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6-04-14 10:31:14 關注:35次
南通大學是省教育廳主管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位於南通市嗇園路9號。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人才隊伍,優化專職輔導員隊伍結構,南通大學現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作,敬業樂群、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具有良好的師德素養,能從事一線學生管理工作。
(四)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入黨時間截止至招聘報名之日)。
(五)年齡條件:招聘對象的年齡不超過38周歲(即1988年1月1日之後出生)。
(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曆,並具有相應學位,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1)有1年(12個月及以上)學生幹部經曆。主要學生幹部包括(滿足條件之一):①正、副班長,團支部書記,黨支部副書記及以上學生幹部;②院級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學生社團工作部(社團聯合會)、青年誌願者協會等學生組織正部長及以上學生幹部;③校級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學生社團工作部(社團聯合會)、青年誌願者協會等學生組織副部長及以上學生幹部,校級學生社團負責人。
(2)有1年(12個月及以上)高校輔導員工作經曆。
(3)有3年(36個月及以上)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曆。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等黨的工作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道德建設工作。
工作經曆指正式參加工作經曆,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曆。計算學生幹部任職經曆、工作經曆的截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日。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七)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本次招聘的應屆畢業生須於2026年8月31日前畢業並取得學曆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曆認證。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曆(學位)證書認證的人員,如報名時無工作單位,可應聘麵向2026年畢業生崗位。聘用後有關事項按國家規定辦理。
(八)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曆的台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曆的其他台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台”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
1.報名、照片上傳:4月13日9∶00-4月21日16∶00;
2.資格初審:4月13日9∶00-4月22日16∶00;
3.陳述申辯:4月13日-4月23日期間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4月13日9∶00-4月23日18∶00;
5.繳費確認:4月13日9∶00-4月24日12∶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後(節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部門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後的應聘人員進行網上支付,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並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後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參加考核的,不再退回報名費用。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要求繳納報名費而未繳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請於指定時間到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撥打電話:。具體打印準考證時間將在南通大學人力資源部網站(https://hr.ntu.edu.cn/)公布。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麵二寸(35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南通大學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應聘人員在“考生簡曆(含學習經曆,從高中填起)”欄中,須詳細填寫主要學生幹部任職經曆或工作經曆(須注明所在單位、任職職務以及任職起止時間,具體到月份),並在最後一欄備注“未落實工作單位”。因未準確或未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以及與報考條件有關的相關信息,導致初審、資格複審不能通過或不能參加考試的,後果自行承擔。
3.本次招聘崗位為短期招聘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並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告。
4.資格初審通過後,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勿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係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係血親關係或者近姻親關係等親屬關係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係的,不得應聘到崗後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距服務期滿不足6個月除外),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考試方式為:①筆試;②麵試;③心理測試。
(一)筆試
筆試時間定為2026年5月16日,應聘人員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沒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的人員視為主動放棄。
筆試主要測試與崗位要求相關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應用能力,不指定考試範圍,采用閉卷形式。筆試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
筆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筆試成績、排名以及參加資格複審人員名單將在南通大學人力資源部網站(https://hr.ntu.edu.cn/)進行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準考證號查詢。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對(dui)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進(jin)行(xing)資(zi)格(ge)複(fu)審(shen),確(que)定(ding)麵(mian)試(shi)人(ren)選(xuan)。如(ru)有(you)複(fu)審(shen)不(bu)通(tong)過(guo)人(ren)員(yuan),在(zai)筆(bi)試(shi)合(he)格(ge)者(zhe)中(zhong)按(an)成(cheng)績(ji)從(cong)高(gao)到(dao)低(di)依(yi)次(ci)遞(di)補(bu)。複(fu)審(shen)通(tong)過(guo)者(zhe)參(can)加(jia)麵(mian)試(shi)。如(ru)某(mou)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資(zi)格(ge)複(fu)審(shen)通(tong)過(guo)人(ren)數(shu)不(bu)足(zu)1:3,按實際人數確定麵試人選。
(二)資格複審
