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區東埔鎮振興鄉村有限公司因業務擴展需要,擬招聘員工1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任職要求
1.遵紀守法、品德端正,無違法、違紀、失信記錄;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電腦操作熟練;
2.大專及以上學曆,專業不限;
3.年齡40周歲及以下(須於1986年1月22日及以後出生),身體健康,性別不限;
4.工資待遇:實習期1個月,實習工資2045元;轉正月工資3300元左右(含五險一金個人部分)。在續聘情況下,每增加一年工齡,每月基礎工資增加50元,從次年開始,逐年增加。
5.工作要求:服從組織安排,認真履行職責;對不勝任工作的給予解聘。
二、招聘程序
報名資格審查麵試確定人選。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方式和時間:采取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
1.網絡報名:應聘者將所需材料以掃描形式發送至電子郵箱。所需材料:《莆田市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區東埔鎮振興鄉村有限公司崗位招聘報名表》(附件)、身份證、畢業證書、無犯罪證明、征信證明、2寸證件照等相關證件(證明)材料;
2.現場報名:攜帶《莆田市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區東埔鎮振興鄉村有限公司崗位招聘報名表》(附件)、身份證、畢業證書、獲獎證書、無犯罪證明、征信證明、2寸證件照等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到東埔鎮人民政府一樓公司辦公室報名。
3.報名時間:2026年1月22日-2026年1月29日
報名者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聯係人:吳萬山 聯係電話:15******147(微信同號)
(二)聘用辦法:對符合條件的報名者,由我公司組織麵試(具體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擇優聘用,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麵試時要如實提交身份證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三、其他事項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又不能說明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莆田市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區東埔鎮振興鄉村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莆田市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區東埔鎮振興鄉村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2日
附件:
莆田市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區東埔鎮振興鄉村有限公司崗位招聘報名表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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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別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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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戶籍所在地 |
政治麵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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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校時間及 專業 |
學曆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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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工作單位及 職務 |
健康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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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 |
參加工 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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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聯係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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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簡曆(含學曆,從高中填起) |
起年月 |
止年月 |
何地何單位 |
任何職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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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過何種獎勵或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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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 |
本人保證上述所填信息真實無誤,如因填寫有誤或不實而造成的後果,均由本人負責。簽名: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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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資格審查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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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請認真閱讀後如實填寫,如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的,由公司招聘部門取消其聘任資格。報名人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