)醫(yi)院(yuan)駕(jia)駛(shi)員(yuan)體(ti)檢(jian)窗(chuang)口(kou)進(jin)行(xing)初(chu)步(bu)體(ti)檢(jian),再(zai)到(dao)縣(xian)公(gong)務(wu)用(yong)車(che)服(fu)務(wu)中(zhong)心(xin)報(bao)名(ming)。資(zi)格(ge)審(shen)查(zha)合(he)格(ge)後(hou),進(jin)入(ru)理(li)論(lun)(科目一、四)考試和技能考試環節,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招錄聘用
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在理論考試、技能考試和加分項目總成績基礎上,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因故未通過考察的,原則上按照總分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考察合格人選在光澤縣人民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無疑議後,簽訂勞務派遣合同(2年),試用期2個月,因試用期不合格或因個人原因不能勝任工作需求的,可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後根據工作需要和考核情況,續簽勞動合同。
六、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工作由縣紀委監委派駐政府辦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招聘公告由光澤縣公務用車服務中心、光澤縣金心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