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4年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製內工作人員公告》相關要求,現決定對入圍考生進行資格複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複審人選的確定
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資格複審人數按1:1的比例從到低分依次確定複審人選。
報考筆試與麵試〈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的崗位,入圍考生按招聘人數的1:3確定,不足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個別崗位對麵試〈專業技能測試〉人數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若同一崗位有2個及以上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原始成績(即未加分)較高者進入資格複審,若筆試的原始成績也相同,則並列的考生均為資格複審人選。
二、資格複審時間和地點
1、資格複審時間:2024年6月17日-- 6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17:30)。
2、資格複審地點:報考黨群、政府序列事業單位(附件1中序號1 -- 75)的考生到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參加複審(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資源大廈10樓,電話:);
報考南安市衛生事業單位(附件1中序號76--148的考生到南安市衛生健康局人事科參加複審(地址:南安市街1558號2樓207,電話:)。
三、資格複審所需材料
1.《2024年南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資格複審登記表》(附件2,打印簽名)
2.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和本人)原件及複印件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相關說明:2024年畢業的報考人員,其學曆(學位)證書的取得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31日;其他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的學曆(學位)證書的取得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21日。
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和相關資曆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21日。報考人員相關專業資格證書但未取得證書的,須在資格複核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的書麵結論。
4.《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位查詢認證結果(報考不限學位崗位的考生無需提供)
持境內學曆報考的,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的查詢認證結果(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有學位條件要求的,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的查詢認證結果。
持境外學曆報考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曆學位認證書》《台灣地區學曆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屬於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曆學位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曆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曆學位認證書》。以輔修專業報考的,還須提交輔修專業的學曆、學位證書,主修、輔修專業在學信網的查詢認證結果。
5.報考“專門崗位”需提供的材料
“專門崗位一”需提供以下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誌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的報考人員提供考核合格材料(服務期滿但尚未取得考核合格材料的,由所在縣(市、區)組織或人事部門出具證明)。
“專門崗位二”需提供以下材料:從泉州市應征入伍的普通全日製大學生退役士兵應提供《退伍證》等服役證明。
(特別提醒:報考專門崗位的考生,出具的材料應注明是否曾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6.享受加分報考人員的還需要提供加分條件的相關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屬於機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最遲須於體檢前向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交同意報考的材料(包括同意報考證明或同意辭職證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事(shi)業(ye)單(dan)位(wei)工(gong)作(zuo)人(ren)員(yuan),須(xu)提(ti)供(gong)縣(xian)級(ji)以(yi)上(shang)組(zu)織(zhi)人(ren)事(shi)部(bu)門(men)或(huo)主(zhu)管(guan)部(bu)門(men)出(chu)具(ju)的(de)同(tong)意(yi)報(bao)考(kao)的(de)材(cai)料(liao),國(guo)有(you)企(qi)業(ye)工(gong)作(zuo)人(ren)員(yuan)須(xu)提(ti)供(gong)所(suo)在(zai)單(dan)位(wei)出(chu)具(ju)的(de)同(tong)意(yi)報(bao)考(kao)的(de)材(cai)料(liao)。無(wu)法(fa)提(ti)供(gong)的(de),經(jing)招(zhao)聘(pin)單(dan)位(wei)主(zhu)管(guan)部(bu)門(men)同(tong)意(yi),可(ke)在(zai)考(kao)察(cha)前(qian)提(ti)供(gong)同(tong)意(yi)報(bao)考(kao)證(zheng)明(ming)、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
四、其他事項
1.ruweizigefushendekaoshengxuzaiguidingdeshijianneixiedaixiangguancailiaodaoguidingdedidianjinxingzigefushen,yuqiweicanjiazigefushenzhe,shiweizidongfangqitijianzige,binganguidingjinxingdibu。
yingerenyuanyinfangqitijianzigede,xuyoubenrenxiangzigefushendanweishumiantijiaofangqishengming,fangqishengmingyingxiezaikaoshengshenfenzhengfuyinjiandekongbaiyemianbingqianming,duiqiquanqiejubupeihechujushumianqiquanshengmingdekaoshengjiangyuyijirukaoshengchengxindangan。
2.對(dui)報(bao)考(kao)者(zhe)雖(sui)不(bu)構(gou)成(cheng)違(wei)紀(ji)違(wei)規(gui),但(dan)無(wu)正(zheng)當(dang)理(li)由(you)故(gu)意(yi)浪(lang)費(fei)招(zhao)聘(pin)資(zi)源(yuan)的(de)不(bu)誠(cheng)信(xin)行(xing)為(wei),記(ji)入(ru)考(kao)生(sheng)誠(cheng)信(xin)檔(dang)案(an)。對(dui)已(yi)確(que)認(ren)參(can)加(jia)麵(mian)試(shi)卻(que)在(zai)麵(mian)試(shi)當(dang)天(tian)臨(lin)時(shi)棄(qi)考(kao)的(de),或(huo)進(jin)入(ru)體(ti)檢(jian)、考察、公示等環節後棄權的,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3年;對核準聘用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5年。
3.對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考生取消體檢資格,並按規定遞補;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將由人社部門於資格複審工作結束後統一發布體檢通知。
4.資格複審結果及體檢等相關事項將在南安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http://www.nanan.gov.cn/zwgk/rsxx/zkzp/)發布,請入圍體檢的考生及時關注網站相關通知。因未及時關注網站通知而影響招聘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5.閱讀本通知後,請於6月13日前以“複審名單序號,報考單位,職位代碼,XXX(姓名)已閱知資格複審通知”為郵件主題發送電子郵箱至:nagwy@163.com。
6.考生如有相關問題可電話谘詢南安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南安市衛生健康局人事科:。
點擊下載:
附件2:2024年南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資格複審登記表.doc
附件1:2024年南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製內工作人員入圍資格複審考生名單.xls
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南安市衛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1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