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區住房保障體係實施方案(試行)》(榕政綜〔2020〕49號)提出的“各相關區政府、部門要加強審核部門的人員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市財政按住房保障申請受理件數進行相關審核經費補助”,以及市人社局、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做好福州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81號)精神,結合加強人才工作力量要求,現決定在福州市鼓樓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開發1個人才工作輔助員公益性崗位,招收符合條件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人才工作輔助員公益性崗位,招聘1人。
二、崗位招聘條件
1.具有本市戶籍;
2.困難家庭、零就業家庭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或畢業一年以上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三、崗位薪酬待遇
1.人才工作輔助員公益性崗位列為A類公益性崗位,應發工資為3706元/月(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扣除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後,實際收入約為3317元/月。
2.新聘用的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試用期與正式錄用後薪酬標準相同。
四、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
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五、工作職責
人才工作輔助員負責開展四城區(鼓樓區)公共租賃住房C、D型人才住房保障家庭、安居型商品住房I型(人才)保障家庭等有關人才項目的受理、初審、複審工作。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麵試、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發布公告
鼓樓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在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政府網站招錄考試欄目(http://www.gl.gov.cn/xjwz/zwgkml/rsxx/zkzp/)和街道(鄉鎮)、社區(村)基層勞動保障平台廣泛發布公益性崗位招聘信息,發布時間為2023年8月28日—9月8日。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28日—9月8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直接到鼓樓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報名。
聯係地址:福州市鼓樓區津泰路239號二層鼓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人才科,聯係電話:,聯係人:陳先生。
3.提交材料:報名人員提交《就業困難人員申請公益性崗位登記表》(見附件)一式三份、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三份。
4.資格審查:鼓樓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對報名公益性崗位的就業困難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麵試
經審核後,鼓樓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根據公益性崗位報名人員情況,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麵試。
(四)公示
公益性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福州市鼓樓區政務網予以公示,公布監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公示期為7個ge工gong作zuo日ri,公gong示shi後hou將jiang公gong益yi性xing崗gang位wei擬ni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上shang報bao市shi人ren社she局ju,並bing報bao市shi財cai政zheng局ju備bei案an。公gong示shi期qi間jian,若ruo發fa現xian擬ni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不bu符fu合he聘pin用yong條tiao件jian的de,取qu消xiao其qi錄lu用yong資zi格ge。
(五)聘用及備案
1.鼓(gu)樓(lou)區(qu)人(ren)事(shi)人(ren)才(cai)公(gong)共(gong)服(fu)務(wu)中(zhong)心(xin)委(wei)托(tuo)人(ren)力(li)資(zi)源(yuan)社(she)會(hui)保(bao)障(zhang)部(bu)門(men)指(zhi)定(ding)的(de)勞(lao)務(wu)派(pai)遣(qian)單(dan)位(wei),與(yu)人(ren)才(cai)工(gong)作(zuo)輔(fu)助(zhu)員(yuan)公(gong)益(yi)性(xing)崗(gang)位(wei)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依(yi)法(fa)簽(qian)訂(ding)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一(yi)年(nian)一(yi)簽(qian);並委托其依規申領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依法為公益性崗位人員參加工傷保險。
2.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的報名申請表、身份證複印件、勞動合同等材料報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市勞動就業中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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