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幫扶就業困難群體就業,根據《關於印發<福州市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辦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4〕65號)、《關於進一步做好福州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81號)及《關於進一步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夯實就業服務基礎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15號)文件精神,擬招收2名符合條件的區級勞動保障協理員。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麵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區專職勞動保障協理員。
二、崗位招聘條件
1.具有本市戶籍;
2.持有效的《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且已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3.掌握操作計算機錄入文字表格,有較強的溝通與語言表達能力;
4.具備中專(含職高、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5.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零就業家庭人員、退伍軍人、隨軍家屬。
三、崗位薪酬待遇
1.專職勞動保障協理員列為A類公益性崗位,應發工資為3706元/月(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扣除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後,實際收入約為3317元/月。
2.新聘用的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試用期與正式錄用後報酬標準相同。
四、工作職責
勞動保障協理員負責協助開展各項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並向城鄉勞動者、用人單位提供各類公共就業服務。
五、報名須知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麵試、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發布公告
由台江區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在台江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及各基層勞動保障平台廣泛發布公益性崗位招聘信息,發布時間為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5日。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方式: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各街道、社(she)區(qu)基(ji)層(ceng)勞(lao)動(dong)保(bao)障(zhang)平(ping)台(tai)應(ying)根(gen)據(ju)招(zhao)聘(pin)要(yao)求(qiu),積(ji)極(ji)動(dong)員(yuan)推(tui)薦(jian)轄(xia)區(qu)內(nei)符(fu)合(he)條(tiao)件(jian)的(de)就(jiu)業(ye)困(kun)難(nan)人(ren)員(yuan)報(bao)名(ming),經(jing)初(chu)審(shen)後(hou)將(jiang)報(bao)名(ming)材(cai)料(liao)及(ji)時(shi)上(shang)報(bao)台(tai)江(jiang)區(qu)勞(lao)動(dong)就(jiu)業(ye)管(guan)理(li)中(zhong)心(xin)。符(fu)合(he)條(tiao)件(jian)的(de)就(jiu)業(ye)困(kun)難(nan)人(ren)員(yuan)也(ye)可(ke)自(zi)行(xing)到(dao)台(tai)江(jiang)區(qu)勞(lao)動(dong)就(jiu)業(ye)管(guan)理(li)中(zhong)心(xin)報(bao)名(ming)。
3.提交材料:報名人員應提交《就業困難人員申請公益性崗位登記表》一式三份、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三份、《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等相關證明資料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三份。
4.資格審查:台江區勞動就業管理中心負責對報名公益性崗位的就業困難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麵試
jingshenhehou,taijiangqulaodongjiuyeguanlizhongxinfuzezuzhiduibaomingbenxiaqugongyixinggangweiderenyuanjinxingmianshi,jutianpaikaochangjixiangguankaowugongzuo,xiangguanshijianlingxingtongzhi。
(四)聘用公示
公益性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區人力資源市場信息公告欄、人力資源市場網站和就業困難人員戶籍所在社區予以公示,公布監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若發現擬聘用人員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五)聘用程序
台江區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委托福州市眾合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與聘用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年一簽;並委托其依規申領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依法為公益性崗位人員繳納工傷保險。
谘詢電話:0591—88300102
附件:

已有 人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