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1.本次招聘崗位及具體條件詳見《2025年漳州市龍海區城發環境服務有限公司第一批次市場化用工崗位需求表》。
2.招聘崗位計劃中的專業參照《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5年)》,未在目錄內的專業由環境集團根據應聘者所學專業主幹課程綜合判定。
3.應聘條件中年齡計算截止時間以招聘公告發布之日為界限計算。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曆、學位、年齡、技術職稱、職(執)業資格等。
(二)不得報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規違紀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人員;
6.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適合從事招聘崗位條件工作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點:漳州市龍文區圓頂路4-11號漳州環境集團有限公司(翰苑頤園西門辦公樓3樓),聯係方式:小張 。
報名時間:2025年8月11日8:00至2025年8月15日18:00。
2.本次招聘的應聘者隻能選擇符合條件的1個崗位進行報考,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全部考試(聘用)資格。
3.報名材料。應聘者須提交以下報名材料複印件:
(1)《應聘人員登記表》(需填寫完整、打印為一頁);
(2)身份證正反麵複印件;
(3)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認證的學曆證明,取得境外學曆學位證書的報考者應同時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4)專業技術職稱、職(執)業資格證書等(如有);
(5)相關工作經驗、實習經曆的證明材料(提供合同或社保繳交證明或工資流水憑證或所在單位提供的崗位證明等相關佐證材料);
(6)無犯罪記錄證明(開具方式:①網上通過漳州通APP、閩政通、E政務自助終端等辦理;②報名現場拿介紹信到當地派出所開具)。
4.應聘人員所留的聯係方式應準確無誤,並保持電話暢通。如因聯係方式有誤等原因導致麵試等招聘相關重要信息、通知未收到,責任自負。
(二)資格審查
1.考生應認真閱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工作的有關規定,核對本崗位報考條件;對所提供的資料與報考崗位條件設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斷,資格審查貫穿全招聘流程,考生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2.公(gong)司(si)對(dui)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進(jin)行(xing)現(xian)場(chang)資(zi)格(ge)初(chu)審(shen),對(dui)不(bu)符(fu)合(he)的(de)情(qing)形(xing)現(xian)場(chang)進(jin)行(xing)說(shuo)明(ming)或(huo)要(yao)求(qiu)補(bu)充(chong),麵(mian)試(shi)前(qian)進(jin)行(xing)現(xian)場(chang)資(zi)格(ge)複(fu)審(shen),具(ju)體(ti)審(shen)核(he)考(kao)生(sheng)應(ying)提(ti)供(gong)報(bao)考(kao)信(xin)息(xi)的(de)真(zhen)實(shi)性(xing),未(wei)參(can)加(jia)資(zi)格(ge)複(fu)審(shen)的(de)視(shi)為(wei)主(zhu)動(dong)放(fang)棄(qi)應(ying)聘(pin)。
(三)考試方式
1.招聘崗位計劃人數與有效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將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招聘。
2.考試采用筆試+麵試的方式。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同一招聘崗位按照1:3比例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麵試人選名單。
麵試方式從結構化麵試、專業知識麵試、結構化與專業知識麵試結合三種中選擇一種。麵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
3.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成績計算與體檢人選確定
考試最終成績由筆試成績與麵試成績各占50%計算得分。筆試成績、麵試成績、綜合總分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後兩位。擬聘用人選名單以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從最終成績按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若最終成績出現相同的,以麵試成績高者為先。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企事業等相關招考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擬聘用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複檢申請;可視情組織複檢,並以複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論。
(六)政審
擬聘用人員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個(ge)人(ren)征(zheng)信(xin)證(zheng)明(ming)及(ji)本(ben)公(gong)司(si)要(yao)求(qiu)提(ti)供(gong)的(de)其(qi)他(ta)相(xiang)關(guan)材(cai)料(liao),政(zheng)審(shen)時(shi)間(jian)及(ji)地(di)點(dian)將(jiang)通(tong)過(guo)短(duan)信(xin)形(xing)式(shi)通(tong)知(zhi)。如(ru)發(fa)現(xian)弄(nong)虛(xu)作(zuo)假(jia)情(qing)節(jie)或(huo)存(cun)在(zai)不(bu)得(de)錄(lu)用(yong)的(de)問(wen)題(ti),取(qu)消(xiao)錄(lu)用(yong)資(zi)格(ge)。
(七)公示、聘用
1.對擬錄用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2.擬錄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公司報到,若無正當理由又不告知原因未按時報到者,視同放棄應聘資格。
四、薪酬、考核及管理
市場化用工人員實施市場化薪酬機製,結合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及經濟效益,實施優勝劣汰機製,並根據實際運行情況進行適時調整。
本次招聘的人員屬市場化用工機製,不與福建漳州城投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各權屬企業之間流動。
五、其他
1.應聘者須保障本人手機暢通,以免招聘信息無法通知。凡因應聘者個人原因導致無法聯絡本人的,及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麵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2.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政審不合格的、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3.未盡事宜,以漳州環境集團有限公司解釋為準。
六、聯係方式
1.聯係部門:漳州環境集團黨建人事部
2.聯係電話:
3.聯係地址:漳州市龍文區圓頂路4-11號漳州環境集團有限公司(翰苑頤園西門辦公樓3樓)
附件1:2025年漳州市龍海區城發環境服務有限公司第一批次市場化用工崗位需求表.docx
漳州市龍海區城發環境服務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