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國有資產營運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為福清市市管國有企業,因業務拓展需要,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員工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45周歲及以下,對年齡條件另有要求的,以崗位要求的為準;
6.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且尚未解除懲戒的;
4.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詳情
招聘企業、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2023年福清市國有資產營運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考生可登錄福州人事人才網(https://www.fzrsrc.com/)、福清人事人才網(http://www.fqrsw.com)、關注福清國投集團公眾號查詢。
(四)資格認定起止日期
1.證書、工作經曆等資格條件
考生應提交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取得境外學曆學位證書考生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曆學位認證書;證書取得時間截止到報名第一天。
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要(yao)求(qiu)的(de)其(qi)它(ta)各(ge)類(lei)證(zheng)書(shu)等(deng),考(kao)生(sheng)必(bi)須(xu)在(zai)報(bao)名(ming)第(di)一(yi)天(tian)前(qian)取(qu)得(de)或(huo)已(yi)通(tong)過(guo)考(kao)試(shi),通(tong)過(guo)考(kao)試(shi)但(dan)未(wei)取(qu)得(de)證(zheng)書(shu)的(de),須(xu)在(zai)麵(mian)試(shi)前(qian)資(zi)格(ge)複(fu)核(he)時(shi),提(ti)供(gong)由(you)相(xiang)關(guan)部(bu)門(men)出(chu)具(ju)的(de)成(cheng)績(ji)單(dan)及(ji)是(shi)否(fou)通(tong)過(guo)考(kao)試(shi)的(de)結(jie)論(lun)。
工作經曆等需計算年限的條件,開始時間均為相關經曆生效的第一天,以2023年8月31日為截止日期。
2.年齡的計算均以公告發布時間所在月份為截止時間。
3.其他未予說明的事項,均以報名第一天為截止日期。
上述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應在麵試前資格複審時提交。
二、報名
此次招聘通過郵箱報名。考生應在2023年9月5日8:00至9月9日17:00及時如實提交個人信息及電子版附件材料發送至郵箱:。考生可根據公布的《崗位信息表》,結合個人情況,選擇崗位報考(隻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時,考生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報名所需材料:
①填寫《福清市國有資產營運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word版及簽字掃描件各一份,見附件);
②提供身份證正反麵掃描件;
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掃描件以及學信網的學曆驗證信息(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持境外學曆(位)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曆學位認證書》或《台灣地區學曆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掃描件);
④提供相關職(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職務)證書掃描件;
⑤提供相應年限的社會工作經曆證明掃描件並且附有相應的社保證明,在校期間的實習或社會實踐經曆不能視為工作經曆,以2023年8月3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⑥其他要求: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同時考生需將所有相關電子版附件(掃描件)統一壓縮成一份文件,郵件標題及附件均命名為:應聘公司+應聘崗位+姓名+聯係方式,發送至報考郵箱:。若因報名者資料提供不完整或未按招聘公告提交,則視為自動放棄。
(一)資格初審:按照招聘崗位任職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結合應聘人員的學曆、年齡、工作經曆等方麵對簡曆材料進行初步篩選,將以電話、短信形式通知通過崗位資格審查的考生。針對考生學曆、年齡、工作經曆等方麵評級確定進入資格初審名單。
考生應認真閱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工作的有關規定,核對本崗位報考條件,對所提供的資料與報考崗位條件設置要求是否相符,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等方式,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是發現報名者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錄用資格。
(二)申訴時間:2023年9月5日8:00至2023年9月1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申訴電話:。
(三)未達開考比例崗位: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崗位,將不予開考或按比例減少該崗位的擬招聘人數。
開考報名比例的計算以申訴截止時點計算。
因條件不符合未能報名成功的或錯過報名時間的,不安排改報名。
(四)考試確認: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應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參加考試的確認手續,否則無法參加考試。考試確認時間另行短信通知。
未進行考試確認的,不影響崗位招聘計劃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