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省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成績已公布,根據《2023年泉州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公告》精神,現將2023年永春縣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擬入圍考生資格複審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資格複審對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擬入圍考生名單(見附件1)。
二、資格複審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023年6月12日:小學學科教師。
2023年6月13日:中職學科教師、特殊教育教師、學前教育教師、中學語文教師、中學數學教師、中學英語教師。
2023年6月14日:中學物理教師、化學教師、生物教師、政治教師、曆史教師、地理教師、體育教師、美術教師、音樂教師、信息技術教師、心理學教師。
三、資格複審地點:永春縣教育局三樓人事股
四、應攜帶的材料,按以下順序整理。
1.在報考平台初審的《報名登記表》。
2.筆試準考證原件。
3.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複印件以及能體現招聘通告中關於戶籍要求的佐證材料。
4.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複印件。
5.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應屆畢業生除外)。
6.教師資格證書複印件(尚未取得者,應保證8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中職崗位尚未取得者,應保證一年試用期內取得教師資格證,無法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戶籍所在地的縣級綜治證明(應屆畢業生除外)。
8.“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打印《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下載打印學位認證報告1份。
9.在職人員在資格複審時應提供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辭職證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
10.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的複印件需同時提供原件(原件核對後退回),開具的證明要交原件。
五、資格複審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須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永春縣教育局人事股進行資格複審,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棄權。請帶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1張以備粘貼在體檢表上。
2.非應屆畢業生的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曆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23日。
3.出現資格複審自動棄權或資格複審不合格的,在該崗位按照綜合成績從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參加資格複審。
4.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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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縣教育局
2023年5月30日
原標題:2023年永春縣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資格複審工作的通知
文章來源:http://www.fjyc.gov.cn/zwgk/zfxxgkzl/xzbm/jyj/ml/202305/t20230530_2886592.htm
(責任編輯: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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