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龍岩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交流調配工作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麵向全市定向選調中共龍岩市委組織部下屬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選調名額及職位
中共龍岩市委組織部下屬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含副科級領導職務、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
按測評綜合成績排名,根據最終確定的選調人員原職務(職級)安排相應職務(職級),其中副科級領導職務僅安排2名,若選調人員中副科級及以上領導職務人員超過2名,則排名靠後的人員安排任四級主任科員。
二、定向選調範圍
已進行公務員(含參公)登記的縣(市、區)委辦綜合股、縣(市、區)委組織部、縣(市、區)人民政府辦綜合股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或已進行公務員(含參公)登記且曾在中共龍岩市委組織部跟班、借用、掛職鍛煉滿3個月及以上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或已進行公務員(含參公)登記的在編在崗省、市引進生,選調生。
三、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過硬,品行端正,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敢於擔當,執行力強;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度高;
2.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
3.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和溝通協調能力;
4.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
5.全日製大學及以上學曆;
6.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
7.性別:男;
8.具有3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曆(不含機關事業編製外工作時間);
9.近五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10.需有較強的身體心理素質,有吃苦精神,能適應經常性的加班值守。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選調:
1.不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身體條件的;
2.試用期、約定服務年限未滿的;
3.提任科級領導職務或在現單位工作未滿1年的(不含跟班、借調、掛職時間);
4.晉升職級(聘任職稱)未滿3個月的;
5.公務員調任後在所調任機關(單位)工作未滿3年的;
6.鄉鎮領導班子新提名人選當選不滿1年的(群團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聯等換屆人選及街道領導班子成員參照執行);
7.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8.受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9.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且尚未履行義務的;
10.按規定應予以任職回避的;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1.組織推薦
根據選調條件,在征求個人意願、所在單位黨委(黨組)的基礎上,由各縣(市、區)委組織部、市直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統一向市委組織部推薦符合條件的幹部。推薦人選應征求同級紀檢監察部門意見。
推薦時需出具以下材料:《中共龍岩市委組織部定向選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1)、《中共龍岩市委組織部2024年定向選調工作人員資格條件預審彙總表》(附件2)、《幹部任免審批表》及個人申請。個人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並通報相關部門。推薦材料(版一式一份加蓋公章和電子版材料)須於2024年4月30日前報送市委組織部機關黨委。
聯係地址:市行政辦公中心市委組織部649辦公室,聯係電話:2322992、13799099299,傳真:2312650,協同網郵箱:,大組工OA:龍岩市組機關黨委,聯係人:林先生。
2.資格審查
市委組織部機關黨委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並及時將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選以書麵形式告知各縣(市、區)委組織部、市直各有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
3.能力測評
測評綜合成績按照筆試占60%、麵試占40%的比例計算。市委組織部組織對符合資格條件推薦人選的政策理論水平、綜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進行筆試測評。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麵試人選,麵試人選與選調名額的比例為5:1。若筆試人數達不到比例,則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進入麵試。具體能力測評時間、地(di)點(dian)另(ling)行(xing)通(tong)知(zhi)。按(an)測(ce)評(ping)綜(zong)合(he)成(cheng)績(ji)從(cong)到(dao)低(di)分(fen)確(que)定(ding)考(kao)察(cha)人(ren)選(xuan),若(ruo)測(ce)評(ping)綜(zong)合(he)成(cheng)績(ji)相(xiang)同(tong)時(shi),從(cong)事(shi)綜(zong)合(he)文(wen)字(zi)工(gong)作(zuo)經(jing)驗(yan)一(yi)年(nian)以(yi)上(shang)的(de)優(you)先(xian),考(kao)察(cha)人(ren)選(xuan)與(yu)選(xuan)調(tiao)名(ming)額(e)的(de)比(bi)例(li)為(wei)3:1。
4.考察公示
市委組織部到人選所在單位實地考察,考察情況報市委組織部部務會議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並在一定範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借調手續,試用期3個月。
5.辦理調動
試用期滿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6.其他有關事項
(1)選調對象為公務員身份的,需自願放棄公務員身份,入職後需辦理參公登記;
(2)選調對象為副科級及以上領導職務的,按測評綜合成績排名,需按副科級領導職務(原為正科級領導職務)或四級主任科員職級入職的,應提供書麵承諾;
(3)方案中涉及時間年限的,以2024年6月30日為截止時間。
(4)定向選調工作相關事宜,請谘詢市委組織部機關黨委。
附件
1.中共龍岩市委組織部定向選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
2.中共龍岩市委組織部2024年定向選調工作人員資格條件預審彙總表
中共龍岩市委組織部
2024年4月11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