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實施新時代人才強省戰略,建設高素質、專業化青年人才隊伍,經研究,決定繼續麵向南開大學選拔引進生到福建省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選拔類別和基本條件
2026屆引進生選拔類別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民營企業類。其中,綜合管理類著眼於選拔培養在國有企業從事專業化綜合管理工作的青年人才;專業技術類著眼於選拔培養在教育科研、醫療衛生、規劃建設等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青年人才;民營企業類著眼於選拔培養在重點民營企業從事管理、技術等工作的青年人才。各類別引進生由省委組織部統一選拔引進,由省委組織部會同省國資委、省教育廳、省衛健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和省工信廳等主管部門負責宏觀管理,用人單位負責日常管理。
選拔對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 政治立場堅定,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南開大學相關專業全日製應屆博士、碩士畢業生,以及在南開大學工作且學曆(學位)畢業於相關高校(詳見附件1)及專業的教職工(含博士後)。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在職培養和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獨立學院的畢業生不列入選拔範圍。
3. 博士(含教職工)年齡不超過32周歲(1993年7月31日及以後出生,本科學製五年的不超過33周歲),必須在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畢業並取得相應學位(博士後必須在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取得出站證書)。選拔到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博士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90年7月31日及以後出生),在校教學、科研人員(含博士後)年齡不超過37周歲(1988年7月31日及以後出生)。
碩士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97年7月31日及以後出生,本科學製五年的不超過29周歲),必須在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畢業並取得相應學位。
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學曆學位或出站的,取消選拔或聘用資格。
4. 身(shen)心(xin)健(jian)康(kang),具(ju)有(you)正(zheng)常(chang)履(lv)行(xing)職(zhi)責(ze)的(de)身(shen)體(ti)條(tiao)件(jian)和(he)心(xin)理(li)素(su)質(zhi),在(zai)校(xiao)期(qi)間(jian)未(wei)受(shou)過(guo)紀(ji)律(lv)處(chu)分(fen)。報(bao)考(kao)綜(zong)合(he)管(guan)理(li)類(lei)的(de),參(can)照(zhao)公(gong)務(wu)員(yuan)考(kao)錄(lu)規(gui)定(ding)的(de)體(ti)檢(jian)要(yao)求(qiu)。報(bao)考(kao)專(zhuan)業(ye)技(ji)術(shu)類(lei)的(de),須(xu)符(fu)合(he)事(shi)業(ye)單(dan)位(wei)相(xiang)關(guan)體(ti)檢(jian)要(yao)求(qiu)。報(bao)考(kao)民(min)營(ying)企(qi)業(ye)類(lei)的(de),須(xu)符(fu)合(he)相(xiang)關(guan)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的(de)體(ti)檢(jian)要(yao)求(qiu)。
二、綜合管理類
(一)資格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品學兼優,事業心和責任感強,服從組織安排。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優先。
2. 畢業院校和所學專業符合相關要求(詳見附件2),且符合用人單位提出的相關資格條件(詳見引進生報名信息係統中相關信息)。同時,本科應畢業於相關高校(詳見附件3)。
3.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本科以來獲得校級及以上“共產黨員”“三好學生”“學生幹部”“畢業生”“團幹部”“共青團員”等綜合性榮譽;②本科以來擔任有關學生幹部超過一學年,含校學生會(團委、研究生會等)中層正職及以上、院係學生會(團委、研究生會)正副職、由校團委等學校職能部門直接管理的協會(社團)正職,任職時間計算截止到本公告發布之日。
(二)政策待遇
