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十部門《關於開展2023年春風行動暨就業援助月的通知》(閩人社文〔2023〕2號)、《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強化脫貧人口穩崗就業幫扶六條措施的通知》(閩人社文〔2023〕13號)和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關於印發〈三明市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辦法〉的通知》(明人社〔2017〕319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現將大田縣2023年開發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
本次計劃招聘60名就業困難人員,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2023年大田縣公益性崗位招聘信息表》(見附表1)
二、招聘人員範圍
(一)具有我縣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並在我縣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以下人員:
1.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大齡城鎮居民;
2.持第二代《殘疾人證》人員;
3.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4.失業登記後,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包括離校未就業一年以上的大中專畢業生、複退軍人、戒毒康複人員等,其中農村進城務工勞動者須已參加失業保險);
5.城市規劃區內,經政府依法征收農村集體耕地後,人均剩餘耕地麵積低於我區農業人均耕地麵積30%,且在征地時享有農村集體耕地承包權的在冊農業人口;
6.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戶、二女戶中,男年滿40周歲以上、女年滿30周歲以上人員;
7.建檔立卡的農村脫貧家庭勞動力。
上述人員需先到縣勞動就業中心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並辦理《就業創業證》後,方可報名。
(二)認定提供材料:認定時需帶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一般指國民教育係列畢業證書,是指通過電子注冊學籍,國家承認的學曆,是現有教育的主體。)原件,一寸、二寸彩色相片各1張,相關就業困難類別證明材料;
(三)認定時間為:2023年4月14日—4月21日。
三、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吃苦耐勞,愛崗敬業。
2.對工作認真負責,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身體健康(一般多指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疾病、身體條件可以勝任工作強度,如果特殊身體情況應致電招考單位谘詢)。,具備與工作要求相適應的身體條件。
4.具備擬報職位所需任職條件。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請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報名,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4月14日至4月21日。
2.報名地點(報名地點請以招考公告上的地點為準):大田縣勞動就業中心服務窗口(赤岩路2號福萬通大廈行政服務中心4層)。
3.報名材料: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一般指國民教育係列畢業證書,是指通過電子注冊學籍,國家承認的學曆,是現有教育的主體。)、《就業創業證》、擬報崗位任職要求的相關材料原件,填寫《就業困難人員申請公益性崗位登記表》(見附表2,一式三份),提交二寸彩照3張、擬報崗位任職要求的相關材料複印件1份。
(二)資格審查。
由大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並將審查結果通報給各用人單位。
(三)麵試。
本次招聘不組織筆試,由各用人單位組織有關人員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麵試,麵試時間統一定在2023年4月23日至26日。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1:1的,麵試合格者給予招錄;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1:1以上的,按照麵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序招錄,擇優選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建檔立卡脫貧家庭勞動力。麵試後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大田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錄用。
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招聘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三年(2023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錄用,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五)費用。
本次招聘不收報名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