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計劃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鄉鎮民政工作,經閩清縣民政局黨組研究決定,招聘一名鄉鎮社會救助協管員,服務於下祝鄉。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人員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願意到鄉鎮從事工作;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服從分配;
3.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曆;
4.年滿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
5.能夠熟練掌握和應用計算機基礎知識;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閩清縣戶籍人口或閩清縣常住人口;
(二)資格審核
1.審核材料:應聘者需遞交身份證、戶口本、學曆證書(以上證件需原件及一份複印件)、學曆在線認證書、個人簡曆、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張、無犯罪記錄證明書等材料。 本人到縣民政局報名,並填寫報名表。
2.體檢:標準按照單位體檢通用標準規定,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3.招聘報名時間:2026年3月23日至3月27日,聯係電話:22310655。
4.招聘方式:擇選招聘(麵試+綜合評分)並體檢合格的鄉鎮社會救助協管員崗位人員,由閩清縣民政局統一派遣,並委托勞動派遣中介機構與被錄用者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三、崗位職責及待遇
1.負責協助下祝鄉社會事務辦的相關工作,按照鄉鎮社會救助協管員工作職責開展工作;
2.崗位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工資和“五險一金”等,工資待遇參照全縣勞務派遣工(每人每月基礎工資2100元)統一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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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清縣民政局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