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三明市沙縣區人民法院決定麵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勞務派遣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崗位
駕駛員1名。
二
招聘條件
(一)具體崗位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組織紀律觀念較強;
2.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男性,要求準駕車型B1以上駕照,且從事駕駛工作五年以上的專職駕駛員,具有較強安全意識;
3.具有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以上文化,在沙縣城區有固定居住住房;
4.身體健康,年齡為30周歲至45周歲之間(在1980年11月至1995年11月期間出生),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經公安交警部門查證,無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記錄及嚴重違章行為;
6.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退伍軍人;
7.符合職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被納入失信人員名單的;
5.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6.有明顯紋身疤痕、傳染性疾病的;
7.其他不宜從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線上報名、資格審核、技能測試、體檢、政審、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1月28日;
報名原則上截止時間2025年11月28日17時00分;
聯係電話:邱先生 0598-5868160。
2.報名方式
采取線上報名,請按要求填寫並上傳報名材料到指定郵箱,郵箱: 。
報名材料要求如下:
(1)《三明市沙縣區人民法院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戶口本、駕駛證、畢業證掃描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
報名人員所提供的材料應真實有效,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二)資格審查
政(zheng)治(zhi)部(bu)對(dui)報(bao)名(ming)者(zhe)進(jin)行(xing)資(zi)格(ge)審(shen)查(zha),確(que)定(ding)符(fu)合(he)條(tiao)件(jian)人(ren)員(yuan)名(ming)單(dan),並(bing)電(dian)話(hua)通(tong)知(zhi)其(qi)參(can)加(jia)下(xia)一(yi)步(bu)環(huan)節(jie)的(de)時(shi)間(jian)和(he)地(di)點(dian)。資(zi)格(ge)審(shen)查(zha)未(wei)通(tong)過(guo)的(de),不(bu)進(jin)入(ru)之(zhi)後(hou)環(huan)節(jie)。
(三)技能測試
按照履行駕駛員崗位職責的要求進行相應技能測試。
(四)體檢、心理測試
根據報名條件及駕駛員崗位技能測試結果,確定參加體檢、心理測試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心理測試費用自理。
(五)政治考察
按照有關規定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主要考核是否符合招聘條件及不得報名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 聘用
體檢、政審都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聘用人員與福建省三明市榮沙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報考人員與其他單位之前存在勞動關係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解除,憑原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辦理聘用手續。
四
工資及福利待遇
工資待遇參照三明市沙縣區人民法院現有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標準執行,食宿自理。
五
其他
1.聘用人員與福建省三明市榮沙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聘用後應服從三明市沙縣區人民法院崗位工作安排。
3.本次未盡事宜由三明市沙縣區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