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廈門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十一學校 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書》和《翔安區人民政府 北京市十一學校戰略合作協議書》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翔安區實際需要,翔安區教育局決定麵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教師。現將相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的招聘人數、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廈門市翔安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北京市十一學校聯盟校廈門市翔安新城第一實驗學校專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教師信息表》(附件1)。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
4.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5.具有所報考學科相應崗位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證(報考九年一貫製戲劇教師崗位須持有音樂或美術學科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須在報名截止月前取得;
2025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在報名時尚未取得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的,且應於報名截止月前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持有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筆試科目均合格證明、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明;
(2)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教育類研究生、師範生需提供《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等證明材料、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明。
6.所學專業須符合崗位學科要求,並與所報考崗位的學科專業範圍要求一致(詳見附件1)。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下人員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
6.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以及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
8.現役軍人;
9.本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教師;
10.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尚未解除黨(政)紀處分的,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11.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
12.具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含輔助、派遣性質人員,下同)應在現場資格複審時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麵證明(或已與所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關係證明),確有實際困難的,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可在體檢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考試、聘用全過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根據不同階段,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聘用資格或單方解除聘用合同等處理。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25年5月1日8:00 - 2025年5月23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谘詢電話(法定上班時間):
辦公地點:廈門市翔安區民安大道2801號翔安投資大廈10樓1017室
(二)報名方式及材料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掃描二維碼填寫相關報名信息,並按要求上傳相關資料。
本次報名不收費。報考人員隻能報名參加本場招聘崗位中的一個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後不得更改,並以所報考崗位參加考試。
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報(bao)名(ming)時(shi)須(xu)認(ren)真(zhen)閱(yue)讀(du)簡(jian)章(zhang)並(bing)仔(zai)細(xi)對(dui)照(zhao)崗(gang)位(wei)招(zhao)聘(pin)資(zi)格(ge)條(tiao)件(jian),確(que)認(ren)自(zi)己(ji)符(fu)合(he)簡(jian)章(zhang)規(gui)定(ding)及(ji)擬(ni)報(bao)崗(gang)位(wei)條(tiao)件(jian)方(fang)可(ke)報(bao)名(ming),並(bing)須(xu)對(dui)本(ben)人(ren)的(de)報(bao)名(ming)資(zi)格(ge)及(ji)所(suo)提(ti)供(gong)材(cai)料(liao)的(de)正(zheng)確(que)性(xing)真(zhen)實(shi)性(xing)負(fu)責(ze)。凡(fan)個(ge)人(ren)填(tian)報(bao)信(xin)息(xi)失(shi)真(zhen)、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其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2.相關報名材料如下:
(1)shamenshixianganqujiaoyujusuoshushiyedanweibeijingshishiyixuexiaolianmengxiaoshamenshixianganxinchengdiyishiyanxuexiaozhuanchanggongkaizhaopinshiyedanweizhuanyejishugangweijiaoshigangweibaomingbiao(附件2)
(2)身份證(正反麵)
(3)戶口本(含主頁)
(4)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和確認文件(已取得職稱資格提供)
(5)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表複印件(已取得職稱資格提供)
(6)職稱崗位聘任證書(已聘任職稱崗位提供)
(7)相應崗位教師資格證書
其中,2025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在報名時尚未取得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的,應提供: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筆試科目均合格證明或教育類研究生、師範生《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等證明材料
(8)普通話水平等級合格證書(任教語文學科崗位應持有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任教其他學科崗位應持有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
(9)2025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應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成績單
非2025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應提供:學曆、學位證書(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製普通教育學曆報考人員,需提供學信網查詢認證或教育部學曆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曆認證報告)
(10)近五年年度考核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供)
(11)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供)
(12)符合本簡章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條件相應的證明材料
(13)戶口所在地有關部門提供的無違法犯罪證明
(三)網上資格初審
翔安區教育局將聯合北京市十一學校根據崗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將於5月25日在廈門市翔安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xiangan.gov.cn)公布。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須在5月26日17:00前通過電子郵件(7190190@qq.com)進行申訴,申訴截止時間以電子郵件發送時間為準。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訴。申訴通過人員名單將在翔安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xiangan.gov.cn)公布。
通過資格初審者方可參加後續的考試,崗位資格條件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
(四)確認招聘人數和崗位
資格初審後確認招聘人數和崗位。資格初審通過的人數和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不足3:1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五)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麵試相結合的方式。
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的40%和麵試成績的60%相加,總成績60分及以上為合格。筆試成績、麵試成績、總成績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數點後2位。
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報考人員名次按麵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麵試成績再相同,符合國家、省市文件規定的優先對象同等條件下優先進入體檢;若無優先對象,則加試一場片段教學和答辯測試,報考人員名次按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成績不合格不予聘用。