1. 選拔引進前2年,博士按省管國有企業中層副職管理,碩士按省管國有企業基層正職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給予相應工作待遇、薪酬待遇。標準由省國資委會同用人單位所屬公司確定。
選拔引進2年內,博士安排1名領導、碩士安排1名中層正職作為“傳幫帶”聯係人,由用人單位結合實際和培養計劃,為引進生安排多層次的學習鍛煉機會。
3. 由省級人才專項資金給予專項獎勵補助。其中,來閩第1年給予博士8萬元、碩士5萬元獎勵補助;來閩7年內在閩購房(含人才公寓)的,在來閩滿2年、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後,給予博士40萬元、碩士30萬元購房補助。
4. 綜合管理類引進生入職後,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相關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用人單位提供的其他優惠政策待遇,可與省級支持疊加。
(2)配偶隨遷就業、子女入學等事宜,根據需要由組織人事部門予以統籌協調。
(3)來閩後,個人和用人單位不另外申請福建省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相關補助。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申請認定福建省高層次人才,參評、省級人才計劃(項目),支持資金按照“就高從優不重複”等原則執行。
(三)管理培養
選拔引進2年後,由省委組織部會同省國資委進行考核評價,重點考核政治素養、職業操守、業務能力、實績表現、廉潔守紀等方麵。考核合格及以上,且繼續在閩工作至少5年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博士、碩士分別按省管國有企業中層副職管理、省管國有企業基層正職管理,由公司在各級統籌安排職務和工作,與相應企業(公司)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考核基本合格的,按原定職務層次和待遇延長合同期1年,並結合實際情況安排工作。延長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上述規定安排;考核不合格或延長期考核仍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專業技術類
(一)資格條件
畢業院校和所學專業符合相關要求(詳見附件4),且符合用人單位提出的相關資格條件(詳見引進生報名信息係統中相關信息)。報考教育科研單位的,學曆(學位)須為博士研究生。以教職工身份報考教育科研單位、醫療衛生單位的,須為教學、科研相關人員。
(二)政策待遇
1. 選拔到教育科研單位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直評並聘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不受用人單位崗位總量和設置的限製。列席學校或學院學術(教授)委員會會議等。選拔引進2年內,安排1名省級以上高層次人才或作為科研導師;7年內由用人單位至少安排一次1年的赴外研修(訪學)。
(2)選拔引進前2年,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辦理(高校人員控製總量)手續,由用人單位發放工資,享受相應待遇。
(3)由省級人才專項資金給予專項獎勵補助。來閩第1年給予8萬元獎勵補助;來閩7年內在閩購房(含人才公寓)的,在來閩滿2年、與相關教育科研單位正式簽訂5年以上聘用合同後,給予50萬元購房補助;第3年至第7年每年5萬元(合計25萬元)生活補助。在三明、南平、龍岩、寧德4個設區市工作的,生活補助和購房補助標準上浮20%。
(4)選拔引進半年內,由用人單位提供必要的科研平台並給予一次性科研啟動資金,社會科學類不少於5萬元,自然科學類不少於20萬元。來閩7年內未在閩購房的,由用人單位負責,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住宿或給予2000元/月的租房補貼。
(5)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福建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等規定,對完成、轉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的份額不低於獎勵總額的70%。
2. 選拔到醫療衛生單位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博士直聘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碩(shuo)士(shi)直(zhi)聘(pin)為(wei)中(zhong)級(ji)專(zhuan)業(ye)技(ji)術(shu)職(zhi)務(wu),不(bu)受(shou)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崗(gang)位(wei)總(zong)量(liang)和(he)設(she)置(zhi)的(de)限(xian)製(zhi)。