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行政執法監督渠道,加強行政執法監督隊伍建設,根據《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福州市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現向社會公開選聘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名額和對象
擬聘任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50名,選聘對象為本市行政區域內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法律工作者、新聞媒體工作者、社會誌願者等(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在選聘之列)。
二、聘任期限
每屆聘任期2年。
三、選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年齡在二十三周歲以上、六十五周歲以下,身體健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三)無刑事處罰、黨紀處分、政務處分記錄,無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存在其他不良信用記錄;
(四)具備履行行政執法監督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關心法治事業,支持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能客觀公正地進行行政執法監督;
(六)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工作職責
(一)應邀參加行政執法檢查、執法案卷評查等執法監督活動;
(二)參與重大行政執法案件的專題研究論證;
(三)收集並向有關部門反映群眾、企業等對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的意見建議;
(四)對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提出意見建議;
(五)承擔司法行政部門安排的其他行政執法監督事項。
五、選聘程序
(一)報名。采用個人自薦和單位推薦兩種方式進行報名。個人自薦的,填寫《福州市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報名表》;單位推薦的,填寫《福州市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推薦表》。將報名表(推薦表)於 3 月 31 日前配送至福州市司法局法治督察處,或將報名表(推薦表)掃描件發送至電子郵箱jd2022_zf@126.com。
(二)資格審核。福州市司法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擬聘任人員名單。
(三)擬聘任公示。由福州市司法局在網站和“法治福州”微信公眾號公示擬聘任人員名單,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正式聘任。公示期滿後,對無異議的聘任人選,由福州市司法局頒發聘書、證件並向社會公告。
聯係地址:福州市倉山區南江濱西大道193號東部辦公區7號樓6層
聯係電話:
點擊查看>>>
福州市司法局
2026年3月12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