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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福州市公安局決定麵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7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法製支隊警務輔助人員28名(工作地點:福州市晉安區紅光路121號,福州市公安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其中男性26名,女性2名。 二、工作職責 參與公安機關執法崗位的相關警務輔助工作,主要為安全看護、送押、後勤綜合服務以及其他可由警務輔助人員協助開展的工作等。工作時間根據任務安排而定,工作采取24小時輪班模式。 各崗位具體工作地點、內容、時間視實際工作需要而定,警務輔助人員須服從公安機關統一分配。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學曆要求: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報考者的學曆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報名日前取得。報名期間為全日製在校在讀的學生不得報考。 5.身心健康、形象良好,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6.自願從事公安輔警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遵守公安機關工作紀律。 7.從福州市公安局往期公開招聘的輔警崗位中辭職,自批準辭職之日起不滿一年的,不得報考。 8.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和文職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9.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聘用為輔警: (1)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 (2)因吸毒、賣淫、嫖娼、賭博等受過治安管理處罰; (3)受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專門矯治教育; (4)因違紀違法等原因被開除、辭退或者解聘;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6)本人及家庭成員、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或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7)本人及三代直係血親有精神病史; (8)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 四、福利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與福州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間考核合格者將予以正式聘用。月工資約3706元,享受“五險一金”、年終績效獎,工資福利全部納入財政預算。 五、招聘程序 經報名資格審查後,開展麵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等招聘程序,合格後簽訂勞動合同。各環節測試內容、時間、地點、入圍名單等有關信息以後續通知為準,應聘者應保持通訊暢通。招聘考試不指定培訓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 六、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采取線上報名或現場報名兩種方式,線上由福州市公安局法製支隊審核,現場報名由福州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審核。 現場報名時間:2023年7月7日至7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現場報名地點:福州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福州市晉安區五裏亭後浦路6號勞動保障大廈院內)。 福州市公安局法製支隊谘詢電話:88220110;福州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谘詢電話:87827822轉810或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