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我區決定從轄區範圍內優秀村(社區)主幹中招聘4名鄉鎮(街道)事業編製工作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馬尾區範圍內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居(村)委會主任(以下簡稱“村(社區)主幹)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的相關資格條件。
2.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3.工作作風紮實,實績突出,群眾公認。任職期間個人或村(社區)集體獲得區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含區級以上勞模和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先進基層黨組織等),或受設區市級以上工作部門表彰的,或個人被推選為區級以上層次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
4.具有高中、中專或以上文化程度。
5.現任村(社區)主幹,且累計任職5年以上。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或居委會主任的任職年限可合並計算。村(社區)黨組織下設的下級黨組織書記不列入招考範圍。
6.年齡一般在40周歲及以下。對條件特別艱苦、環境特別複雜、貢獻特別突出或長期在基層工作表現特別優秀的,經市委組織部批準,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任職期間本村(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件的。
3.本人受過紀律處分的。
4.任職期間本村(社區)受到綜治、安全生產等“一票否決並在處理影響期內的。
5.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詳情
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2023年福州市馬尾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優秀村(社區)主幹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考生可登錄福州人事人才網(http://www.fzrsrc.com/)、馬尾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mawei.gov.cn/)查詢。
(四)資格認定起止日期
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其他專業證書、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書的認定均以2023年10月31日為截止日期。工作經曆等需計算年限的條件,開始時間均為相關經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時間均為2023年10月31日。年齡的計算均以2023年10月為截止時間。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本次招考在公告約定報名時間內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不設置開考比例,不收取報名費。
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於2023年12月5日8:30至12月6日17:30登錄福州人事人才網、馬尾區人民政府網自行下載並填寫《報名申請表》,向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提出報名申請,提供身份證、學曆、任職文件(當選證書)、表彰或榮譽等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一式四份)。
2.推薦。鄉鎮(街道)黨(工)委審核後,根據綜合表現,集體研究確定推薦報考對象,於12月7日17:30前報送區委組織部。
3.加分。對任職期間獲得地廳級、省部級、國家級表彰或被推選為設區市、省、全國的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根據《社區主幹表彰或榮譽獎勵加分辦法》(詳見附件)分別按4分、6分、10分標準進行加分。受多次表彰的,以及被推選為多層次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以最高層次的表彰或榮譽為準,不累計加分。
4.審核。12月8日8:30-12月14日17:30,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區民政局對推薦報考對象的資格條件和加分情況進行審核,同時征求紀檢監察、法院、檢察、政法、應急等有關部門意見。審核合格人員的基本情況、表彰或榮譽獎勵加分在本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人選確定為報名人選。
5.準考證發放。12月22日8:30-17:30,通過資格審核的報名人選到馬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羅星西路59號)六樓事業單位管理科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麵試相結合的辦法。
(一)筆試
1.本次筆試試卷為《綜合基礎知識》,題型全部為客觀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定於2023年12月23日(星期六)9:00—11:00。筆試地點設在馬尾區,具體考點將在考生準考證上標明。
3.成績查詢。筆試總成績(含筆試加分)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於2023年12月28日後登錄報名網站查詢。
(二)麵試
1.麵試人選從筆試總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者中,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麵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麵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確定)。若出現末位擬麵試人員筆試成績並列的,則一起進入麵試。
2.報(bao)考(kao)者(zhe)因(yin)故(gu)自(zi)行(xing)放(fang)棄(qi)麵(mian)試(shi)產(chan)生(sheng)的(de)麵(mian)試(shi)人(ren)員(yuan)空(kong)額(e),從(cong)報(bao)考(kao)該(gai)崗(gang)位(wei)且(qie)筆(bi)試(shi)總(zong)成(cheng)績(ji)達(da)到(dao)筆(bi)試(shi)合(he)格(ge)線(xian)的(de)報(bao)考(kao)者(zhe)中(zhong),從(cong)高(gao)分(fen)到(dao)低(di)分(fen)依(yi)次(ci)遞(di)補(bu)。若(ruo)遞(di)補(bu)名(ming)次(ci)有(you)並(bing)列(lie)同(tong)分(fen)的(de),則(ze)同(tong)分(fen)人(ren)員(yuan)均(jun)遞(di)補(bu)。正(zheng)式(shi)麵(mian)試(shi)名(ming)單(dan)將(jiang)在(zai)麵(mian)試(shi)前(qian)公(gong)示(shi)在(zai)報(bao)名(ming)網(wang)站(zhan)。
3、麵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70分。
(三)考試綜合成績的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總成績、麵試成績各占50%計算。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名次排列采取以下辦法解決:若2個以上報考者筆試、麵試合成後的綜合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總成績排列;若筆試、麵試的成績都相同,則加試一場麵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麵試成績排列。
綜合成績排名可於麵試結束約5個工作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筆試、麵試、綜合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五、體檢和考核
1.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考核不合格或缺席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核人選。
3.考察對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且尚未履行義務的,取消其招聘考察資格。人選放棄考察資格、考察時發現人選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結論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資格。
4.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因體檢、考(kao)察(cha)缺(que)席(xi)或(huo)不(bu)合(he)格(ge)造(zao)成(cheng)招(zhao)考(kao)職(zhi)位(wei)空(kong)缺(que)的(de),原(yuan)則(ze)上(shang)應(ying)從(cong)麵(mian)試(shi)成(cheng)績(ji)達(da)到(dao)合(he)格(ge)線(xian)的(de)人(ren)員(yuan)中(zhong),按(an)照(zhao)考(kao)試(shi)總(zong)成(cheng)績(ji)由(you)高(gao)到(dao)低(di)確(que)定(ding)遞(di)補(bu)人(ren)選(xuan)。若(ruo)實(shi)際(ji)體(ti)檢(jian)、考察人數已達到考錄名額1︰1比例的,不再遞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