博(bo)士(shi)符(fu)合(he)我(wo)省(sheng)衛(wei)生(sheng)係(xi)列(lie)副(fu)高(gao)級(ji)專(zhuan)業(ye)技(ji)術(shu)任(ren)職(zhi)資(zi)格(ge)申(shen)報(bao)條(tiao)件(jian)的(de),可(ke)不(bu)受(shou)年(nian)限(xian)限(xian)製(zhi)直(zhi)接(jie)參(can)評(ping),經(jing)評(ping)審(shen)通(tong)過(guo)後(hou)由(you)相(xiang)關(guan)部(bu)門(men)給(gei)予(yu)確(que)認(ren)副(fu)高(gao)級(ji)專(zhuan)業(ye)技(ji)術(shu)任(ren)職(zhi)資(zi)格(ge);碩士符合國家中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考試條件的,可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任職年限由聘任之日起算。
(2)選拔引進前2年,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辦理手續,由用人單位發放工資,享受相應待遇。
(3)由省級人才專項資金給予專項獎勵補助。其中,來閩第1年給予博士8萬元、碩士5萬元獎勵補助;來閩7年內在閩購房(含人才公寓)的,在來閩滿2年、與相關醫療衛生單位正式簽訂5年以上聘用合同後,給予博士50萬元、碩士40萬元購房補助;第3年至第7年每年給予博士10萬元(合計50萬元)、碩士7萬元(合計35萬元)生活補助。在三明、南平、龍岩、寧德4個設區市工作的,生活補助和購房補助標準上浮20%。
(4)選拔引進2年內,由用人單位安排1名省級以上高層次人才或相關作為科研導師。選拔引進7年內由用人單位至少安排一次1年期的省內或全國高水平醫院交流實踐,並根據實際情況擇優選派赴國(境)外交流培養。
(5)選拔引進2年內,由用人單位提供必要的科研平台並一次性給予博士不少於20萬元、碩士不少於10萬元的科研啟動資金。來閩7年內未在閩購房的,由用人單位負責,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住宿或給予2000元/月的租房補貼。
(6)引yin進jin前qian未wei參can加jia過guo住zhu院yuan醫yi師shi規gui範fan化hua培pei訓xun且qie符fu合he我wo省sheng住zhu院yuan醫yi師shi規gui範fan化hua培pei訓xun要yao求qiu的de,或huo已yi取qu得de住zhu院yuan醫yi師shi規gui範fan化hua培pei訓xun合he格ge證zheng但dan培pei訓xun專zhuan業ye與yu從cong事shi專zhuan業ye不bu一yi致zhi的de,根gen據ju學xue位wei類lei別bie和he專zhuan業ye等deng情qing況kuang安an排pai1-3年(nian)的(de)住(zhu)院(yuan)醫(yi)師(shi)規(gui)範(fan)化(hua)培(pei)訓(xun)。引(yin)進(jin)時(shi)正(zheng)在(zai)原(yuan)學(xue)校(xiao)安(an)排(pai)的(de)規(gui)培(pei)基(ji)地(di)參(can)加(jia)住(zhu)院(yuan)醫(yi)師(shi)規(gui)範(fan)化(hua)培(pei)訓(xun)且(qie)培(pei)訓(xun)專(zhuan)業(ye)與(yu)崗(gang)位(wei)專(zhuan)業(ye)一(yi)致(zhi)的(de),報(bao)福(fu)建(jian)省(sheng)衛(wei)健(jian)委(wei)同(tong)意(yi)後(hou),先(xian)行(xing)與(yu)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簽(qian)訂(ding)合(he)同(tong),完(wan)成(cheng)規(gui)培(pei)後(hou)及(ji)時(shi)返(fan)回(hui)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
3. 選拔到規劃建設單位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博士直評並聘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碩士直評並聘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不受用人單位崗位總量和設置的限製。
(2)選拔引進前2年,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辦理入職或手續,由用人單位發放工資,享受相應待遇。
(3)由省級人才專項資金給予獎勵補助。其中,來閩第1年給予博士8萬元、碩士5萬元獎勵補助;來閩7年內在閩購房(含人才公寓)的,在來閩滿2年、與相關規劃建設單位正式簽訂5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後,給予博士50萬元、碩士40萬元購房補助;第3年至第7年每年給予博士10萬元(合計50萬元)、碩士7萬元(合計35萬元)生活補助。在三明、南平、龍岩、寧德4個設區市工作的,生活補助和購房補助上浮20%。
(4)來閩7年內未在閩購房的,由用人單位負責,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住宿或給予租房補貼(博士2000元/月、碩士1500元/月)。
