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治安大隊警務輔助人員1名;童遊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1名;莒口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1名;書坊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1名;回龍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1名;水吉森林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2名。
二、招聘條件
●治安大隊警務輔助人員
1.學曆要求: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曆;
2.性別要求:不限;
3.年齡要求:女25—35周歲,男25—40周歲;
4.技能要求: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及使用辦公軟件,具備一定的文字水平能力;
5.政治立場堅定,能吃苦耐勞,責任心強,身體健康,有較強的保密意識,無違法犯罪前科。
●童遊/莒口/書坊/回龍/水吉森林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
1.學曆要求:具備高中及以上學曆,退伍軍人優先;
2.性別要求:男;
3.年齡要求:18—45周歲;
4.技能要求: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及使用辦公軟件
5.政治立場堅定,能吃苦耐勞,責任心強,身體健康,有較強的保密意識,無違法犯罪前科。
三、報名方式
1.報名方式:公開報名
2.報名時間:11月13日-11月17日
3.報名聯係方式
治安大隊:徐警官
童遊所:陳警官
莒口所:王警官
書坊所:王警官
回龍所:梁警官
水吉森林所:蔡警官
四、招聘程序
1.本次招聘按照現場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麵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2、資格審核: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不進入下一個環節。3.筆試:考生憑身份證參加測試,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測試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麵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麵試人選。
4.麵試:麵試前將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原件材料複審。麵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麵試合格線為60分。麵試不合格的不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麵試成績×70%,共100分。若2名以上考生總成績相同時,取年齡小者。
5、體能測試項目為:男性1000米,女性800米跑,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民警體育鍛煉標準評分表》執行,考生憑身份證參加測試,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測試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體能測試不合格的不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筆試、麵試和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6、體檢根據招聘人數1:1的比例,在筆試、麵試和體能測試均合格的人員中,以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國家規定《公務員體檢錄用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要求無影響麵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異常等);以及無文身刺臂情況。體檢費用自理。除當日和當場複檢項目外,擬聘用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須在2個工作日內提出複檢申請,逾期視為放棄,複檢隻能進行一次,以複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論。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7.考察工作由南平市公安局建陽分局負責審查。
五、報名相關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製觀念;自願從事公安輔警工作,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和應變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責任感,服從公安局管理及工作安排。
2.應聘輔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
①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犧牲軍人、人民警察和輔警的配偶和子女;
②被確認為見義勇為的人員;
③退役軍人;
④警察類院校或者政法類專業的畢業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①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②因吸毒、賣淫、嫖娼、賭博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③受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專門矯治教育的、開除軍籍的;
④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⑤因違紀違法等原因被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
⑥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⑦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⑧本人及家族有精神病史的;
⑨有殘疾、明顯疤痕、傳染性疾病的,身體裸露位置有紋身的;
⑩警務輔助人員已辦理辭職手續未滿2年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以上與工作經曆、學曆等有關的資格條件,均以2024年11月17日為截止時間,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4.資格審查: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對應聘人員進行政審。
5.應聘人員所留的聯係方式應準確無誤並保持暢通。
6.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報(bao)名(ming)時(shi),須(xu)按(an)照(zhao)公(gong)布(bu)的(de)招(zhao)聘(pin)條(tiao)件(jian)和(he)崗(gang)位(wei)要(yao)求(qiu),如(ru)實(shi)填(tian)寫(xie)相(xiang)關(guan)資(zi)料(liao)。凡(fan)弄(nong)虛(xu)作(zuo)假(jia)者(zhe),一(yi)經(jing)發(fa)現(xian),直(zhi)接(jie)取(qu)消(xiao)考(kao)試(shi)及(ji)聘(pin)用(yong)資(zi)格(ge)。進(jin)入(ru)體(ti)檢(jian)、考察、公示、聘用環節後,因個人原因放棄的,2年內不得參加南平市公安局建陽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
7.入職後最遲四年內應取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曆,未取得者,聘用期滿後不予續聘。(勤務類輔警)8.應聘人員自行下載(或到報名地點領取)《南平市公安局建陽分局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如實填寫並貼好照片。9.應聘人員報名時應帶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學信網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記錄。
六、工作職責
警務輔助人員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執法崗位人民警察開展執法執勤和其它勤務活動。
七、工資待遇
1.試用期內接受崗前培訓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試用期繳交“五險一金”,轉正後繳交意外險。
2.警務輔助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按南平市公安局建陽分局和我區勞務派遣有關規定,根據不同崗位確定工資標準及相關福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