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人事廳關於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以及《2025年南安市衛生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編製內衛生類工作人員公告》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現就2025年南安市衛生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編製內衛生類工作人員筆試加分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公示如下:
一、經審核,確認林貴斌等1位考生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現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
二、公示期間,對加分人員的加分分值、加分理由等方麵有異議的,請及時向加分審核確認部門反映。
監督舉報電話: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三、公示對象在公示期間經群眾舉報並核實,或在招聘後期的資格複審、檔案審查等環節被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取消加分或聘用資格。
附件:
2025年南安市衛生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編製內衛生類工作人員筆試加分人員名單.xlsx
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南安市衛生健康局
2025年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