4. 專業技術類引進生入職後,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根gen據ju崗gang位wei和he人ren才cai需xu求qiu,可ke實shi行xing協xie議yi工gong資zi,由you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與yu引yin進jin生sheng自zi主zhu協xie定ding薪xin酬chou待dai遇yu,計ji入ru當dang年nian本ben單dan位wei績ji效xiao工gong資zi總zong量liang,但dan不bu受shou總zong量liang限xian製zhi,不bu納na入ru總zong量liang基ji數shu。
(2)相關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用人單位提供的其他優惠政策待遇,可與省級支持疊加。
(3)配偶隨遷就業、子女入學等事宜,根據需要由組織人事部門予以統籌協調。
(4)來閩後,個人和用人單位不另外申請福建省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相關補助。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申請認定福建省高層次人才,參評、省級人才計劃(項目),支持資金按照“就高從優不重複”等原則執行。
(三)管理培養
選拔引進2年後,由省委組織部會同相關省直主管部門進行考核評價,重點考核思想政治素養、職業道德操守、業務能力水平、工作行為表現、廉潔守紀情況等方麵。考核合格及以上,且繼續在閩工作至少5年的,經雙方協商一致,按原定專業技術職務層次和待遇與原單位簽訂5年以上合同。考核基本合格的,按原專業技術職務層次和待遇延長合同期1年,並結合實際情況安排工作。延長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上述規定安排;考核不合格或延長期考核仍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民營企業類
(一)資格條件
畢業院校和所學專業符合相關要求(詳見附件5),且符合用人單位提出的相關資格條件(詳見引進生報名信息係統中相關信息)。
(二)政策待遇
1. 試用期結束後,博士、碩士分別由用人單位提供不低於所在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布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倍、2倍的薪酬待遇,並作為重要的管理、技術崗位的儲備人才進行重點培養。
2. 由民營企業與省創新實驗室、高校聯合選拔引進的博士,按民營企業類引進生管理。引進後,納入省創新實驗室“編製池”、高校人員控製總量管理,直評並聘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在閩期間,主要在民營企業工作,薪酬主要由民營企業提供,省創新實驗室、高校應積極依托引進生對接民營企業技術需求,開展項目合作、課題研究等。
3. 由省級人才專項資金給予專項獎勵補助。其中,來閩第1年給予博士8萬元、碩士5萬元獎勵補助;來閩7年內在閩購房(含人才公寓)的,在來閩滿2年、與相關企業正式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後,給予博士40萬元、碩士30萬(wan)元(yuan)購(gou)房(fang)補(bu)助(zhu)。來(lai)閩(min)後(hou),個(ge)人(ren)和(he)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不(bu)另(ling)外(wai)申(shen)請(qing)福(fu)建(jian)省(sheng)引(yin)進(jin)急(ji)需(xu)緊(jin)缺(que)人(ren)才(cai)相(xiang)關(guan)補(bu)助(zhu),符(fu)合(he)條(tiao)件(jian)的(de)可(ke)按(an)規(gui)定(ding)申(shen)請(qing)認(ren)定(ding)福(fu)建(jian)省(sheng)高(gao)層(ceng)次(ci)人(ren)才(cai),參(can)評(ping)、省級人才計劃(項目),支持資金按照“就高從優不重複”等原則執行。
4. 配偶隨遷就業、子女入學等事宜,根據需要由組織人事部門予以統籌協調。
(三)管理培養
選拔引進前2年,與相應企業簽訂勞動合同;選拔引進來閩後,企業應結合實際和培養計劃,安排多崗位多層次鍛煉。選拔引進2年後,進行考核評價。考核合格及以上,且與所在企業繼續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相關人選繼續納入引進生管理。考核基本合格的,延長1年後再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延長期考核仍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不再納入引進生管理。由民營企業與省創新實驗室、高校聯合選拔引進的,按三方合同約定做好管理。
五、選拔程序及時間進度(以具體通知為準)
選拔程序主要包括:報名、資格審核、考試(包括筆試、麵試等)、考察、體檢、公示、簽訂三方協議、合同等。時間安排:2025年10月-11月開展宣講、組織報名;2025年12月完成考試、考察等;2026年3月完成體檢、公示;2026年8月辦理報到。資格審核貫穿選拔工作全過程。
