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2025年連江縣跨學段選調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培養崗位
選調培養崗位共42個,其中城區和貴安新天地片區初中學校崗位34個,城區小學崗位8個,詳見附件1。
二、選調對象
城區和貴安新天地片區初中學校崗位麵向全縣在編在崗的小學、幼兒園教師;城區小學崗位麵向二環、三環學校(不含貴安新天地片區學校)在編在崗的幼兒園教師。
三、選調條件
(一)學曆要求:初中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曆、相應學位,小學崗位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曆、相應學位;
(二)專業要求:初中崗位要求與所報學科對應或相近專業,小學崗位大專學曆的要求師範類專業,本科學曆的不限專業;
(三)年齡要求:年齡40周歲及以下(即1984年3月含以後出生)。
(四)教師資格證要求:初中崗位要求持有中學或中職教師資格證書,小學崗位要求持有中學或中職或小學教師資格證;
(五)師德要求:踐行《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不存在《福州市教師職業行為負麵清單》中的行為。近5個學年度(指2020-2021學年以來,入職不滿5年的,按實際入職年份)年度考核等級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2024-2025年度考核若不合格(不稱職),取消選調資格。違反師德行為且受到處分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選調辦法
選調工作采取先筆試、再選崗的辦法。筆試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進行。
五、選調程序
(一)網上報名
2025年3月19日8:00(係統開啟)至3月25日17:30(係統關閉),參加選調人員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官網(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聘考試)注冊報名(免收報名費),具體要求如下:
1.參加選調人員注冊完成後請在委托模塊報名,不要進入新任教師模塊。
2.參加選調人員要通過報名信息係統報考流程,認真閱讀《考生網上報名操作手冊》,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選調人員如因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或審核未通過,自行承擔後果責任。
3.筆試報名前應征得所在學校同意,並於3月19日之前向人事科提交《報名表》(附件2,由學校彙總後上報),否則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二)資格審核
采取先網絡初審,再現場資格複審方式進行。在網絡報名期間(工作日,正常上班時間)對(dui)參(can)加(jia)選(xuan)調(tiao)人(ren)員(yuan)網(wang)上(shang)提(ti)交(jiao)的(de)報(bao)考(kao)資(zi)格(ge)條(tiao)件(jian)進(jin)行(xing)初(chu)審(shen)。參(can)加(jia)選(xuan)調(tiao)人(ren)員(yuan)如(ru)對(dui)資(zi)格(ge)初(chu)審(shen)結(jie)果(guo)有(you)異(yi)議(yi),應(ying)根(gen)據(ju)資(zi)格(ge)初(chu)審(shen)意(yi)見(jian)改(gai)報(bao)崗(gang)位(wei)或(huo)通(tong)過(guo)報(bao)名(ming)平(ping)台(tai)進(jin)行(xing)申(shen)訴(su),並(bing)及(ji)時(shi)跟(gen)蹤(zong)後(hou)續(xu)情(qing)況(kuang)。筆(bi)試(shi)結(jie)束(shu)後(hou),將(jiang)對(dui)參(can)加(jia)選(xuan)調(tiao)的(de)人(ren)員(yuan)進(jin)行(xing)現(xian)場(chang)資(zi)格(ge)複(fu)審(shen)。現(xian)場(chang)資(zi)格(ge)複(fu)審(shen)應(ying)按(an)要(yao)求(qiu)提(ti)供(gong)證(zheng)明(ming)材(cai)料(liao),具(ju)體(ti)事(shi)宜(yi)另(ling)行(xing)通(tong)知(zhi)。
(三)筆試
1.筆試內容:中小學教育綜合知識。
2.筆試時間、地點:以網上報名信息係統打印的準考證為準。
3.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選調崗位計劃的1:1比例確定擬參加選崗人選。筆試成績及擬參加選崗人員名單在連江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四)選崗
1.符合條件的選調人員按學段、學科分組,分別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選崗。筆試成績相同的,以教齡長者優先;若教齡也相同,以年齡大者優先。
2.選崗時可以棄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選崗人員,直至崗位選擇完畢。選崗後不得棄崗。
3.選崗及遞補情況在連江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紀律與監督
(一)選調工作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
(二)選(xuan)調(tiao)工(gong)作(zuo)由(you)連(lian)江(jiang)縣(xian)教(jiao)育(yu)局(ju)負(fu)責(ze)組(zu)織(zhi)實(shi)施(shi),連(lian)江(jiang)縣(xian)人(ren)力(li)資(zi)源(yuan)和(he)社(she)會(hui)保(bao)障(zhang)局(ju)予(yu)以(yi)指(zhi)導(dao),連(lian)江(jiang)縣(xian)紀(ji)委(wei)監(jian)委(wei)駐(zhu)連(lian)江(jiang)縣(xian)教(jiao)育(yu)局(ju)紀(ji)檢(jian)監(jian)察(cha)組(zu)全(quan)程(cheng)監(jian)督(du)。
(三)選調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的,取消其選崗資格。對涉及弄虛作假的學校和有關人員予以依法依紀依規處理,且3年內不能參加評先、評優及職稱晉級。
七、其他事項
(一)選調培養期為2年,培養期滿後另行組織考核、定崗。具體崗位根據考核當年城區學校實際需求另行確定。
(二)選調到培養單位後的職稱聘任按事業單位崗位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三)若原單位師資緊張,經縣委教工委會議研究同意,選調人員辦理調動後需在原單位輪崗一年(計入培養期)。
(四)選調後住房問題自行解決。
(五)參加選調人員所留的聯係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因聯係障礙產生的後果,由參加選調人員自行承擔。
本公告由連江縣教育局負責解釋。選調工作谘詢電話:,谘詢電話開通時間為報名時間內(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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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教育局
2025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