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夯實公共就業服務基礎,根據市人社局、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夯實就業服務基礎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15號)、《福州市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辦法》(榕人社就〔2014〕65號)、《關於進一步做好福州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81號)及福州市人社局《關於印發就業輔助員公益性崗位開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124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縣現有公益性崗位情況,製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公益性崗位(A類)人員共計22名。(詳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條件
1.具有福州市戶籍;
2.持有效的《就業創業證》且已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以前年度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期滿人員除外);
3.具備操作計算機錄入文字表格能力,有較強的溝通與語言表達能力;
4.滿足崗位所需的學曆層次;
5.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符合崗位條件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建檔立卡脫貧人口、“零就業家庭”有勞動能力的成員、退伍軍人、隨軍家屬。
三、崗位薪酬待遇及管理
1.公益性崗位A類人員工資為3706元/月(含個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個人繳納部分)。
2、公益性崗位新聘人員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試用期與正式錄用後待遇標準相同。
3、公益性崗位人員安置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其餘人員不超過3年,對期滿後未通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的大齡(男年滿50周歲以上,女年滿40周歲以上)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可再次按程序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就業,累計安置次數原則不超過2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由縣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在閩侯縣人民政府網及閩侯就業創業小程序上發布,就業困難人員戶籍所在社區發布公益性崗位招聘信息。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9月25日—10月13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夏令時下午15:00-18:00、冬令時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采取本人現場報名方式。街道(鄉鎮)、社區(村)基層勞動保障平台根據招聘要求,積極動員推薦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前往閩侯縣勞動就業管理中心現場報名。
閩侯縣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報名地址:閩侯縣甘蔗街道濱城大道73號濱江商務中心108室;谘詢電話:62091919。
3.提交材料:報名人員應提交《就業困難人員申請公益性崗位登記表》一式兩份、一寸免冠照片兩張,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大專以上需提供學籍在線報告)、戶口簿、《就業創業證》原件及複印件一式兩份。原件現場核查後退還。
4.資格審查:縣勞動就業管理中心負責對報名公益性崗位的就業困難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者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三)計算機操作測試及麵試
1.經審核後,縣人社局根據公益性崗位數量及報名人員情況,負責組織對報名本縣公益性崗位的人員進行計算機操作測試、麵試等考務工作。
2.計算機基本操作考試及麵試的時間、地點由閩侯縣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3.計算機操作測試、麵試兩項考試中,計算機基本操作考試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人員的錄取按麵試考試和計算機考試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名;麵試考試成績相同的,按計算機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名。
五、聘用公示
公益性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閩侯縣人民政府網站、就業困難人員戶籍所在社區予以公示。公布監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若發現擬聘用人員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附件:1.閩侯縣2023年第三批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A類崗位信息表
2.就業困難人員申請公益性崗位登記表
3.就業困難人員登記認定(含參照)對象
閩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9月22日
附件:
閩侯縣2023年第三批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A類崗位信息表(附件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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