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院業務發展需求,充實醫療隊伍,更好地服務群眾,經福安市衛生健康局批準,現麵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人員,護士、藥劑各1名。本次招聘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用,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對象需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曆、年齡等資格條件;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不得應聘的對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正在接受立案調查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現役軍人、全日製普通大中專院校在讀學生;
4.受聘崗位即構成回避關係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起至2025年6月27日(正常上班時間)。若未招滿持續報名至收滿為止。
(二)報名地點:福安市溪柄中心衛生院三樓辦公室,聯係電話:;
(三)攜帶材料
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職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資格證書及學曆證書、失信執行網征信證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複印件1份且不接受他人代報。
(四)資格審查
報名審核:辦公室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核,經審核合格者,填寫《福安市溪柄中心衛生院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見附表1),統一按A4紙格式單張打印(報名表建議用電子表格填寫,勿塗改)。
(五)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的畢業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書必須在2025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取得。
2.應聘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應聘人員在報名、體檢、考核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3.應聘人員所留的聯係電話在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係造成影響招聘的,後果由應聘者自負。
四相關待遇及管理
擬招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後,按規定簽訂勞務派遣聘用合同(有工作單位者應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並無勞動糾紛)。工資待遇按醫院非在編聘用人員管理規定執行。
五附件
附表1: 《福安市溪柄中心衛生院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