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筆試於2024年4月6日舉行,現筆試成績已公布,按照《上杭縣202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方案》有關規定,現將考試成績及現場資格審核對象向社會公告(詳見附件),歡迎社會各界監督。反映問題電話: 3884369。
根據《上杭縣202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方案》有關規定,入圍擬麵試對象須進行現場資格審核,2024屆上杭籍公費師範畢業生需現場報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需資格複審、現場報名的崗位
(1)小學教師各崗位入圍麵試對象須接受現場資格審核。
(2)2024屆上杭籍閩南師範大學小學教育專業、泉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前教育專業、閩江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前教育專業的定向委培公費師範生須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
2.資格審核及現場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正常上班時間)。逾期未前來審核校驗的對象,視為自動放棄麵試資格。
3.資格複審地點:上杭縣教育局人事股(二)辦公室(上杭縣臨江鎮人民路104號上杭縣教育局三樓東邊)。
4.資格複審應攜帶的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身份證、居住證或其它戶籍證明材料;
(2)招聘職位相應的高等院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2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就讀院校提供的相關有效證明材料),以及提供學信網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暫無法在學信網查詢下載的須提供畢業證書及相關學籍檔案的證明材料。
(3)教師資格證或具備辦理報考崗位相應教師資格證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即提供:①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證書〈報考語文學科教師崗位的,須取得普通話水平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證書〉);②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合格證書等)。
(4)已在國有單位正式就業的人員及服務基層項目現仍在崗的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單位或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麵證明。報考“小學語文教師(專門崗位)”的考生,還須提供服務期滿(或2024年行將期滿)考核合格證明材料。
(5)網絡報名登記表一份(網絡報名審核通過後打印)。
(6)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張。
5.資(zi)格(ge)複(fu)審(shen)不(bu)合(he)格(ge)或(huo)未(wei)按(an)通(tong)知(zhi)要(yao)求(qiu)進(jin)行(xing)報(bao)考(kao)資(zi)格(ge)審(shen)核(he)的(de)考(kao)生(sheng),取(qu)消(xiao)麵(mian)試(shi)資(zi)格(ge),並(bing)按(an)相(xiang)關(guan)規(gui)定(ding)順(shun)延(yan)遞(di)補(bu)人(ren)員(yuan),順(shun)延(yan)遞(di)補(bu)人(ren)員(yuan)由(you)教(jiao)育(yu)局(ju)電(dian)話(hua)通(tong)知(zhi)參(can)加(jia)資(zi)格(ge)審(shen)核(he)。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