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學院創辦於1956年,是我省最早創辦的八所本科高校之一。建校60多年來,學院始終堅持以服務基礎教育為辦學方向,以服務中小學校長教師專業成長為己任,秉承“追求卓越 甘為人梯”的學院精神,恪守“學高為師 身正乃範”的(de)校(xiao)訓(xun),紮(zha)根(gen)八(ba)閩(min)大(da)地(di),矢(shi)誌(zhi)強(qiang)師(shi)興(xing)教(jiao),積(ji)累(lei)了(le)豐(feng)富(fu)的(de)辦(ban)學(xue)經(jing)驗(yan),形(xing)成(cheng)了(le)鮮(xian)明(ming)的(de)辦(ban)學(xue)特(te)色(se),為(wei)福(fu)建(jian)省(sheng)基(ji)礎(chu)教(jiao)育(yu)改(gai)革(ge)發(fa)展(zhan)做(zuo)出(chu)了(le)積(ji)極(ji)的(de)貢(gong)獻(xian)。近(jin)年(nian)來(lai),學(xue)院(yuan)先(xian)後(hou)入(ru)選(xuan)全(quan)國(guo)首(shou)批(pi)14個“國培計劃”中小學名師領航工程培養基地、全國優質省級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基地、福建省中小學名師名校長培養基地、福建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共基礎課培訓基地。
因工作需要,2024年學院擬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9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定,製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團結協作意識,學風正派,治學嚴謹。
3.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
4.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在1983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間出生)。
5.具有較紮實的專業知識和較強的教學科研能力。
6.取得境外學曆學位報考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曆學位認證書;認證書等各項資格認定落款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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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部門 |
崗位 |
招聘人數 |
專業 |
學曆學位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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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校長研修部 |
心理學教師 |
1 |
心理學類 |
研究生學曆、 博士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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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教師 |
2 |
教育學類、哲學類、公共管理類 |
研究生學曆、 博士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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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語文研修部 |
語文 教師 |
1 |
中國語言文學類、教育學類 |
研究生學曆、 博士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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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外語研修部 |
英語 教師 |
1 |
外國語言文學類、教育學類 |
研究生學曆、 博士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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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文科研修部(馬克思主義研修部) |
思政 教師 |
2 |
馬克思主義理論類、政治學類 |
研究生學曆、博士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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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理科研修部 |
物理 教師 |
1 |
物理學類、教育學類 |
研究生學曆、博士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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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教師 |
1 |
生物科學類、教育學類 |
研究生學曆、博士學位 |
三、引進待遇
(一)聘用人員享受國家和福建省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崗位等級的工資福利待遇。符合學院高層次人才條件的按照“一人一策”方式提供科研資助費、購房補貼、安家費(含租房補貼),具體待遇麵議。
(二)引進人才若符合《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辦法(試行)》規定的相應人才層次條件,經相關部門審核確認後,除享受學院引進人才待遇外,同時還可享受福建省相應的人才待遇。
(三)省外引進人才符合當年度《福建省年度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的引進人才,經相關部門審核確認後,除享受學院引進人才待遇外,同時還可享受福建省相應的人才待遇。
(四)學院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綠色通道,符合《福建教育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與管理辦法(修訂)》中所規定條件的人才,可申請通過綠色通道評價聘任為教授、副教授。
(五)學院在有房源的情況下,對未在福州市購房的引進人才,免費提供不超過2年的周轉過渡房;超過過渡期,可優先租住學院公共租賃住房。
(六)學齡前及義務教育階段子女可協助解決幼兒園、小學就讀問題。
四、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福建就業網(www.fj99.org.cn)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模塊、福建教育學院網站公開公布。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方案自發布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將應聘材料報送到福建教育學院人事處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福建教育學院招聘郵箱,逾期不予受理。(郵件主題請按如下格式:姓名-應聘崗位名稱)。
報名材料包括:
(1)個人簡曆;
(2)學曆、學位複印件,畢業生暫時無法提供學曆、學位複印件的,應書麵保證學曆學位真實性;取得境外學曆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曆學位認證書複印件;
(3)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或工作經曆證明複印件。
應聘人員所留聯係方式應準確無誤並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3.zigeshenzha。zigeshenheguanchuanzhaopingongzuoquanguocheng,yingpinrenyuanyingyangeanzhaozhaopingangweidetiaojianyaoqiubaoming,bingduitijiaocailiaodezhenshixingfuze。fangerentianbaoxinxibushi,bufuhezhaopingangweiyaoqiude,yijingheshi,jiquxiaopinyongzige。
六、考核和體檢
1.根據《福建省人事廳關於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有關規定,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位的人員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我省現行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執行,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福建就業網(www.fj99.org.cn)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模塊、福建教育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聯係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夢山路73號
郵編:3500025
電話:
聯係人:魏老師、陳老師
E-mail:
十、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教育學院組織實施。福建教育學院紀檢監察室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
福建教育學院人事處
2024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