麵試前,南通大學將對進入麵試人員進行資格複審,應聘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各一套:①應屆畢業生提供本人身份證、黨員證明、主要學生幹部證明、《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本(專)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等,已取得證書的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碩(博)士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②留學回國人員另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等;③資格審核時或崗位條件中要求的其它材料。
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院級主要學生幹部經曆須由學院黨委出具證明;校級主要學生幹部經曆須由校團委、學生管理部門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時間(具體到月份);高校、企事業單位任職工作經曆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工作經曆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曆。資格複審材料不全者、複(fu)審(shen)不(bu)通(tong)過(guo)者(zhe),取(qu)消(xiao)麵(mian)試(shi)資(zi)格(ge),資(zi)格(ge)複(fu)審(shen)通(tong)過(guo)者(zhe)方(fang)可(ke)參(can)加(jia)麵(mian)試(shi)。凡(fan)有(you)弄(nong)虛(xu)作(zuo)假(jia)者(zhe),一(yi)經(jing)查(zha)實(shi),即(ji)取(qu)消(xiao)麵(mian)試(shi)資(zi)格(ge)。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提(ti)供(gong)的(de)所(suo)有(you)材(cai)料(liao)、gedanweikaijudekaoshengzhengmingcailiaoxuzhenshiyouxiao,rujingzhashiyounongxuzuojiaxingweide,lijiquxiaoqiyingpinheluyongzigehuojiechupinyonghetong。qingjieyanzhongde,jirushiyedanweigongkaizhaopinrenyuanchengxindanganku。
(三)麵試
麵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麵試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麵試成績當場公布。
(四)心理測試主要以在線答題等形式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心理測試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
(五)采用百分製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40%+麵試成績×60%。筆試成績、麵試成績以及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出現並列,則按照麵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若筆試成績、麵試成績均同分,采用麵試加試確定排序。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後,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對(dui)體(ti)檢(jian)合(he)格(ge)人(ren)員(yuan)由(you)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組(zu)織(zhi)考(kao)察(cha),並(bing)根(gen)據(ju)考(kao)察(cha)和(he)體(ti)檢(jian)結(jie)果(guo),確(que)定(ding)擬(ni)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名(ming)單(dan)。擬(ni)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名(ming)單(dan)將(jiang)在(zai)江(jiang)蘇(su)省(sheng)人(ren)力(li)資(zi)源(yuan)和(he)社(she)會(hui)保(bao)障(zhang)網(wang)站(zhan)上(shang)公(gong)示(shi)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曆、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yin)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考(kao)察(cha)或(huo)者(zhe)體(ti)檢(jian)不(bu)符(fu)合(he)要(yao)求(qiu)的(de),或(huo)擬(ni)聘(pin)用(yong)人(ren)選(xuan)公(gong)示(shi)的(de)結(jie)果(guo)影(ying)響(xiang)聘(pin)用(yong)的(de),或(huo)擬(ni)聘(pin)用(yong)人(ren)選(xuan)明(ming)確(que)放(fang)棄(qi)聘(pin)用(yong)的(de),或(huo)其(qi)他(ta)導(dao)致(zhi)聘(pin)用(yong)崗(gang)位(wei)空(kong)缺(que)的(de),依(yi)次(ci)遞(di)補(bu)。聘(pin)用(yong)審(shen)批(pi)後(hou)不(bu)再(zai)遞(di)補(bu)。
五、公示與聘用
對dui公gong示shi無wu異yi議yi人ren員yuan,經jing省sheng人ren力li資zi源yuan和he社she會hui保bao障zhang部bu門men備bei案an後hou,由you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為wei其qi辦ban理li有you關guan聘pin用yong手shou續xu,並bing與yu其qi簽qian訂ding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並bing約yue定ding試shi用yong期qi。試shi用yong期qi滿man考kao核he合he格ge,予yu以yi定ding崗gang定ding級ji;考(kao)核(he)不(bu)合(he)格(ge)者(zhe),取(qu)消(xiao)聘(pin)用(yong)資(zi)格(ge),解(jie)除(chu)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擬(ni)聘(pin)用(yong)專(zhuan)職(zhi)輔(fu)導(dao)員(yuan)與(yu)學(xue)校(xiao)簽(qian)訂(ding)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除(chu)依(yi)法(fa)依(yi)規(gui)解(jie)除(chu)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外(wai),一(yi)經(jing)聘(pin)用(yong)須(xu)在(zai)本(ben)校(xiao)輔(fu)導(dao)員(yuan)崗(gang)位(wei)服(fu)務(wu)4年以上(含試用期)。
聘用備案後,在30天(tian)內(nei)不(bu)與(yu)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簽(qian)訂(ding)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或(huo)在(zai)職(zhi)人(ren)員(yuan)提(ti)供(gong)不(bu)了(le)與(yu)原(yuan)單(dan)位(wei)解(jie)除(chu)關(guan)係(xi)證(zheng)明(ming),或(huo)應(ying)屆(jie)畢(bi)業(ye)生(sheng)未(wei)能(neng)按(an)期(qi)取(qu)得(de)相(xiang)應(ying)學(xue)曆(li)學(xue)位(wei)證(zheng)書(shu)的(de),取(qu)消(xiao)聘(pin)用(yong)資(zi)格(ge)。
六、招聘政策谘詢
南通大學人力資源部、學生工作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谘詢。聯係電話:(人力資源部),0513-85012164(學生工作處)。
七、招聘工作監督
南通大學紀委(監察專員辦)負責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監督電話:。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信箱:,
舉報電話:。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
舉報電話:。
九、技術支持
1.係統注冊、登錄谘詢電話:
2.報名技術支持電話:
南通大學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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