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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根據《關於做好招收培養新型職業農民和鄉鎮農技人員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13〕17號)、《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報送2022年度鄉鎮農技推廣緊缺專業定向委培生招收計劃的通知》及《關於申報2022年度延平區鄉鎮農技推廣緊缺專業定向委培生計劃的請示》(延農〔2022〕59號)的要求,對體檢、考察合格擬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2025年11月28日-12月4日)。公示期間, 若有發現影響聘用情形的,請向延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力資源開發股反映,聯係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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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