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和《福建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要求,2位同誌符合招考職位的報名條件和回避規定,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為福州市道路運輸事業發展中心晉安分中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間,若有疑議,歡迎以來電、來信、來訪的形式及時反映情況。
公示期:2023年6月1日至6月7日(五個工作日)
監督電話:
考錄主管部門電話
招錄機關組織人事部門電話
點擊查看>>>
福建省2023年度福州市道路運輸事業發展中心晉安分中心擬錄用人員的公示
原標題:關於福建省2023年度福州市道路運輸事業發展中心晉安分中心擬錄用人員的公示
文章來源:http://gwykl.fujian.gov.cn/Portal/fz/klbulletin/766be735-9802-4543-be11-0f10cd1bb922
(責任編輯:小今)

已有 人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