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6年度選調生資格考試定於2026年2月1日(星期日)在福州市舉行。為營造良好環境,確保考生順利應考和考試安全實施,根據公務員考試錄用及有關規定要求,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考點安排
考試時間為2月1日下午,具體時間及考點安排:
(1)碩士研究生、本科生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4:00—15:30)和《申論》(15:30—17:10),考點設在福州大學旗山校區(地址:福州市福州大學城烏龍江北大道2號)。
(2)博士研究生考《申論》(14:00—17:10),考點設在福建江夏學院(地址: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溪源宮路2號)。
二、考生注意事項
1.考生憑本人《準考證》(一張,且兩麵沒有塗改或書寫任何標記,下同)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請考生提前熟悉考試要求、考點位置、赴考路線及周邊環境,留足出行時間,避免遲到而影響考試。
2.考生至少提前1個小時(13:00前)到達指定考點,進入考點時須配合做好核查本人《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等工作。(1)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從福州大學旗山校區東門選調生資格考試專用通道進入;(2)博士研究生從福建江夏學院南門選調生資格考試專用通道進入。所有與考試無關的人員(含考生家長)不得進入考點,考生及家長的車輛不得進入考點。
3.考生進入考點後應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可在考生休息區候考或非考試警戒區域內活動,不得進入考試警戒區域。開考前30分鍾,按規定進入考室,不得在考室外逗留;開考30分鍾後,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室。
4.進入考室時,考生應當主動配合監考人員,按規定進行安全檢查、隨身物品檢查和身份驗證核查等工作。(1)為方便金屬探測儀檢查,請盡量不要攜帶(穿戴)手機、手表(含機械、電子或智能手表等)、電子手環、智能眼鏡和不透明水杯(文具盒)等具有金屬的物品或衣物(首飾)。(2)有佩戴口罩的,須一律摘除並放在考室外廢棄口罩放置處;個別如因身體特殊情況需佩戴口罩,可向監考人員申領新口罩。(3)隻準攜帶規定的考試用品,如鋼筆、水筆、2B鉛筆、無封套橡皮等必要的文具。(4)嚴禁攜帶手機、手表(含電子、機械或智能手表等)、電子手環、耳機(含有線或無線等)、智能眼鏡、高科技作弊器材等具有通訊功能的物品,或具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含任何計算器)進入考室。(5)除上述違禁物品外,也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塗改液、修正帶、不透明文具袋(盒、套)和不透明水杯(含飲料)等物品進入考室。違反者將給予所涉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為零分的處理。
5.進入考室後須對號入座,並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放在座位桌麵上以便核驗。《準考證》正、反兩麵在使用期間均不得塗改或書寫,否則按違規處理。
6.考生領到試卷、答題卡(紙)後,應當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本人姓名、準考證號等信息,按要求粘貼考生條形碼,不得做其他標記。凡漏貼條形碼、漏填(塗)、錯填(塗)或者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責任由考生自負。如遇試卷分發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答題卡(紙)有折皺、汙點等問題,應舉手詢問。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未經監考人員允許,不得傳遞任何物品。
7.考試期間,聽從統一鈴聲方可開始答題或停止答題,不能在考試開始鈴聲發出前答題,不得在考試結束鈴聲發出後繼續答題;不得損毀試卷、答題卡(紙);須保持考室安靜,嚴禁交頭接耳或窺視他人試卷及答題材料。
8.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tuichang。yinteshuqingkuangxuzanshilikaikaoshi,xujingjiankaorenyuantongyibingyoukaowurenyuanpeitong。rubeifaxianhuozhudongbaogaoshentibushi,jingzhudianyiwurenyuanyanpanhou,jubeijixuwanchengkaoshitiaojiandekaoshengjixukaoshi,suodanwudeshijian,buzaiyuyizhuijia;不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駐點醫務人員按規定妥善處置。請考生服從考點安排。
9.考生聽到考試結束鈴聲後應立即停止答題,將試卷、答題卡(紙)、草稿紙反麵向上放在桌麵上,待試卷驗收無誤後,根據監考人員指令有序離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紙)、草稿紙等帶出考室。考試結束後,須按考點要求有序離開考點、考場。
10.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將試題內容進行抄錄、複製、傳播。
三、誠信考試提醒
1.請(qing)考(kao)生(sheng)誠(cheng)信(xin)應(ying)考(kao),服(fu)從(cong)考(kao)點(dian)管(guan)理(li),遵(zun)守(shou)考(kao)試(shi)紀(ji)律(lv),自(zi)覺(jiao)維(wei)護(hu)考(kao)場(chang)秩(zhi)序(xu),嚴(yan)格(ge)遵(zun)守(shou)有(you)關(guan)法(fa)律(lv)法(fa)規(gui)及(ji)考(kao)試(shi)規(gui)定(ding)。考(kao)試(shi)期(qi)間(jian)將(jiang)實(shi)行(xing)全(quan)程(cheng)實(shi)時(shi)監(jian)控(kong)錄(lu)像(xiang),考(kao)後(hou)實(shi)行(xing)錄(lu)像(xiang)回(hui)放(fang)審(shen)看(kan)製(zhi)度(du)。
2.考生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可登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查看)等規定處理,並通報其所在的就讀學校。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上述行為都將觸犯刑法,相關部門將依法予以嚴懲。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的《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再次明確國家考試違規作弊的嚴重性,明確將嚴厲懲治考試作弊犯罪行為。
選調工作信息、動態及其他有關安排,將在福建人才聯合網及時發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祝願各位考生考試平安順利,取得理想成績!
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辦公室
2026年1月20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