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二總醫院招聘公告
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神經精神病防治院(福建省精神衛生中心、福建省福州神經精神病防治院、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福州神經精神病院)成立於1953年,是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和康複為一體的三級甲等精神病專科醫院。目前醫院有福州院區(福州市南二環路451號)、閩清院區(福州市閩清縣梅城鎮南山路328號)和福州醫學心理谘詢中心(目前設在福州院區),形成“一院兩區一中心、協同發展”的辦醫格局。
一、招聘職位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18周歲及以上,38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發布公告當月),招聘單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齡為準。
(六)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報名第1天前取得(2026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可推遲至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單位要求相關工作經驗的,以報名第1天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取得境外學曆學位證書報名者應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曆學位認證書。
(七)具備招聘單位規定的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且尚未解除懲戒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考。
(八)福州市所轄縣(市)及長樂區衛生健康單位衛生技術人員,由於夫妻分居或家庭確有特殊困難的,須經所在單位和縣(市)、長樂區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批準方可報名,須在報名結束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九)專門崗位報考人員為:從福州市應征入伍的普通全日製大學生退役士兵。要求報考者必須是由福州市兵役機關批準入伍,並在網絡報名第1天前畢業且退役。服役前須為全日製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校生或在籍生,其中在校生、在籍生須在退役後複學畢業。曾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編製內工作人員的,不得報考專門崗位。
(十)招聘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時開考。
(十一)“麵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曆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二、報名方式
報名前請先關注【醫學貓】 公眾號,請注明信息來源於 醫學貓www.120job.cn 衛生資格考試、規培、招聘考試請先下載 【醫學貓】 APP刷題!
三、聯係方式
谘詢:院組織人事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