1. 各選拔類別的考試要求如下:
(1)綜合管理類:①筆試計劃於2025年12月上旬舉行,考試時間150分鍾,滿分100分,請考生登錄報名係統,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②麵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形式等將提前通過網上報名係統公布,請考生及時登錄報名係統,打印準考證。
(2)專業技術類:①筆試計劃於2025年12月中下旬舉行,考試時間150分鍾,滿分100分,請考生登錄報名係統,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②麵試由相關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形式等將提前通過網上報名係統公布。③報考教育科研單位的,還需進行試講,由邀請單位安排食宿並報銷往返交通費用。
(3)民營企業類:不組織統一考試,由企業自主確定選拔方式,具體形式以企業通知為準。
2. 考察環節重點了解掌握考生在校期間的政治素質、學業成績、德才表現以及獎懲等情況。
3. 綜(zong)合(he)管(guan)理(li)類(lei)的(de)體(ti)檢(jian)工(gong)作(zuo)由(you)省(sheng)國(guo)資(zi)委(wei)按(an)有(you)關(guan)規(gui)定(ding)要(yao)求(qiu)組(zu)織(zhi)實(shi)施(shi),具(ju)體(ti)時(shi)間(jian)地(di)點(dian)另(ling)行(xing)通(tong)知(zhi)。專(zhuan)業(ye)技(ji)術(shu)類(lei)的(de)體(ti)檢(jian)工(gong)作(zuo)由(you)相(xiang)關(guan)主(zhu)管(guan)部(bu)門(men)統(tong)一(yi)組(zu)織(zhi)實(shi)施(shi)。民(min)營(ying)企(qi)業(ye)類(lei)的(de)體(ti)檢(jian)工(gong)作(zuo)由(you)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安(an)排(pai)。
4. 其他政策待遇詳見報名係統中相關信息,以實際簽訂合同為準。其他有關事項及後續工作安排,請關注網上報名係統發布的通知公告。
六、報名辦法
1. 請於2025年10月27日起登錄福建“海納百川”人才網引進生專區(http://fjhnbc.hxrc.com/yjs)注冊報名,報名時間截止至11月23日18:00。
2. 考生網上報名信息初審通過後將生成報名表,請下載並雙麵打印,經院係黨組織審核推薦,加蓋院(係)黨委公章後,製作成清晰的電子文檔(須為pdf格式,每頁文件大小不超過300K),通過報名係統上傳。11月25日18:00前將報名表原件交至學校就業指導中心。
3. 2026屆引進生共三大類,每人隻可報考綜合管理類或專業技術類的其中一類,但可同時報考民營企業類。
七、其他事項
1. 考生須以學曆(學位)報考。
2. 考生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提供任職和獲獎證明材料。凡弄虛作假,以及冒名頂替、違反考試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選拔或聘用資格。
3.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體檢、簽約、報到等有關事宜,否則取消選拔或聘用資格。特殊情況經組織部門同意除外。
4. 考(kao)試(shi)和(he)體(ti)檢(jian)等(deng)環(huan)節(jie)對(dui)考(kao)生(sheng)不(bu)收(shou)取(qu)任(ren)何(he)費(fei)用(yong)。考(kao)試(shi)不(bu)劃(hua)定(ding)複(fu)習(xi)範(fan)圍(wei),不(bu)指(zhi)定(ding)任(ren)何(he)參(can)考(kao)用(yong)書(shu)或(huo)資(zi)料(liao),不(bu)舉(ju)辦(ban)或(huo)委(wei)托(tuo)任(ren)何(he)機(ji)構(gou)舉(ju)辦(ban)考(kao)試(shi)輔(fu)導(dao)培(pei)訓(xun)班(ban)。
5. 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動,應及時與工作人員聯係。
6. 如有疑問,可谘詢各類職位表中相關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聯係電話。
7. 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福建省委組織部牽頭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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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相關高校名單Ⅰ
2. 2026屆綜合管理類選拔高校及專業
3. 相關高校名單Ⅱ
4. 2026屆專業技術類選拔高校及專業
5. 2026屆民營企業類選拔高校及專業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