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4年泉州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編製內新任教師公告》的要求和筆試成績,現將入圍麵試人員資格複審名單及其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複審對象
根據考生參加省統考的筆試成績,在折算成百分製後50分(含筆試加分)及以上考生中,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以崗位招聘人數與麵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資格複審對象,若同一崗位最後一位入圍麵試資格複審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相同,一並進入資格複審。麵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筆試成績折算成百分製後達50分(含筆試加分)及以上考生的實有人數確定資格複審對象,名單詳見附件1。
二、複審時間
2024年5月6日、7日,具體安排詳見附件2。
三、複審地點:
石獅市嘉祿路568號石獅市教育局一樓報告廳。
四、應攜帶材料
(一)往屆畢業生
原件:1.本人身份證;2.學曆(畢業)證書;3.學位證書;4.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的應提供附件3-《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原件的書麵承諾書》,承諾書須手寫簽字。);5.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在編人員須提供);6.報考人員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國外學曆學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曆學位認證書》、《台灣地區學曆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7.《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8.《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有學位要求的崗位須提供);9.2024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筆試準考證。
PDF掃描件(以考生姓名+報考崗位命名)按以下順序整理成一份:1.本人身份證(正、反麵);2.學曆(畢業)證書;3.學位證書;4.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未取得的須提供承諾書);5.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在編人員須提供);6.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證明(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國外學曆學位報考人員須提供);7.《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8.《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有學位要求的崗位須提供);9.2024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筆試準考證。
(二)應屆畢業生
原件:1.本人身份證;2.學曆、學位證書(未取得學曆學位證書的應提供附件4-《未取得學曆及學位證書原件承諾書 》,承諾書須手寫簽字。);3.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成績單;4.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的應提供附件3-《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原件的書麵承諾書》,承諾書須手寫簽字。);5.報考人員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國外學曆學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曆學位認證書》、《台灣地區學曆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暫未取得的可用《未取得學曆及學位證書原件承諾書 》代替);6.《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7.2024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筆試準考證。
PDF掃描件(以考生姓名+報考崗位命名)按以下順序整理成一份:1.本人身份證(正、反麵);2.未取得學曆及學位證書原件承諾書 ;3.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成績單;4.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未取得的須提供承諾書);5.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證明(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國外學曆學位報考人員須提供,暫未取得的可用《未取得學曆及學位證書原件承諾書 》代替。);6.《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7.2024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筆試準考證。
五、考生注意事項
(一)PDF掃描件(需整理在一份文檔中,不是打包發送。)於5月4日前發送到以下郵箱:
(二)請考生嚴格按附件2安排的順序,攜帶相關材料按時參加資格複審;考生如有特殊情況無法前來,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需攜帶考生資料並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以及委托人簽名的委托書(詳見附件5)。
(三)資格複審以《2024年泉州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編製內新任教師公告》為依據,不符合公告規定的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要求的,一律取消麵試資格;凡未在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後再進行資格複審。遞補人員資格複審時間另行通知。
(四)本通知未盡事宜由石獅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五)谘詢電話:。
附件:
1.2024年石獅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編製內新任教師入圍麵試人員資格複審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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