1.筆試
報考人員均須參加筆試。
(1)筆試形式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測試時間為120分鍾。
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不合格不能進入麵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2)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為教育綜合類相關知識。
(3)筆試時間和地點
根據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另行通知,具體時間和地點等詳見翔安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xiangan.gov.cn)相關通知。
2.資格複審
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按崗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資格複審人選。筆試成績合格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筆試成績合格實際人數確定。
資格複核由翔安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具體時間和地點等詳見翔安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xiangan.gov.cn)相關通知。
未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核的,視為自動放棄麵試資格。
3.麵試
(1)參加麵試人員為通過資格複核人員。
(2)麵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參加麵試人數(以麵試當天實際參考人數為準)與擬聘人數比例等於或低於1:1的,報考人員麵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麵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麵試由翔安區教育局組織。麵試形式根據各個崗位特點采用教育教學綜合能力測試的形式,由評委當場打分。麵試具體方案、時間、地點等詳見翔安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xiangan.gov.cn)相關通知。
(六)聘用
1.體檢
體檢人選在總成績合格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序,按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
體檢由翔安區教育局組織實施,根據《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執行,如《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沒有規定,可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實施細則》執行,(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相應的醫學證明並與翔安區教育局約定延緩體檢的合理期限),體(複)檢費用自理。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日內向翔安區教育局提出複檢申請,複檢隻能進行一次,由翔安區教育局組織到三級及以上醫院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果為準。
體檢人員應根據通知按時參加體檢,並配合體檢。否則視為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的人員不予聘用。
2.公示和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翔安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2)公示結果無異議或經市、區教育局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應於公示期滿後30日內提供辦理聘用手續所需的材料(含個人人事檔案)。情況特殊的,擬聘人員應書麵申請承諾,經市、區教育局同意後,可適當延長材料提交時限,但延長時限原則上不超過2個月,否則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3)擬聘人員辦理就業手續後,用人單位應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廈門市事業單位聘用製暫行規定》與(yu)擬(ni)聘(pin)人(ren)員(yuan)簽(qian)訂(ding)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本(ben)次(ci)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按(an)相(xiang)關(guan)規(gui)定(ding)執(zhi)行(xing)試(shi)用(yong)期(qi),試(shi)用(yong)期(qi)包(bao)括(kuo)在(zai)合(he)同(tong)約(yue)定(ding)的(de)聘(pin)用(yong)期(qi)內(nei),試(shi)用(yong)期(qi)滿(man)考(kao)核(he)不(bu)合(he)格(ge)的(de)予(yu)以(yi)解(jie)聘(pin)。
聘用人員的人員身份及工齡、工資、養老保險等待遇按照廈門市有關規定認定。
(4)具備專業技術職務的報考人員聘用後,其專業技術職稱崗位聘任由學校根據崗位設置和崗位競聘方案組織崗位競聘。
四、相關說明
(一)本次招聘的教師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政策,統一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統一納入全市事業單位人事管理。
(二)新舊中小學教師職稱係列對應關係: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小中高)對應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幼兒園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教師、三級教師對應三級教師。
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是指經社會化評審(考試)等方式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不含通過非公有製企業職稱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三)持下述學曆(位)報考人員應於資格複審時提供書麵認證報告或網上學曆學位查詢認證,具體如下:
1.境內學曆(位)
報考者的學曆、學位(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認證。
2.境外學曆(位)
持境外學曆(位)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曆學位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屬於國內院校與境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曆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曆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曆學位認證書》。
3.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學曆
根據《關於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並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人員,在本省範圍內承認其學曆、學位。
(四)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證指中學(含職業學校)、小學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持有中學(含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證人員可報考小學相應學科教學崗位。
(五)教師資格證、資格證書等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計算到報名截止到月(2025年5月,含5月)。
(六)年齡35周歲及以下指1989年5月(含)之後出生。
(七)本次招聘麵試後不再遞補。
(八)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港澳台人員(不得持有外國國籍),按照國家、省和我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範生及所學專業取得師範專業認證的教師資格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十)報考人員應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除取消考試(聘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聘用前,各用人單位應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核實擬聘用人員有無失信被執行情況。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不得報考或者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十二)聘用前,各用人單位應通過全國教師管理信息係統的教職工準入查詢模塊查詢擬聘用人員《關於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製度的意見》《關於落實從業禁止製度的意見》規定的性侵等違法犯罪信息。擬聘用人員經查詢發現有《關於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製度的意見》《關於落實從業禁止製度的意見》規定情形的,不得報考或者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十三)報考人員所留的聯係方式應準確無誤並保持暢通。
(十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程序,規範操作,嚴肅紀律,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二)嚴格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落實回避政策。
(三)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由區紀委第二派駐紀檢監察組實施監督。
上述規定僅限於本次招聘工作,未規定及未盡事宜由廈門市翔安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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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翔安區教育局
202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