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單位因工作需要,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職位
鼓樓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食堂工作人員2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未參加過非法組織。
2.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性遺傳病史或遺傳性疾病史,無其他影響工作的情況,能勝任崗位工作。吃苦耐勞,具有忠誠、奉獻、團結協作的精神,服從單位統一管理。
3.有食堂、餐飲服務或相關工作經驗,能熟練使用常用廚房工具,掌握基本烹飪技能者優先考慮。具備食品安全知識和衛生操作規範意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或有吸毒史的;
3.有傳染性疾病,精神性遺傳病史或遺傳性疾病史及其他影響工作的情況
4.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程序
報名結束後,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後統一組織考核。考核方式采取“麵試+實操”相結合的形式,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崗位適應能力、操作技能、服務意識及應急處理能力。
四、福利待遇
錄用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後予以轉正,簽訂勞務派遣合同,享受勞務派遣人員相關待遇。
五、報名材料
本人身份證複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有相關工作經驗者請提供工作經曆證明或資格證書;三甲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可入職前提供)。
應聘人員應確保所提供材料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六、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2日期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14:30—17:30)。
2.聯係電話及地址:0591-87730980;鼓樓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鳳湖新城一區五號樓)
3.符合報名條件的,屆時將另行通知考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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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樓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6年1月7日
文章來源:https://www.gl.gov.cn/xjwz/zwgkml/rsxx/zkzp/zlks_srj/202601/t20260107_5267788.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